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在人們的心目中一直是忠誠和勇氣的代名詞,不然也不會有“犬馬之勞”、“犬吠非主”、“犬馬戀主”等成語的出現。但什麼事物總有反其道而行的,就算咱們生而為人,也有不守信用的,最有名的莫過于三國時期的呂布,被張飛陣前叫罵為“三姓家奴”。說到三姓家奴,我感覺有必要好好介紹一下,因為大家可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呂布本姓呂,父早逝,認荊州刺史丁原為義父。丁原待他不薄,倚為股肱。然而呂布見利忘義,寡情負恩。董卓用了一匹日行千裡的赤兔馬,一千兩黃金,數十顆明珠,一條玉帶,便令呂布動了心,殺了丁原,取其首級,投降董卓,拜為義父。天下第一好漢賣身投靠,使董卓如虎添翼,更加飛揚跋扈。 為滅董卓,司徒王允抓住這對父子同樣好色的缺點,設下連環計,将歌伎貂蟬同時許給董卓和呂布,使父子兩人陷入争奪美女的圈套。“風儀亭”之後,父子的矛盾加深了。董卓無情,竟向呂布擲戟;而呂布,為了一名歌伎,也不惜與義父反目,殺了董卓,奪回貂蟬。這便是“三姓家奴”的由來。
這種事在狗界當中也出現過,就是本文的主角,一條大白狗,咱們暫且稱之為大白吧,三易其主,最後也沒落得好下場。
大白應該是格力和大笨狗的串串兒,雖然大笨狗也有純白色的,但體型上大白明顯比一般的大笨狗苗條,甚至比母狗還要苗條一些,個頭兒大,骨量小,腰弓的厲害,尾巴也要比大笨狗細很多,胸腔也很狹窄。相比大笨狗,正常體重的大白動作就輕靈很多,速度快,彈跳好,下口也狠且死。它的第一任主人是鎮上的一個屠夫——存财,下水頭蹄兒吃多了,鎮上又沒有寬敞的活動場地,它的體重明顯超标,身體肥碩的似乎要撐爆它的狗皮,壓斷它纖細的四肢。它的第二任主人就是咱們上篇文章寫的村裡的屠夫——得福,好養狗的主兒。一天得福去趕集,正好碰到存财,兩個屠夫,又都好狗,湊到一起,說起話來沒完沒了,越拉越熱火。得福要走,存财拉住就往家裡扯,非要去喝兩盅。屠夫家裡自然少不了肴子,稍一擺弄,四個菜。兩人推杯換盞,隻喝得雙眼迷離,臉紅脖子粗。正在興頭兒上,大白拽着滿身肥碩的五花肉湊了過來。得福看了哈哈大笑,說,存财哥,這狗都讓你養成豬了,在你手裡白瞎了。存财摸了一把脹紅的臉,确實如此,兄弟如果不嫌棄等會兒拉走,回去好好調教調教。得福連忙說,好好好。真到走的時候,得福已喝得暈暈乎乎,他見存财沒提狗的事兒,自己也沒吭氣兒。騎上車子慢慢悠悠的往家走,吹了一陣風,醉意上來了,下車扶樹狂吐,吐完又靠在樹的另一邊休息了一會兒。誰知,這一下就睡着了,等他睡醒的時候月已東升,腦子也清醒很多。剛站起來,腳下就被拌了一下,仔細一瞅,哈哈又笑,這不是那條大白狗嘛?它自己跟着得福回家,路上又吃了得福吐的穢物暈倒了。得福把它扛在肩上,騎車回了家。就這樣,得福成了它的第二任主人。
在農村肯定沒有原來吃得好,得福又喜歡遛狗,不幾個月,大白變得異常漂亮——雪白的毛,細細的嘴,弓弓的腰,長長的腿,比笨狗高大,但卻比笨狗靈巧;比格力粗壯,更比格力威武。這條狗讓得福很是喜歡,有時遛狗回來還能逮隻野兔,一旦如此,他都會到村中心的十字路口站很長時間,别的不幹,就是誇狗,頗有王世襄老先生《獾狗譜》中所寫“春秋兩季把獾咬,挂在茶館齊叫好;裡外三層人圍觀,人又精神狗又歡”的勁頭兒。後來,大白跟着得福趕集,又留在原主人那不回來了,可能吃膩了剩飯麥麸,它又想念從前的頭蹄下水了吧。
過了不長時間,大白又跟着去趕集的得福回家了,如此反複幾次。同村的金虎愛和得福一塊兒玩,同樣也好養狗。一次酒至酣處,得福和金虎又說起了狗,說起狗,肯定又少不了說大白。見金虎雙眼直勾勾地看着卧在旁邊的大白,又不時地把盤子裡的好菜夾給它吃,得福慷慨的說,喜歡就拉走玩幾天。不知是這狗太聰明能聽懂人話,還是得到點兒恩惠就變心。金虎頭天喝得醉醺醺的回家,根本就忘了這茬兒,開門一看,那條心心念的大白狗就卧在門口。正開心呢,村頭兒大喇叭上就傳出得福找狗的聲音,于是就帶着大白匆匆趕了過去。得福了解到前因後果,算了,這狗送你吧!
金虎自從得了這狗,寵愛有加,慢慢慣的這狗改了習性,原來對人挺溫順一條狗,在他這裡卻時不時地咬人。得完全由着它的性子來才行,一言不合,張口就咬,金虎為此沒少給人賠不是。最厲害的一次把人腿肚子咬下來一塊肉——那是一個喪禮的酒席上,上了一碗大肥肉,沒人對那肥膩膩的大肥肉感興趣。金虎夾了一塊兒扔給大白,正巧一個小孩兒從旁邊跑過來,可能大白以為是來跟它搶肉吃的,一口就咬在那孩子腿上,又來回甩頭,把孩子摁在地上摩擦,把衆人都吓壞了。等大家反應過來,任你拿棍子怎麼打,它就是不松口。不得已,金虎拿鐵棍把大白敲死了。孩子吓得魂飛魄散,腿肚子上那塊肉也幾乎被撕下來了。
大白為自由、為食物三易其主,最終又因恃寵而驕的自負葬送了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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