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汽車

 > 老小區停車位搖号是否合理

老小區停車位搖号是否合理

汽車 更新时间:2024-10-13 00:58:07

老小區停車位搖号是否合理(小區地面共170個停車位)1

西安印象小區有170個地上停車位,170人長期辦理了包月,每月150元,其他業主可臨停,計時收費。對此,有業主認為不公平,認為小區停車費應該“一碗水端平”。

業委會主任及成員長期辦便宜包月

近日,西安印象小區業主向華商報24小時新聞熱線029-88880000反映,小區共170個地上停車位,但常年隻給部分業主辦理包月,每月150元。其他業主隻能臨時停車,計時收費,而計時收費一個月算下來往往比包月貴。

業主李先生反映,小區2006年交房,兩年前成立了業委會。辦理包月的業主中,就有業委會主任及業委會委員,從入住到現在,包月業主一直就沒變過。“我也是2006年入住,第二年買了車,拿着資料去物業辦理地面停車包月,物業當是說沒車位了。我就排隊,排了13年了還是沒排到包月名額。經常都是下班回去發現地面停車位都停滿了,隻好在小區附近找地方停車。”該業主說,地面停車位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為什麼别的業主不能辦理包月,隻能臨停?這不公平,建議抽簽搖号。”

該業主反映,地面170個停車位,有的業主一戶就辦理了兩個車位的包月,前幾年還有包月業主高價向其他業主出租車位,“我前幾年就從包月業主那裡租過,一個月280元,包月業主賺了130元差價。”

目前地上車位維持現狀

該業主向華商報記者發來一份小區5月12日的一份關于停車位的通知,上面寫着:根據3月12日-4月30日小區地上臨停車位登記摸底工作統計結果,目前小區共計需求地上停車位162輛,最終符合本次登記要求共計75戶。

通知中寫到了小區涉及規劃車位共計486個。其中,地下産權車位316個(産權為地産及已購車主所有,物業收取服務費),地上臨停車位170個(收入為小區公共收益,物業收取服務費)。目前地上車位已完全飽和,地下未售車位105個。經業委會曾與業主代表多次溝通,計劃擴建小區地上臨停車位,由于多數業主認為破壞綠化,反對擴建,未能實現。

關于地上已租車位使用權問題中說,由于已停車位和需求車位雙方業主利益難以平衡,業主訴求多樣:取消包月改為臨停、打亂抽簽、以買房及買車先後排名等。因目前意見暫時無法統一,維持現狀。

通知中還提及目前空餘105個地下車位可供租賃,地下車位由450元/月優惠為4800元/14個月(月均342.9元)。

最終決策權在業委會

5月15日上午,華商報記者在西安印象小區看到,地上停車位隻有個别車位空着。小區公示欄上張貼着小區業委會2019年8月10日一份地上車位高價轉租行為的處理通知。

物業客服主管周先生表示,小區共10棟樓1003戶業主,地上停車位的包月一直根據最開始的情況确定。曾有過高價轉租地面停車位的情況,已全面清理整頓,也确實有一戶業主辦理了兩個包月停車位。臨停的計時停車費采用“4進制”:4元/8小時,8元/16小時,12元/24小時,12元封頂。

周先生說,對于業主反映的問題,物業向業主征集過建議,取消包月改為臨停、打亂抽簽、以買房及買車先後排名等,物業也想了一些辦法,一并反饋給業委會,最後的決策權在業委會。

對于業主反映的下班後沒地方停車的問題,小區專門将未出售的105個地下停車位出租,并有價格優惠,但一些業主不願意辦理,目前還有空餘。

他還表示,最近小區物業聯系了經開區管委會物業管理指導中心,工作人員說已聯系了專門部門指導處理此事,看能否有什麼辦法和措施讓業主滿意。

5月15日下午,記者撥打了經開區管委會物業管理指導中心,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小區物業、業委會可來管委會物業管理指導中心尋求幫助,也可以撥打12345熱線反映,12345派單後,管委會物業管理指導中心将會介入協調。

小區業委會主任崔先生說,小區170個地上停車位150元包月是按“先來後到”的規則辦理的,有的業主最開始買房時就與開發商達成口頭協議,買房辦理地上停車位包月,業委會委員辦理包月也是同樣緣由。“有的業主是後期在小區買的房子,有的業主是後期買的車,如果後來的業主要打破前期的狀況,對老業主也不公平。”

崔先生說,小區的地上停車位并不固定,屬于包月用戶與臨停用戶共用這170個停車位。

對于業主提出的抽簽搖号提議,崔先生不認同,“沒中的業主還會鬧的。”

臨停最多每個月360元

有業主算過賬,按照臨停,平均每天不超過8小時的話,停車費每天4元,一個月按照30天計算是120元,比包月150元少一點,但平均每天8小時一般不能滿足停車需求。超過8小時停車費至少8元,一個月至少240元。按照封頂額12元計算,一個月最多360元。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部分業主“不患寡而患不均”,認為小區停車費沒有“一碗水端平”,不公平。 華商報記者 任婷/文圖

律師說法

地上停車位歸全體業主所有

不能産生“特權”

5月15日,華商報記者采訪了陝西赢弘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鵬新。

王鵬新說,根據相關法規條例,小區地下空間屬于人防工程,非戰時可用于停車,可以進行産權分隔,開發商可通過購買的方式将産權過渡給業主。但地上停車位是公共資源,歸全體業主所有,産生的收益歸全體業主,不管是什麼時間入住的業主。

王鵬新表示,地上停車位在使用時要公平合理,不能産生“特權”,讓少數業主出少量資金享受包月,這是不公平的,也是不符合法規的。

他還說,對于地上停車位而言,全體業主都應有均等機會停車。因停車位有限,全部辦理包月不可行,建議取消包月,按照“誰先占用誰用”的原則進行停車。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汽車资讯推荐

热门汽車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