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标題先不要急着點進來罵,在這裡我要提前做個高亮聲明:
撈女和撈女思維,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
撈女就是各位同學想的那個意思,一門心思搞男人錢,把男人當ATM使——這我不鼓勵,我相信大部分女生也不認同。
但撈女思維,是超越了這些行為上的東西,直達底層邏輯,至少在我的這篇文章裡,并不是一個貶義詞。
撈,說穿了就是“獲取”。
談戀愛,或者其他的人際關系裡,我盡量想着能多得到一點,獲取一點,這是我定義的“撈女思維”。
可能有同學要說了,那不還是撈嗎?還是想榨取别人,談戀愛交朋友一點都不純粹,隻顧着算計利益,怎麼就不是貶義了?
但是,“獲取”和“榨取”也完全不是一個意思。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你上學是為了從老師那裡獲取知識,難道你榨取老師了嗎?
當然不是。
再講個小故事。
李嘉誠的司機給他開了30年的車,每個月隻拿一萬多工資,但他退休的時候,有了一兩千萬的積蓄。
這麼多錢哪兒來的?
原來司機每次開車,聽到李嘉誠在後座打電話,指示手下去買某個地方的地皮,或者某一支股票,他都會跟着買一點點。
結果就是李嘉誠大賺,他跟在後面小賺。
你看,這也是獲取,司機從李嘉誠那裡獲取了投資的信息,可你也不能說他榨取了李嘉誠。
很多時候“獲取”不是零和博弈,不是說你得到了,别人就減少了,如果把獲取還狹隘地定義成損人利己,那依然隻是停留在撈女行為,而不是思維。
從思維層面說,就是有一類女生,她們談戀愛,交朋友,會首先想到“這個人,這段關系能讓我得到什麼”——而且不局限于錢和物質,能得到更多的資源,學到知識,拓寬視野,都可以。
關鍵在于要收獲,不要(或者至少是盡量減少)消耗。
其實從這個角度說,單純地“撈錢”,反而是低階的撈法,你找有錢人談戀愛,有錢人給你買包,聽起來好像和大部分拿錢辦事的打工人也沒太大區别。
高階的獲取,往往是放長線釣大魚。
比如人盡皆知的撈女典範,鄧文迪。
她和默多克離婚的時候,“撈”了人家多少錢?
根據離婚協議,她分不到默多克在新聞集團的資産,也不會改變别人家族信托基金的繼承規則。
她個人隻拿到了一套北京四合院和一套美國房産,對于身家400多億的默多克來說,連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傍上這種級别的頂級大富豪,才拿到這麼一點,按照撈女行為來說,已經算很失敗了。
但是,鄧文迪在婚姻期間借着“默多克太太”的身份,積累了大量上流社會的人脈。
時尚界女魔頭,美國《Vougue》雜志主編會和她交朋友。
俄羅斯首富阿布拉莫維奇也會和她聚會,兩家人一起在豪華私人遊艇上享受假期。
特朗普的女兒都願意做她的閨蜜。
靠着這些人脈,都足夠她一輩子活得風生水起,完全實現階層躍遷了。
你還會發現,鄧文迪能認識這些人,最初肯定離不開默多克為她搭建的平台,但後來,即便她和默多克離婚,這些社交關系也不會瞬間就消失。
這是她的高明之處——獲取,不是停留在一錘子買賣,人走茶涼。
而是即便這個人不在我身邊了,他給我帶來的好處,給我的收獲,依然能長遠地滋養我。
有那麼點“授人以魚”和“授人以漁”的區别。
我也認識這一類型的女生,她毫不掩飾自己喜歡有錢人,喜歡相對成功的男人。
但她的喜歡,不是想花人家幾個錢,甚至不需要做他們的女朋友,她就是喜歡跟這些人打交道,哪怕聊聊天也可以,她認為能跟成功的男人多說幾句話,都一定是有收獲的。
也許他們會有人喜歡她,和她談戀愛,也或者有人會順手幫她介紹工作,客戶,再退一步講,哪怕是聽聽成功人士怎麼看問題,都有可能對她有幫助。
這個女生的思維方式,說白了也是一種“撈”,是從别人身上獲取利益和價值。
但我完全不會反感她,我相信大部分人也都一樣。
隻會覺得她真的很聰明。
不過說到這裡,又有個新問題:
如果說“撈”——或者換成更中性的詞,獲取——并不僅僅停留在真金白銀的物質層面,獲取經驗,獲取人脈,獲取知識和視野都算的話,那有些女生就是想獲取愛情,行不行?
為什麼想獲取社會經驗的女生就是聰明冷靜,隻想獲取愛情的女生就總被認為是戀愛腦?
來,這裡該劃重點了:
隻想獲取愛情,當然可以。
跟男人交往隻想獲取愛情的女生,和跟男人交往隻想獲取利益,獲取知識的女生,本質上并沒有高下之分,前者在我們的價值觀裡還更值得稱贊。
但關鍵在于,有一部分所謂的戀愛腦女生,隻是認為自己想獲取愛情,行為和認知卻是嚴重錯位,甚至一片混亂的。
什麼意思?
你想要愛情,然後你談了個很會撩妹,給你提供了大量情緒價值的渣男,明知道渣男腳踏好幾條船,痛苦得要死還不舍得分手。
在這個情境裡,你會痛苦,因為你定義的愛情是一對一的,要彼此忠誠。
但渣男滿足不了你,這就說明他給不了你愛情啊!
可你還不舍得分手,你說因為他讓你體驗到了強烈的愛情……
這不是前後矛盾了嗎?
你認為愛情包含忠誠,渣男沒有忠誠,所以渣男并沒有給你愛情,你也并沒有從他那裡獲取到愛情。
這就好比默多克娶了鄧文迪,可是從來不帶鄧文迪出席高端場合,也不允許她認識自己的朋友,每天把她關在家裡,家用給得也不多……
如果是鄧文迪,她肯定連夜打車跑了,畢竟什麼都“撈”不到,還浪費時間。
戀愛腦的女生,為什麼就不肯跑,還覺得自己是為了愛情?
往深了說,這是“目的是否明确”的問題。
鄧文迪的目的是很明确的,她要利益,不管是錢還是人脈,知名度,發展前途……隻要是利益,以及能幫她獲取利益的東西,她都OK。
有利益就相處,沒有利益就跑路,她的行為完全以目的為導向。
這其實從她的第一段婚姻就能看出來了,她第一個老公比她大了30歲,還有個女兒,也談不上多有錢。
但那時候22歲的鄧文迪還是果斷嫁了,為此不惜小三上位(PS:這句隻是客觀陳述,不代表我贊同她做小三)。
為什麼?
因為她需要從這個男人手裡拿到美國綠卡。
我完全有理由相信,如果同時有個中國男人,更年輕也更有錢,也追求鄧文迪,她大概率還是會選擇美國老男人。
因為她當時的目的是留在美國,她的行為,抉擇,都服務于目的。
在這點上,奶茶妹妹也算個典範。
很多人讨論過她嫁給劉強東,到底有幾分是為了愛情,幾分是為了利益。
我倒覺得這不是最重要的,多半是二者都有,但她的目的也很明确,做劉強東的太太,留在他身邊,同時獲取利益。
所以,劉強東婚前去做财産公證,還說往後10年在京東都隻拿一塊錢年薪——這意味着奶茶妹妹如果離婚,啥都分不到——她能忍。
哪怕劉強東在美國出了醜聞,坐實了出軌,她一邊覺得自己“傻X了”,一邊還是忍:
同樣是因為她知道自己的目的,她知道,繼續做劉強東的老婆,比意氣用事地離婚更容易得到利益。
她忍,不是因為她懦弱無能,反而是因為她知道自己要什麼,主動做了取舍。
(PS:這句也是客觀陳述,僅限于奶茶妹妹的特例,不代表我贊同女人應該忍受老公出軌。)
這才是聰明女生的目的導向:
我的目的是很清晰的,不管是要愛情,要利益,要陪伴,還是要别的什麼,我很明确地知道自己的需求。
我還會為了這個需求做取舍。
如果我要獲取愛情,那對方必須讓我感覺到他是真心地愛我,我不會拿着渣男表演出的愛情自欺欺人。
如果我要獲取婚姻,那我隻會在願意結婚,并且适合結婚的男人裡面找對象,我認定暫時不适合結婚的男人,哪怕再相愛我也能割舍掉。
以此類推,為了目的,我可以争取,也可以舍棄。
我獲取的東西,都是為我的最終目的服務。
能知行合一地做到這個程度的女生,确實有着超出一般人的聰明。
她們真的去當“撈女”,就是奶茶妹妹和鄧文迪。
她們願意認真談戀愛,也肯定是敢愛敢恨的類型,值得欽佩和羨慕。
隻不過對于很多還沒想明白這個道理的人來說,也許就連第一步——搞清楚自己“真正”的目标,都還沒能做到。
但這不是三言兩語能說得清的,我會在下一篇文章裡,分享一些我對“目标”的觀點和看法,感興趣的同學可以繼續關注。
畢竟,人一旦知道自己為了什麼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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