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書暴露後,她連發三文,她婆婆也力挺發文,批判大衆“趕盡殺絕”!是我們“趕盡殺絕”?還是她“自告奮勇鑽火圈”?還是有人“推她進火坑”?
其實,雖然她是受害人妻子,但其本身是與“錯換”無關的人!所以,後來她與前婆婆的情感糾紛,可以說隻能算“家庭内部矛盾”!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大家都能體會!心疼可憐策的同時,也會同情其妻子的不容易!
在最前期,她沒高調發聲的時候,有人“攻擊”她嗎?她自己是怎樣一步步走上“作死”的道路上的?對面媳婦收到的謾罵攻擊少嗎?人家除了直播、帶貨、發個小視頻說過什麼不該說的話嗎?
自己的丈夫年輕輕的患病,家人也在積極治療!籌款,找醫院,生活上哪樣拖延了?怎麼就在她嘴裡“100倍放大鏡也找不到一點好?”
就這一句就夠了!不懂感恩!你有苦有難有怨言可以,但你不能口無遮攔,這不是直爽,是惡毒!說出這句話那一刻,她已經抹殺了對方所有的付出!别人曾經對他們的好,一文不值!這不是白眼狼是什麼?翻臉不認人!自己媒體前誇過婆婆的話,都是擺拍,違心的?自己拉屎往回坐,什麼玩意?
事實勝于雄辯,悄悄話就算她沒說,放大鏡否定不了吧?
病逝後發“本來是美好的一天”是事實吧,還用患者本人賬号,解釋不解釋有什麼意義,都晚期了、昏迷了,哪來的美好”?或許真正的美好就是你自己的真實感受吧“不是策解脫了,是你自己解脫了吧”
對于患者授權書,授權人的簽字,不知道是在什麼情形下簽的,到底是誰授權的!如果真不是本人授權,而是被授權人替授權人簽了字,似乎不是不合規而是涉嫌違法了吧?特别是對于一個有争議的人。如果沒争議,年紀大,病危,也都是盡力搶救,最後放棄!這無可厚非!别人也不會說什麼?可偏偏這孩子不是!本來還有三四個月生存的可能,不做必要轉院手段,舟車勞頓上千裡?這是沒有條件創造條件的來加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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