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保護法發揮濕地什麼功能?今日(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正式實施相比森林、海洋,許多人還不太熟悉濕地“不光是普通民衆,就連專家的答案也有所差異”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簡稱《濕地保護法》)立法的北京林業大學生态與自然保護學院教授張明祥介紹說,濕地定義是立法過程當中争議最大、矛盾最突出的問題之一,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濕地保護法發揮濕地什麼功能?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今日(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正式實施。相比森林、海洋,許多人還不太熟悉濕地。“不光是普通民衆,就連專家的答案也有所差異。”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簡稱《濕地保護法》)立法的北京林業大學生态與自然保護學院教授張明祥介紹說,濕地定義是立法過程當中争議最大、矛盾最突出的問題之一。
水是生命之源,而濕地是水之源。中國可利用淡水資源總量約為2.8萬億立方米,濕地儲存了2.7萬億立方米,約占總量的96%,濕地是清潔充足淡水的來源。不了解什麼是濕地,保護濕地便無從談起。什麼是濕地?為什麼要保護濕地?濕地面臨的威脅有哪些?近日,張明祥教授就這些問題進行了詳細解讀。
成都市玉石濕地公園裡的迎春花河
什麼是濕地?
張明祥介紹,濕地、森林、海洋被稱為全球三大生态系統。其中,濕地具有涵養水源、淨化水質、調蓄洪水、調節氣候和維護生物多樣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因此,濕地被稱為“地球之腎”。
根據《濕地保護法》第二條适用範圍,該法所稱濕地,是指具有顯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節性積水地帶、水域,包括低潮時水深不超過六米的海域,但是水田以及用于養殖的人工的水域和灘塗除外。
其中,“具有顯著生态功能的”是指國土三調的濕地地類以及被列入生态保護紅線之内的,均認為具有顯著生态功能。為突出濕地的生态地位,國家在“三調”(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工作分類》中,将“濕地”調整為一級地類,将“紅樹林地”“森林沼澤”“灌叢沼澤”“沼澤草地”“沿海灘塗”“内陸灘塗”和“沼澤地”等二級地類歸入“濕地”一級地類。2017年2月,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态保護紅線的若幹意見》,“生态保護紅線”定義為“在生态空間範圍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須強制性嚴格保護的區域,是保障和維護國家生态安全的底線和生命線”。
同時,“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節性積水地帶、水域,包括低潮時水深不超過六米的海域”的規定來源于《濕地公約》關于濕地的定義——“濕地是指天然或人工、長久或暫時性的沼澤地、濕原、泥炭地或水域地帶,帶有或靜止或流動、或為淡水、半鹹水、鹹水水體者,包括低潮時水深不超過6米的海域”。其中積水地帶主要是沼澤濕地和灘塗濕地。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17)沼澤和灘塗濕地包括紅樹林地、森林沼澤、灌叢沼澤、沼澤草地、草本沼澤、苔藓沼澤、内陸鹽沼、内陸灘塗和沿海灘塗等。水域則包括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庫水面、坑塘水面等。
“水田以及用于養殖的人工的水域和灘塗除外”,考慮了我國濕地保護和合理利用的現實需要,有助于在最大限度保護濕地生态系統的同時,保護農業、養殖業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充分體現了生态環境立法的協調發展原則的内在要求。做出這個規定有國家糧食安全的需要、為了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對水産品的需求、尊重濕地保護管理的曆史和現狀三方面原因。
江西鄱陽湖國際重要濕地 劉偉攝 圖據國家林草局
為什麼要保護濕地?
張明祥表示,沒有濕地就沒有水。中國可利用淡水資源總量約為2.8萬億立方米,濕地儲存了2.7萬億立方米,約占總量的96%,濕地是清潔充足淡水的來源。我國是水資源相對匮乏的國家,人均濕地面積0.6畝,約為世界人均水平的五分之一。濕地保護對确保水資源安全具有決定性意義。
濕地被譽為“生物超市”和“物種基因庫”,占全球陸地面積6%~ 8.6%的濕地蘊藏着全球約40%的已知物種,沒有健康的濕地,就沒有健康的生态系統。
同時健康的濕地生态系統,具有蓄洪防旱、調節氣候的作用,是糧食高産穩産的基礎。東北地區、長江中下遊平原是我國長期以來重要的商品糧生産基地,素有中國的“糧食市場穩壓器”之稱。如果三江平原濕地、長江中下遊濕地持續遭到破壞,傳統的“東北糧倉”“江南魚米之鄉”将難以保住。
另外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濕地為大量植物提供了良好的生長環境,植物的生長需要吸收二氧化碳來轉化為植物體内的碳。而泥炭沼澤濕地是巨大的碳庫。泥炭沼澤地的面積僅占全球土地面積的3%,卻儲存着5500億噸碳,相當于全球土壤碳儲量的30%,是全世界森林碳儲量的兩倍。有專家統計,若爾蓋濕地平均每公頃碳儲量超過4300噸,折合成二氧化碳是1.5萬噸,1公頃的固碳量相當于 8000輛小汽車一年的排放量。
濕地面臨的威脅有哪些?
張明祥表示,在之前很長的一段時間裡,由于對濕地生态系統重要性認識的不足,在全球範圍内,濕地生态系統都遭受了嚴重的破壞。自1900年以來,地球上近一半的濕地因為人類不合理地開發和利用而喪失。我國濕地生态保護在取得顯著成效的同時,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根據全國第二次濕地資源調查結果分析,我國濕地面臨的主要威脅與問題包括面積減少、功能衰退、生物多樣性下降。
我國濕地率遠低于全球8.6%的平均水平,人均濕地面積僅為世界人均的1/5。伴随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濕地保護和利用的矛盾仍然存在,濕地遭受非法侵占、圍墾、污染等現象時有發生。據估計,我國有40%的重要濕地受到嚴重退化的威脅,曆史上濕地資源豐富的長江中下遊地區、三江平原、松嫩平原及若爾蓋沼澤濕地、東部沿海灘塗、河口三角洲及紅樹林等區域都遭受了嚴重的天然濕地的喪失和“消亡”。
一些地方還存在無序開發建設破壞濕地的行為,這在一定程度上導緻濕地防洪蓄洪能力大大降低。在《濕地保護法》出台之前,我國在國家層面沒有濕地立法,濕地破壞案件無法可依、無章可循,是導緻當前濕地破壞的主要原因。
《濕地保護法》有何亮點?
張明祥介紹,首先,《濕地保護法》沒有從資源角度進行立法,而是從生态系統的角度進行立法,更加注重了生态系統的保護和修複,制度設計更多地從濕地生态系統整體性保護出發。這是我國第一次從生态系統角度進行立法。
同時制度設計系統全面,設置了部門協作機制、總量控制制度、調查評價制度、保護規劃制度、生态保護補償制度、合理利用制度、修複制度、約談制度等,形成了濕地生态系統保護和修複制度的統一有機整體,有利于實現濕地保護的高質量發展。
另外《濕地保護法》注重濕地的生态價值,加重處罰力度,在設置處罰标準時,不僅充分考量了濕地資源的實物價值,也更加注重濕地的生态價值,處罰标準更加嚴厲,如擅自占用、破壞國家重要濕地的,按違法占用、破壞濕地面積,處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紅星新聞記者 林聰
編輯 陳怡西
(下載紅星新聞,報料有獎!)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