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柳州交警向社會征集在洛滿鎮發生一起緻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線索。4月19日上午10點左右,随着第二位在逃肇事者到柳南大隊歸案,曆時38個小時的肇事逃逸案終于告破。
案情回顧:
4月17日晚上,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柳南大隊接到警情:一名行人被撞,而現場肇事車輛逃逸。接到警情後,因為事發地點離大隊部較遠,事故處理民警立即聯系該鎮的農村“兩站兩員”的工作人員及時前往現場維持秩序。
當民警趕到事發現場時,發現行人已經死亡,肇事車輛逃逸。便向指揮中心彙報,讓交通犯罪偵查大隊前往事故現場開展調查。“當時現場就隻有一具屍體,肇事逃逸的車輛任何信息都沒有,就連一塊能辨認車輛的碎片也沒有。”
對此,交通犯罪偵查大隊将警力分為3組,一組負責勘查現場,一組警力負責沿着事發周邊路段進行追蹤,另外一組負責排查監控視頻。在排查過程中,民警發現一個攝像頭拍攝到了事發的全過程。而這一過程,讓現場的民警大為震驚。
原來,在4月17日20時08分許,一輛白色SUV由流山街往洛滿街方向行駛至柳南區洛滿鎮古洲村闆勞屯路段時,車輛在直行的過程中,車頭與一名同向行人發生碰撞,緻行人倒地,事發後,駕駛人下車查看倒地的行人後,返回車上于20時11分許駕車逃逸。
20時12分許,第二輛從流山往洛滿方向直行的小型客車,在碰撞倒地行人的頭部後往洛滿街方向逃逸。在這期間,白色SUV駕駛人曾兩次返回事故現場查看,卻一直沒有與警方報案。
據此,民警開始搜索相關信息,并鎖定一輛白色的寶駿牌SUV。
于4月18日上午将第一輛肇事逃逸車輛駕駛人羅某查獲。“一開始,羅某不但不承認自己撞倒行人,還試圖藏匿其車輛行車記錄儀的内存卡。”
(羅某藏匿的行車記錄儀儲存卡)
最後,在民警擺出大量證據面前,羅某的心理防線逐漸崩塌,最終承認自己的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此後,民警将工作重心轉移至查找肇事逃逸的第二輛小型客車上。“當時我們通過系統排查,發現一輛金黃色spark型小客車有重大嫌疑。”
據統計,流山鎮與洛滿鎮登記注冊的同類型車輛有16輛,而全市有800餘輛。在如此多的車輛裡,找到肇事車,猶如海底撈針。對此,交通犯罪偵查大隊一方面繼續連夜作戰,深度排查車輛信息,另一方面通過柳州交警微信公衆号向社會征集線索與告示,希望肇事者能主動自首,争取寬大處理。與此同時,柳南公安分局洛滿派出所和柳南大隊積極發揮農村地區網格員和“兩站兩員”作用,在事發周邊村鎮的基層網格和交通安全宣傳微信群和朋友圈發布相關信息,通過社會群衆的力量尋找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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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不負有心人,4月19日上午,一名韋姓男子在洛滿鎮農村“兩站兩員”的工作人員小周帶領下,到柳南大隊投案自首。通過對韋某的車輛進行勘查與檢驗,确認其為第二輛肇事逃逸車輛的駕駛人。
自此,曆時38個小時的追逃終于落下帷幕。
據第一輛肇事逃逸車輛駕駛人羅某表示,當時他要去洛滿街上購買東西,20點08分左右,由于駕車途中開小差,無法及時發現一名正在道路上行走的男子,待其發現并進行緊急刹車後,車輛還是将男子撞倒。事發後,羅某下車查看被撞男子情況,詢問他是否有事。“當時對方沒有回應我,隻是搖頭,也沒有喊疼痛,我見到對方搖頭,我認為沒有什麼大問題,就上車倒車離開”。事發後,羅某曾掉頭返回現場查看,但此時倒地男子已被死亡,因為害怕擔責,他沒有選擇報警,而是默默選擇離開。過了一個小時後,羅某第二次返回現場,發現警方正在對事故進行勘查,同樣出于害怕擔責,羅某沒有下車主動向警方陳訴碰撞到行人的事故情況,而是坐在車上默默看着。
而據第二輛肇事逃逸車輛駕駛人韋某供述,當天他從流山載着已經喝醉酒的朋友前往洛滿接人,行駛過程中韋某大聲放着音樂,并以70km/h的時速在路上行駛。由于天氣原因,車擋風玻璃起霧,雖然韋某開着空調除霧,但依然有部分霧氣遮擋視線。在經過事發路段時,韋某突然聽到“咚”的一聲,因為路邊有垃圾桶,其誤以為是車輛碰撞到掉出來的垃圾或者是路面上的水坑,就沒有停車,繼續往前行駛。直到18日晚上,韋某看到朋友發來的追逃信息,回想起自己也在同樣時間,駕駛同樣車型駛過,迫于警方強大的震懾力,于次日前往柳南大隊投案自首。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柳州交警提醒
在夜間行車時,尤其是在光線不足的鄉村道路應該降低車速,打開遠光燈,确保行駛安全。而随着車輛的不斷增加,在路上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在所難免,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當立即停車,救助傷者,并在第一時間撥打電話報警,千萬不要心存僥幸。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交通肇事逃逸隻會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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