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7 日,九江市民劉女士向江南都市報記者投訴稱,她老公許先生在美團 App 上看到一則祛痘信息," 蕾特恩面部分層精準祛痘修護 " 标價 8.91 元,就抱着試一試的态度到店,結果陸陸續續被這家 " 蕾特恩專業祛痘國際連鎖九江四碼頭店 " 收費 4.98 萬元。
▲美團銷售頁面顯示:蕾特恩 " 祛痘修護 "8.91 元。
▲被投訴的 " 國際美容店 " 性質為 " 個體工商戶 "。
講述:祛痘服務标價 8.91 元 到店後掏 5800 元辦卡
劉女士與許先生今年 8 月份登記結婚,本是新婚燕爾的一對小夫妻,因為許先生祛痘之事大吵,夫妻關系一度十分緊張。
12 月 27 日,劉女士向記者講述時仍氣憤不已:" 她們坑點錢就算了,就當交了‘智商稅’,問題是女店員為了繼續推銷,屢次挑撥我們夫妻關系,以婚後我老公沒有财權為由譏笑他,導緻我們吵架。"
據劉女士介紹,她老公許先生 4 月 12 日通過美團 App 看到一則信息。劉女士打開相關頁面,記者注意到,在 " 蕾特恩專業祛痘國際連鎖(四碼頭店)" 的頁面下,有多項祛痘服務的銷售項目:分層精準祛痘 31.92 元、面部分層精準祛痘修護 8.91 元、面部祛印美白 39.9 元。
抱着試一試的态度,4 月 12 日晚 7 時許,許先生來到這家店。接待他的是一名張姓店長。許先生被介紹給一名 27 歲的 " 治療師 " 陶女士。劉女士稱,在陶女士的推銷下,許先生當天掏了 5800 元辦理年卡。店方稱憑這張年卡,一年内可免費護理,确保祛痘。
3.4 萬元買了 " 套餐 " 紮針時又被催掃碼買産品
劉女士稱,在随後的護理過程中,店員多次以許先生皮膚上痘印很嚴重,需要及時治療為由,要求許先生購買 " 效果很好 " 的套餐。許先生又掏了 3.4 萬元,購買了一套 " 排毒中胚套餐 ",雙方簽了協議。
其後,該店又多次推銷。劉女士稱,4 月 27 日,許先生躺着接受服務,一個人在許先生臉上紮針,另一個人則站在一旁舉着二維碼催促許先生購買某産品。劉女士稱,她老公是個斯文人,當時擔心臉被劃破,無奈又掃碼支付了 1 萬元,購買了 10 盒蕾特恩牌 " 凍幹粉 ",還有一些面膜。
劉女士稱,此後蕾特恩的陶姓店員仍繼續向她老公推銷其他服務與産品,許先生以錢财都交給老婆管理為由推脫,不料陶姓店員竟挑撥二人關系,譏笑許先生 " 讓女人管錢 "。
說法:美容店經營者:這是女人之間的戰争
12 月 27 日下午,記者來到這家打着 " 蕾特恩專業祛痘(國際)連鎖浪井旗艦店 " 招牌,位于濱江路 289 号的美容店,店内外裝修豪華。但記者通過企查查 App 查證,該店名稱實為 " 浔陽區蕾特恩祛痘美膚中心 ",性質是 " 個體工商戶 ",經營者為 " 林泳鑫 "。林泳鑫還在濂溪區、柴桑區、經開區、瑞昌市等地注冊了五六家打着 " 蕾特恩 " 旗号的美容店,性質均為 " 個體工商戶 "。
記者在該店見到了林泳鑫。談及劉女士投訴陶店員,林泳鑫稱:" 這是女人之間的戰争!她這個事(指劉女士跟她老公之間的吵架),跟我們店有什麼關系?"
林泳鑫說:" 她還說我們這有親密動作,啥,難道說我們這裡涉黃啦?"
一名彭姓女店長立即補充說:" 我們這裡很正規,非常正規!"
林泳鑫則說:" 不要說我們正規,多多少少有點不正規。人家小陶就要離職回家結婚了。"
店長:我們是生活美容 不需要其他證件
記者詢問:根據投訴者的反映,女店員陶某用針在顧客臉上祛痘,她有沒有取得從業資格證?彭姓店長稱:" 不存在用針,我們沒有行醫資格證,不是醫療美容,是生活美容,隻是祛痘。生活美容不需要什麼其他的證件,因為我們隻是做服務而已,并不是做治療。我們沒有用針,隻是用一些産品和儀器而已,超聲波導入儀、熱噴儀等。她老公來的時候是一臉痘印,是想祛痘印。"
祛痘印竟然花了 5 萬元 , 這合理嗎?林泳鑫稱:" 存在即合理。每個人的選擇不同,花一萬多也可以把痘痘治好,選擇的不同,功效不同,有貴的套盒,也有高效、中效、低效的,我們沒有最高的,人家一直護理下去,我有什麼辦法,我們的東西是按成套的賣,比方說套盒 5000 元,要買就買套盒。"
" 你割個雙眼皮多少錢?現在做起碼一萬到兩萬,那它的成本是什麼,成本就兩片刀片,要不要技術?可以看一下效果圖(指許先生治療後的圖),再來說這個錢花得值嘛!"
但劉女士堅稱她老公使用前後并無任何改善:" 皮膚還是那樣,他們使用了美顔 P 圖的技術!"
林泳鑫則表示:" 美顔這個可以去鑒定。"
▲許先生花 3.4 萬元買的産品成分有:甘露糖醇、馬齒苋。
▲産品生産許可證為 " 粵妝 20170029 "。
調解:消費者要求退 2.3 萬元 店方隻肯退 1.7 萬元
據了解,劉女士已經向消保委、浔陽區市監局、浔陽區衛健委等部門舉報。
27 日下午,記者看到浔陽區市監局工作人員來到現場調解。" 我讓該店最少退款一半的金額,退我們 2.3 萬元,該店隻答應退 1.7 萬元,最後我說 2 萬元,他們不同意,我就離開了!" 劉女士告訴記者。
劉女士表示,這并不是孤立事件,希望媒體報道," 不管最後怎麼解決,至少能給大家一個提醒吧!"
來源:胡慧明 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王平
編輯:範俊傑
審核:金路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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