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
今年國務院公布了修訂後的《地名管理條例》,這個《條例》是反對亂改地名的。
地名承載着一個地方的地理、人文信息,也是破解地方曆史文化的一個密碼,所以《條例》強調對優秀傳統地名文化的保護,認為優秀傳統地名文化屬于民族文化遺産,應當大力保護、弘揚優秀傳統地名文化,赓續文化傳統。《條例》第十條規定:“具有重要曆史文化價值、體現中華曆史文脈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
說一下銅陵地名,有人喜歡幹挖文脈的事。
舊時銅陵與桐城都是縣,一江之隔,一般人認為:桐城縣的曆史文化,肯定比銅陵縣更厲害。這話還真不能說絕,當然,要是反過來說,不少人肯定要跳起來。
銅陵與桐城,地名是有差别的。銅陵地名中,帶有“耆”字的地名不少,如的“貴上耆”等。這類地名,在今天的枞陽、桐城,甚至在整個安慶地區基本上沒有(沒發現)。
“耆”,主要意思是指“老同志”,當然是指德高望重的“老同志”。一般不用在變壞的老人身上,民間有很多專有名詞稱這種人,這裡就不說了。
耆釋義
桐城人著有一部《桐城耆舊傳》,裡面全是德高望重的“老同志”。桐城這樣的耆舊、前賢很多,但是沒有保留“耆”字的地名。按理應該有,也可能沒有。
“耆”字地名的形成,與古代的區劃建制有關,但“耆”的本義仍然指“老人”。“耆”作為一級行政轄區,最早見于宋代。也有人說是起于後周廣順元年(951),并不可信。
北宋本來也是沒有“耆”這種區劃建制的,但一個政區太大,下面的瑣事管不過來,然後就找地方上德高望重的“老同志”來處理,跟現在發揮“五老”的作用是差不多的,這些老同志就叫“耆長”。耆長的主要職責,是管地方上偷雞摸狗、盜竊扒拿這類不上台面的事情,說好聽點就是負責社會治安,或者是社區調解。這種小事,官方實在沒精力來管,但不管又不行。
耆長的這種職責,時間一長,也就固化了,這個地方也就成了“XX耆”,成為一個基層社區,耆長也就變成基層幹部了,職責也就更多了。這是兩宋時期的事。
明代沒有“耆”這樣的正式基層社區,但有些地區沿襲習慣,将宋代的社區與地名保留了。明代同樣注重發揮老同志的作用,《大明律·戶律》規定:“合設耆老,須本鄉年高有德、衆所推服人内選充,不許罷閑吏及有過之人充應,違者杖六十,當該官吏笞四十。”明代的“耆老”,并不等同宋代的“耆長”。
銅陵地名“耆”,證明這個地方至少是宋代即有居民。銅陵“貴上耆”,出個一個名人陳翥,北宋植物學家,這也意味着陳氏家族定居銅陵的時間不遲于北宋。桐城居民,元明時期的移民較多,如方以智、方苞家族。有一部分則在清代。當然,桐城的宋代移民也是有的,如本人家族。整體上講,銅陵地名可以看出宋代的曆史文化,桐城的地名可以看出明代的曆史文化。
改一個地方的地名,等于挖一個地方的文脈。曆史上最喜歡改地名的,是新朝開國皇帝王莽。這家夥當了十幾年皇帝,被商縣人杜吳殺死,骨頭都被人打爛了。
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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