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明認識春嬌,已經10年了。
10年前,他們的相遇是在巷口對煙。
春嬌說:“我真的比你大。”
言外之意:你不介意嗎?
而志明回複:“我真的比你高啊。”
心思明顯:那不重要啊。
有些愛情,從相遇到發生,隻用了7天。
那時候的張志明,還是個沒心沒肺的男孩。
他喜歡把幹冰倒在馬桶裡,看着煙從裡面溢出來;
他會在亂丢煙頭被抓住的時候,假裝自己是日本人;
會在停車場扮鬼,會在雨後玩蝸牛。
跟這種男孩談戀愛固然有趣,但也真的心累。
因為除了快樂,他什麼也給不了你。
說好陪春嬌一起玩,他卻拿着她精心準備的雞翅去找老闆;說好要存錢付首付,他卻花了9萬多買一個雕塑;說好一直在一起,他卻規劃好了去異地的未來……
“不要期待男人會變成熟,他們隻會變老。”
志明說過太多聲對不起,說到自己都累了,春嬌都倦了。
同樣,那時候的餘春嬌,也不成熟。
她脾氣很大,一言不合就翻臉走人;她沒有安全感,會想要翻志明的手機;每次吵架,話都說一半,永遠被誤會。
春嬌真的很沒有安全感,她害怕找到她爸爸一樣的男人,會再次抛棄她。
但是她又真的挺像她爸的,遇到事情都隻會逃避。
在感情裡,很多人以為隻要自己堅持,就會得到自己想要的:
隻要我足夠愛,他就會改;
隻要我足夠好,他就不會走。
可結果是,确實每個人都會長大,但你等不到那天。
有次餘春嬌和張志明一起出門,志明說:
“不如,你還是化個妝吧。”
春嬌愣了一下,沒有說話。其實她已經精心化妝過了。
年近40的她終于意識到,遮不住的不僅是皺紋,還是兩個人之間巨大的差距:
他想玩,想風花雪月,浪迹天涯。
而她想要一個家。
“分開就分開,下一個更乖。”
分手後的張志明,真的找到了令他燃起激情的女人:
她身材火爆,膚白貌美,情話張嘴就來,特别會撩人。
是啊,餘春嬌有什麼呢?
對于張志明,她隻有惹得起的勇氣,沒有搞得定的能力。
前人栽樹,後人乘涼,志明大跨步的往前走了,戒掉了餘春嬌。
但是餘春嬌沒有那種天分,她既戒不掉煙,也戒不掉張志明。
有的人用“渣男賤女”來形容他們倆,說他們相愛,就是為民除害。
但我更願意叫他們“癡男怨女”,電影《HER》中說過:
“其實每個戀愛的人都是瘋子,戀愛就是一場精神錯亂。”
誰不曾不計後果地愛過一個人,後來頭破血流地離開,再死纏爛打地回來。
新女朋友很好,但張志明想要餘春嬌。
“我小時候就很喜歡便利店的肉醬意粉。
很多人都問我,你為什麼喜歡吃?因為它真的有點鹹,肉也不多。
可喜歡就是喜歡,我喜歡是因為,我覺得她好,她什麼都好。”
知乎答主“侯襄”這樣形容分手後的愛情:
為什麼很多人做不到雲淡風輕地分手?
因為他真心計劃過和你在一起很久很久。
張志明挽留過餘春嬌三次:一封信、一段視頻和一首歌。
浪子回頭的故事看多了,我并不覺得感動。
但對于春嬌來說,這三次挽留代表着一個很重要的意義:
張志明是喜歡她的,動了真情的那種喜歡。
每當有人問:如何證明自己愛一個人?
我都會這麼回複:
有錢,就去為她花時間;愛玩,就為她收心;
你花在她身上的那些用心良苦,才讓你的愛顯得珍貴。
你不用太聰明,說很多甜言蜜語,送禮物能哄她開心。
你隻要肯彎腰幫她系鞋帶、水坑前能把她抱過去、會照顧好她的生活和情緒。
更重要的是,遇見她的瞬間,你就很想戒掉了“作”勁,開始長大。
哪怕愛玩是人的天性,你也能克制天性,給她安全感。
認識很久的讀者上周給我留言:
上次和男朋友吵架了,特别兇,兩個人互不說話。突然他沖進廁所,嘭地一聲關上了門,好長時間沒有聲音。過一會兒,我打開門一看,他在刷我穿髒的帆布鞋。一瞬間火氣全消。就在這個月,我們結婚了。
為什麼女生都想找一個成熟的男人談戀愛?答案很簡單:
因為他們都過了愛“作”的年紀,知道自己身處何處,果斷又決絕。
但在影片的最後,張志明說:
“餘春嬌,我想跟你在一起。
如果沒有你的話,我沒有辦法成長為一個男人。”
男人是什麼時候從塵埃成長為一座大山呢?答案一定是因為一個女人。
每個女生都可能是餘春嬌,但未必遇得上會長大的張志明。
哪怕你是一顆糖就能收買的姑娘,也要有十座金山都換不回的底氣。
你可以用青春去等,但舍得讓你輸的人,一定沒那麼值得。
愛情往往始于兩種狀态:一種是,最好的時光遇見你。
但我更喜歡這種:遇見你以後,都是好時光。
那個為你收心的人,你找到了嗎?
我的新書《我喜歡你,像風走了八千裡》2月25全網開售,看完你會相信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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