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發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聯合印發了《柳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教育局關于調整柳州市公辦普通高中學費收費标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柳州市公辦普通高中學費收費進行了調整和規範。
《通知》規定,對公辦普通高中學費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并分兩步進行調整。2022年春季學期起進行第一步調整:市屬非示範性普通高中700元/生·學期,市屬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900元/生·學期;縣屬非示範性普通高中最高限價600元/生·學期,縣屬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最高限價800元/生·學期。2024年秋季學期起實施第二步調整:市屬示範性普通高中900元/生·學期,市屬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1100元/生·學期;縣屬非示範性普通高中最高限價800元/生·學期,縣屬自治區示範性普通高中最高限價1000元/生·學期。
上述縣屬高中學費标準為最高限價,具體收費标準由各縣發展改革部門會同财政、教育部門在最高限價内核定。
此外,經自治區教育廳評估認定的自治區星級特色普通高中或其他公辦普通高中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列入學校年度招生計劃且獨立設置、單獨成班的體育、藝術等特長生班的學費标準可在學校相應檔次基礎上上浮,最高可上浮40%。具體上浮幅度由各學校根據具體開辦的特色班專業成本自主核定後在開學前一個月内報同級發展改革、教育、财政部門備案并公示後執行。
《通知》明确兩方面政策,一是學費收取方式和退費計算方法。學費可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學生因故休學、退學、提前結束學業或經批準轉學的,學校應根據實際在校時間退還學費。二是按照現行政策,對就讀普通高中的庫區移民子女及在原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就讀普通高中的學生免除學費;對就讀普通高中的脫貧戶(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低保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烈士子女以及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免除學雜費。今後國家、自治區出台新的收費減免政策,由教育部門另行組織貫徹落實。
《通知》要求,公辦高中應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在官方網站、招生簡章、入學通知書、校園顯著位置等公示具體收費項目、收費标準、收費依據、投訴舉報電話及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減免規定等信息,自覺接受政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各級發展改革、教育、财政部門要加強對公辦普通高中收費的監督管理,督促指導學校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教育收費管理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嚴禁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和提高收費标準。
《通知》從2022年春季學期起執行,并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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