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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區舊改最新通知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5-17 18:58:21

虹口區舊改最新通知(虹口區202253254街坊)1

上海申宜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朱敏律師提醒:

在征收過程中會先後發布補償方案意見稿和修改稿,由此可以計算出大概的補償數額,在征收過程中征收部門一般以戶(一證為一戶)為單位進行補償,并不對被征收人家庭内部或公房承租人、同住人之間的利益進行分配。被征收人家庭内部或公房承租人、同住人之間的利益分配需家庭内部協商解決,在協商前,建議先了解動遷補償份額相關的法律規定。若暫時無法達成一緻的分配協議,需要提起訴訟,建議提前咨詢律師介入,以免錯過凍結保全動遷補償款和取證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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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下午,在185街坊裡裡外外聚集了大量的居民,而他們正在拍照和談論的就是即将開始的185街坊城區改建意願征詢公告,也就是我們俗稱的“第一輪征詢”。

11月29日下午,虹口區第二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也分别在202、253、254街坊的征收範圍内張貼本次舊城區改建意願征詢公告,這次一輪征詢的舊改範圍涉及四川北路街道和歐陽路街道共計四個居委,包括川北的長春、山一、吉祥以及歐陽的歐三居委,時間從12月1日開始到12月8日。

公告如下:

虹口區202、253、254街坊舊城區改建意願征詢公告

為充分尊重廣大居民的舊城區改建意願,加快推進舊城區改建工作,改善居民居住條件,虹口區人民政府将對虹口區202、253、254街坊組織開展舊城區改建工作。本地塊舊城區改建的房屋征收範圍為:東至弄地,南至溧陽路,西至弄地,北至四達路。

根據《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細則》(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第十二條的規定,我們将從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8日止,組織房屋征收範圍内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開展舊城區改建意願征詢。我們将向被征詢人發放《虹口區202、253、254街坊舊城區改建意願征詢單》,請持合法有效房地産權證或租用公房憑證的居民積極配合,認真填寫征詢單并按時提交。

我們将在2021年12月10日公布意願征詢結果。

望居民們大力支持我們的工作,并珍惜自己的權利。

辦公地址:歐陽路149号

接待、辦公時間: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晚上:18:30-20:00

上海市虹口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關于收取資料的通知

居民同志們:

我局将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8日組織開展虹口區202、253、254街坊舊城區改建房屋征收前期排摸工作。屆時上海市虹口第二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将收取相關資料進行登記核對,請居民同志們予以配合并提供以下材料:

1、租用公房憑證;

2、房地産權證

3、土地使用證

4、居民戶口簿;

5、房屋承租人/産權人身份證;

6、工商營業執照;

7、其他相關資料

感謝您的支持!

接待地點:歐陽路149号

接待時間: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晚上18:30-20:00

上海市虹口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11月29

關于房屋征收不得實施相關行為的公告

虹口區202、253、254街坊房屋征收範圍已經市有關部門與虹口區人民政府确定,本地塊舊城區改建房屋征收範圍為:東至弄地,南至溧陽路,西至弄地,北至四達路。

根據《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細則》(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第十一條的規定,房屋征收範圍确定後,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不得在房屋征收範圍内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屬物和改變房屋、土地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增加違反規定的補償費用

(一)建立新的公有房屋租賃關系、分列公有房屋租賃戶名;

(二)房屋轉讓、析産、分割、贈與

(三)新增、變更工商營業登記

(四)遷入戶口或者分戶;

(五)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機構受理前款所列事項時,應當要求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提交不因此增加違反規定的補償費用的書面承諾。

三、暫停期限:2021年11月29日至2022年11月28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市虹口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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