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經常吃田雞真的有害嗎

經常吃田雞真的有害嗎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5-03 15:55:22

N海都記者 張瑩 通訊員 程慧 劉柳青

“泡椒田雞”是許多人的心頭愛,可有人捕食“田雞”被警方抓了!吃田雞也犯法嗎?是的,因為不是所有的蛙類都叫“田雞”,野生的田雞叫虎紋蛙,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而餐桌上的“田雞”,其實是人工養殖的牛蛙。上個月,永泰縣就發生了一起獵捕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虎紋蛙的案子,主犯将面臨刑事處罰。

5隻野生田雞 均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虎紋蛙

6月5日深夜,謝某禮糾集潘某某、謝某夥兩人,前往永泰縣某鄉村抓捕野生田雞食用。當晚,3人共抓獲5隻野生田雞,并在離村時偷走了農戶養的兩隻鴨子。村民報警後,上述3人被當地公安機關當場抓獲。經鑒定,謝某禮等3人抓捕的5隻野生田雞,均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虎紋蛙。後來,警方截獲的這5隻虎紋蛙,均已送往山野放生。

7月7日,永泰縣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依法決定批準逮捕主犯謝某禮,并将此案立為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類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我國對生物多樣性保護非常嚴格,抓一隻野生虎紋蛙就能構成刑事犯罪。因此,野生的田雞千萬不要去捕食!”本案的承辦檢察官說。

捕捉野生保護動物 構成刑事犯罪

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非法捕捉、獵殺野生保護動物的,會構成刑事犯罪,要對當事人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别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根據國家林業局公布的《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三有動物”即有益、有重要經濟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一旦進入“三有動物”保護名錄,就受到法律保護。對于“三有動物”,我國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私自捕捉1隻(條)就違法,捕捉20隻(條)以上就構成犯罪,捕捉50隻(條)以上就屬于重大刑事案件。

田雞與牛蛙的區别

據了解,“野生田雞”學名虎紋蛙,個頭魁梧壯實,有“亞洲之蛙”的美稱,背部皮膚較粗糙,最顯著的特征是其頭部、體側乃至腹部都有不規則的斑紋,因近似虎紋得名。由于生态環境變化和過度捕獵,虎紋蛙數量減少,1989年被列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而餐桌上的“泡椒田雞”,其實是人工飼養的牛蛙,牛蛙肉質與虎紋蛙相近,背部皮膚較平整,無背側褶,吻部寬圓,其叫聲洪亮似牛叫得名。

經常吃田雞真的有害嗎(吃貨注意吃這種)1

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虎紋蛙

見習編輯:遊越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