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南都記者從廣東交警獲悉,近日,中山一駕駛人陳某穿着高跟鞋駕駛小轎車,因操作不當緻使車輛失控,分别與一輛小型轎車、路邊騎樓水泥柱碰撞。事故造成車輛、騎樓水泥柱損壞及一路人受傷。
據了解,11月1日16時50分許,駕駛人陳某駕駛牌号為粵BU***9的小型轎車,在中山市石岐區孫文西路7号對開路邊停車起步駛出時,因采取措施不當,緻使車輛失控碰撞前方停車位内停放的粵TG***B号牌小型轎車後,再次碰撞左側路邊騎樓水泥柱,緻使騎樓水泥柱裝飾石闆碎片彈飛過程中碰到路人胡某。該事故造成車輛、騎樓水泥柱損壞及胡某受傷。
交警接到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發現當事司機陳某并無大礙,車内隻有她一人。随後,交警把當事司機帶回大隊進行進一步調查。
經了解,陳某當天下午辦完事後準備開車回家,在車輛起步時有點心急,導緻車輛駛出路邊時采取措施不當,失控碰撞了前方停車位内的車輛及左側路邊騎樓水泥柱。陳某還交代,事發當時她穿了一雙高跟鞋。
經交警調查取證,陳某駕駛機動車未按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是導緻此事故發生的全部過錯,承擔此事故全部責任。
廣東交警提示,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開車時應選擇運動鞋或平底鞋,保持良好的腳感有助于安全駕駛。絕不可穿高跟鞋、拖鞋等開車,該行為将妨礙安全駕駛。
采寫:實習生 安子逸 南都記者 敖銀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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