一般納稅人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發生退貨、開票有誤等情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業務情況時,就需要開紅字發票來沖減收入自己稅收調整。
一般是存在如下兩種情況:
第一種:開了票尚未交付購買方(跨月),或者對方收到發票還未認證抵扣的,由開票方按規定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并按照調整前稅率開具紅字發票。
第二種:發票已經給了對方且對方已經申報抵扣,或者對方收到專用發票尚未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由購買方按規定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銷售方根據購買方開具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按照調整前稅率開具紅字發票。
對方開了紅字信息表且已經上傳并審核通過後。我們就可以在開票軟件上開票了。
然後選中這條紅字信息,開票界面就回自動生成一張金額為負數紅字發票。打印出來交給對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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