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就是這樣,做錯事的時候隻會怨天尤人,就是不去責怪自己。
2、善解人意和寬恕他人,需要有修養自制的功夫
美國鼎鼎有名的黑社會頭子,後來在芝加哥被處決的阿爾·卡龐說:“我把一生當中最好的歲月用來為别人帶來快樂。讓大家有個好時光。可是我得到的卻隻是辱罵,這就是我變成亡命之徒的原因。”卡龐不曾自責過,事實上他自認為造福人民——隻是社會誤解他,不接受他而已。達奇·舒茲的情形也是一樣,他是惡名昭彰的“紐約之鼠”,後來因江湖恩怨被歹徒殺死。他生前接受報社記者訪問時,也自認為造福群衆。
紐約新監獄擔任過好幾年典獄長的路易·羅斯就關于罪犯不曾自責的問題通過幾次信,他表示:牢裡的犯人很少自認為是壞蛋。他們和你一樣,都是人,都會為自己辯解。他們告訴你,為什麼要打破保險箱,為什麼要開槍殺人。大多數人都能為自己的動機提出理由,不管有理無理,總要為自己破壞社會的行為辯解一番。因此,他們的結論是:他們根本不應該被關進牢裡。
假如阿爾·卡龐這幫歹徒,以及許多關在監獄裡的亡命男女,他們從不為自己的行為自責過,我們又如何強求日常所見的一般人?
心理學家史金諾經通過動物實驗證明:因好行為受到獎賞的動物,其學習速度快,持續力也更久;因壞行為而受處罰的動物,則不論速度或持續力都比較差。研究顯示,這個原則用在人身上也有同樣的結果。批評不但不會改變事實,反而隻會招緻憤恨。
另一位心理學家漢斯·希爾也說:“更多的證據顯示,我們都害怕受人指責。”因批評而引起的羞憤,常常使雇員、親人和朋友的情緒大為低落,并且對應該矯正的事實狀況,也沒有一點好處。
年輕時的林肯特别喜歡批評他人。林肯喜歡批評人嗎?不錯。他住在印第安納州灣谷的時候,年紀尚輕,不僅喜歡評論是非,還寫信寫詩諷刺别人。他常把寫好的信丢在鄉間路上使當事人很容易發現。
1842年秋天,林肯寫文章諷刺北位自視甚高的政客詹姆士·席爾斯,并在《春田日報》上發表了一封匿名信嘲弄席爾斯,全鎮哄然引為笑料。自負而敏感的席爾斯當然憤怒不已終于查出寫信的人,他躍馬追蹤林肯,下戰書要求決鬥,林肯本不喜歡決鬥,但迫于情勢和為了維持榮譽,隻好接受挑戰。他有選擇武器的權利,由于手臂長,他選擇了騎兵的腰刀,并且向一位西點軍校畢業生學習了劍術。到了約定日期,林肯和席爾斯在密西西比河岸碰面,準備一決生死。幸好在最後一刻有人阻止他們,才終止了決鬥。
這是林肯終生最驚心動魄的一樁事,也讓他學會了如何與人相處的藝術。從此以後,他不再寫信罵人,也不再任意嘲弄人了。也正是從那時起,他不再為任何事指責任何人。
記住:“如要采蜜,不可弄翻蜂巢。”讓我們盡量去了解别人,而不要用責罵的方式吧!讓我們盡量設身處地地去想——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這比批評責怪還要有益、有趣得多,而且讓人心生同情、忍耐和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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