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大衆公司旗下有一款名為“途安”的車型。進入中國市場後,該公司試圖将“途安”商标注冊到國家商标分類标準中的第12類中。該類包括:陸、空、水或鐵路用機動運載器、汽車、小轎車、越野車、野營車、汽車本身、陸地車輛發動機、車輛内裝飾品等類别。
國家商标評審委員會審查該注冊申請時發現,早在1986年,紹興安途汽車轉向懸架有限公司就注冊了“安途”商标,并指定在汽車配件上使用。《商标審查審理标準》中關于商标近似的審查,文字商标的審查第一條:中文商标的漢字構成相同,僅字體或設計、注音、排列順序不同,易使相關公衆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産生混淆的,判定為近似商标。
國家商标評審委員會認為,大衆公司的商标由漢字“途安”構成,紹興安途汽車轉向懸架有限公司注冊的“安途”商标由漢字“安途”、拼音“AN-TU”及圖形構成。雖然現代漢語是從左至右認讀,但傳統上或藝術處理上,還有從右至左認讀漢字的可能性,故不能核準該商标注冊。
大衆汽車對此不服,将國家商标評審委員會告上市一中院。大衆表示,自己的途安汽車産品于2003年上市,迄今為止,已在世界各地獲得了廣泛的知名度。作為汽車産品,消費者對其品牌會施以較大注意力,一般消費者不會混淆兩者的區别。
近日,市一中院審查後認定,“途安”與“安途”在含義上無明顯區别,呼叫上亦可能一緻。而德國大衆公司提出的“商标上市以後獲得廣泛的知名度”等理由,未在商标複審程序中提出,亦未提交相關證據,故不屬于本案的審理範圍。據此,駁回了德國大衆公司的訴訟請求。
随着商标注冊量逐年增大,漢字資源又十分有限,因商标近似被駁回的商标越來越多,商标成功注冊也就變得越來越困難。要想成功注冊商标,就需要通過專業代理機構,專業商标代理人提前檢索,分析檢索商标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有在先注冊近似商标,一旦發現問題及時調整策略,通過調整商标,提高商标注冊成功率。如您有需要,聯系恩創知識産權代理申請、複審事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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