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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中的那些事兒

情感 更新时间:2024-07-29 03:09:40

婆媳中的那些事兒(婆媳鬥争中的我)1

6.訂婚風波

2012年的春節,我們第二次去北京,那次有了前車之鑒,我盡量把事情都考慮在前面,倒是沒出什麼别扭的事情。值得說的就兩件事。

第一件是在母親那裡,她為了彰顯自己的“無私和偉大”,跟我們炫耀起對老馮的兒子——一個與她沒有血緣關系的人——有多好,原因是小紅說我對小凡有多好的時候,母親吃醋了。她說老馮的兒子去年結婚,她給兒媳婦一個翡翠镯子多麼多麼的好,說帶着他們度蜜月旅遊,在三亞拍婚紗照等等,這些我沒往心裡去,但是小紅記在心裡。

第二件是跟父親一起去看爺爺的時候,我幫着小紅拎包,父親很生氣的說:哪兒TM有男人給女人拎包的?你看看你,還是TM男人嗎?小紅聽了很委屈,準備把包拿過去自己背。我攔住了她,第一次當着其他人頂撞父親:我給我媳婦拿個包怎麼了?保護自己女人怎麼就不男人了?您要是掰扯風水玄學那一套,趁早打住,忒牽強。之後父親沒再多說,但是東阿姨看我的眼神跟以前不太一樣了。

2013年初,我跟小紅開始商量訂婚的事情,我尊重他們當地的風俗,訂婚要三金,要擺席,要長輩到場。但我們認為盡量節儉一點,小紅說,三金就算了,母親能給老馮的兒媳婦送翡翠手镯,她也要,而且不能比老馮兒媳的差,怎麼也得有個兩萬吧;擺席的話,雙方長輩見個面就行了,沒必要鋪張;至于禮金什麼的,我們看着給。

父親說他和我母親離婚了,所以就别倆人一起來了,我母親到就好,他就算了。其實我心裡明白,這隻是借口,他對小紅不滿意,按照他的想法,我應該找一個家在北京、知書達理、落落大方、家底殷實、漂亮溫柔、對他非常尊重的女人做他兒媳。而且我同時更明白,這些依然不是他本意,他就是不喜歡小紅已經有孩子這個事情,他覺得這不是我們家的血脈。

可是這話他又說不出口——與社會上提倡的道德不符,更何況他再婚也是找的有孩子的女人。

所以訂婚的事情,我一直在跟母親商量。

那段時間我因為工作的原因,跟小紅分居兩地,異地戀容易吵架,尤其是小紅這種因為曾經的經曆缺少安全感的人。那段時間我開銷最大的是路費,經常夜裡打車回去,兩個月時間信用卡欠款好幾萬,這事兒我沒跟小紅說。

母親給了我20萬訂婚結婚用的錢,我拿給小紅10萬,剩下的還了信用卡,帶着小紅買了個戒指和挂墜,還剩下不到5萬。

實際上這幾年我一直在玩遊戲,花了不少錢;偶爾偷偷出去跟同事打麻将,每次輸赢很小,但架不住次數多,輸多赢少;再加上我把工資都交給了小紅,但自己開銷又大,事後這5萬塊錢也花光了。小紅知道母親給了我20萬,也知道我應該還剩下幾萬,但她不知道我把錢花光了。這是後話,暫且不提。繼續說訂婚的事情。

一開始,我對于小紅要求的不低于兩萬塊的翡翠手镯非常抵觸,那幾年翡翠價格瘋漲,我很反感花這種虛高的冤枉錢。但是小紅有他的想法和邏輯:母親能給老馮兒媳婦一個手镯,就要也給她一個,而且隻能比老馮兒媳的好,因為我才是母親的親兒子;如果這次不較真,以後次次不較真,最終我應得的所有家産都會被老馮和他兒子拿走。

說實話,當時我對于這種想法更抵觸,因為我從來沒有想過分什麼家産,畢竟這些是我母親的,她喜歡給誰就給誰。而我的精力不應該放在這些家産上面,我應該從外面掙錢,來擴大這份家産,當我掙得越多,現在所謂的家産對我意義越小。

但我并沒有表達我的真實想法,因為訂婚對于我和小紅都是大事,我不希望她失望。

正巧那段時間母親去雲南旅遊——我母親自從退休後,每年都會有至少一半的時間在外旅遊。我跟她商量,去瑞麗看看,讓懂行的朋友幫忙挑個翡翠镯子,按照四萬的标價檔次基礎上,能砍價多少是多少。

按照我的估計,标價四萬的手镯,估摸着能砍價到2萬左右。而且在瑞麗買翡翠肯定比在這邊便宜太多了。

但我還是低估了翡翠價格虛高的程度,母親用一萬四,買了兩個标價八萬的手镯——一個糯種藍綠的貴妃镯,一個冰種不帶綠的正圈镯。

當這兩個手镯到寄過來的時候,小紅才發現自己對翡翠并不懂,根本分不清好壞,但這不妨礙她看收據,兩個镯子才一萬四,很不高興,認為我和母親都不重視她,在我們心裡她不如老馮的兒媳。

我覺得她這是無理取鬧,于是帶着她去了當地最大的商場,拿着手裡的手镯對比商場裡賣的。很明顯,我們手中的镯子比商場裡2萬元的镯子好很多,可她死活認定商場裡2萬的镯子價格高,所以看起來更好。最終無奈下,我隻好給她買了一個商場裡标價2萬的镯子。那镯子她當時帶過幾次,後來一直扔在首飾盒不肯帶了,因為她也發現從瑞麗買來的镯子更好……但這不妨礙她對我母親有意見,在小紅看來,母親給她買了便宜的镯子,就是對她不重視。

當然,這些事情小紅不會放在臉上,更不會去跟母親說,她隻能跟我唠叨。

訂婚那天,我母親來了,吃飯定在當地最高檔的酒店,我這邊隻有母親到場,小紅的父(繼父)母、妹妹一家、朋友來了5、6個,正好一桌。母親專門從家裡拿了兩箱三七粉送給小紅的父母,說是長期服用對身體很好。這頓飯雙方都很滿意,我跟小紅也算是正式訂婚了。母親第二天回了北京。

沒想到的是,過了幾天,那兩箱三七粉出了問題——居然是過期的。以下内容為小紅轉述:

我後爸愛面子,回家跟親戚鄰居顯擺你媽拿來的三七粉,說是大城市送來的就是不一樣,價格也肯定不便宜。可憐他跟我媽都不識字,結果讓外人看出來過期了,對我家冷嘲熱諷,說你媽是大城市人,看不起我們這小地方,也看不起我爸媽,故意送個過期的東西惡心我們呢。

我聽完特别不好意思,趕緊說:怎麼會過期了呢?那我重新買點禮物送過去吧。

小紅:别,你是準備再買點過期的東西惡心我們家嗎?

我:你怎麼能這麼說?我哪兒有這個意思啊!

小紅:你有沒有這個意思我不清楚,但是我懷疑你媽早就知道這三七粉是過期的,故意惡心我們家呢。

我:你這麼說就沒意思了,用屁股想也知道不可能啊,花了那麼多錢訂婚,最後故意送個過期的東西惡心你,那幹脆不訂婚就好了啊!

小紅:誰知道呢,沒準你媽就是故意的,要不送人的東西,怎麼可能不看看生産日期啊,說白了還是看不上我父母,我就不信了,你媽給重要的人送禮,不看看有沒有過期?

我:你這是強詞奪理!我現在就給她打電話,問問怎麼回事,你也一起聽聽。

我被小紅的話氣着了,給母親打電話的時候語氣也不太好。

我:媽,你之前帶來的兩盒三七粉過期了!

母親:啊?不應該啊!小紅爸媽沒事吧?不會吃出問題吧?

我:那到沒有,就是被全村人取笑,說是咱家看不上他們,送個過期的東西故意惡心他們的。

母親:哪兒有這事兒啊!這三七粉是春節一個朋友從雲南帶過來的,一直在家裡放着,也賴我,沒注意看日期,我就是想這三七粉收到沒多久,根本就沒往過期的方向去想。

我:那要這麼說的話,你那朋友送你的時候就得過期了?

母親:是啊,他怎麼送我個過期的東西啊……噢!我想起來了,當時他提了一句,說别管這保質期,幹三七粉沒有過期這一說,放個幾年都沒事。

我:行,我大概了解了。

母親:要不我給你打點錢過去,你重新給小紅父母買點禮物吧?

我:沒事,不用了。

挂斷電話,我看着小紅說,你看,不是你想的那樣吧?

小紅臉色依然不好看,說了句:誰知道你是不是跟你媽串通好了的。

于是我也來氣了,說:你這是有被迫害妄想症嗎?我跟我媽費勁巴拉商量半天就為了送個過期的三七粉?我目的是什麼啊?我直接啥也不送不就好了?再說了,你當時不也沒注意生産日期,怎麼就怪我媽不看生産日期呢?

老話說得好,沖動是魔鬼,這話說完我就後悔了。

果不其然,小紅拿出不講理的勁兒,嘴上連珠炮般說:你媽送了過期的東西還有理了?你媽送過期的東西還怪我了?在你們心裡,我連老馮的兒媳都不如,送兩個手镯才一萬多點,這可是訂婚啊,你媽送老馮兒媳的手镯比我這好多了吧?這麼說起來,在你媽心裡,你也不如老馮的兒子!

幾年後的我,會明白在生氣的時候,不要做任何決定,不要說任何傷人的話,但當時的我,遠沒有現在這般成熟。當時我直接摔門走了,留下兩個字:有病。

7.乙肝歧視

事實證明,跟自己老婆或女朋友吵架,赢就是輸,但真輸了更慘。

自上次過期三七粉事件發生以後,我跟她冷戰大半天,但架不住小紅一直給我打電話,我一旦接了,那就不可能翻身了。

她會先來硬的,企圖用道理證明我錯了,然後發現道理講不過我,就來軟的,說自己身體哪裡不舒服,難受得很,一般到這裡,我就已經投降了。當然我也有很生氣軟硬不吃的時候,她會先硬後軟,再硬再軟,直到我“一鼓作氣,再而衰”的時候,她主動道歉,于是我就“三而竭”了,從她給我搭的坡兒上下來後,她會繼續硬起來,最終隻有我承認錯誤賠禮道歉為止。但即便這樣,事情也不算完,還有回顧機制,每隔一段時間或者下次吵架都要提起一遍。

我聽過過這樣一種理論:

女性先天比男性更會表達情感,語言能力也更加強大。

從很小的時候,女孩就會比較清晰的表達自己需求,會甜甜的誇贊父母;而男孩呢,多是在用情緒表達自己不滿。所以經常會看到有小男孩躺在商場地上又哭又鬧,很少見到女孩這樣。漸漸的,大家都認為女兒是貼心小棉襖,兒子約等于棒槌。當然我說的是大部分,小概率不談。

而造成這種分化的原因有兩種說法,一種是從遠古時代起,當人類第一次生産力飛躍,男女之間有了明确分工,男性外出狩獵,女性在後方穩固關系。狩獵的男性需要沉默寡言盡量不發出聲音,需要專注不能走神,漸漸的造成男性語言能力退化,男性做事比女性更容易集中精神,但同時多線操作就遠不如女性;而女性在後方的工作是采摘、耕種以及與其他女性溝通交流,加強團結。漸漸的導緻女性更加心細,語言表達更強,适合多線操作。這是也為什麼你經常發現女朋友能一邊看電視一邊打着電話還同時翻着網頁;而你在打遊戲的時候甚至聽不到别人叫你。

另一種說法是女性習慣右腦情感思維,男性習慣左腦邏輯思維。女性說的是情感和立場,男性說的是道理和邏輯。女性在說是誰的責任,男性在說解決辦法。

總而言之,與女性講道理是不智的做法,即使你有理也說不過她。而她要的不是道理也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她要的是你毫不猶豫站在她這邊。

三七粉事件,最終是我給小紅買了吊墜以後,告訴她我有多麼在乎她以及自己錯的多麼離譜,這才算暫時平息。

往後一段時間很平靜,我從13年5月起,回到了蘇北公司,我們過了一段朝夕相處的日子。

我小時候得過乙肝,在前文提到過,這個病是無法痊愈的,我的治療效果不錯,體内病毒複制率為0,醫生說這種情況基本排除會傳染别人的可能。所以時間久了,我也就忘記自己生過這種遭人嫌棄的病。

到了小凡9月開學,說學校組織打乙肝疫苗,問能不能不去,怕疼。我一聽,不去哪兒行啊,于是我沒多想就說了自己得過乙肝的事情。

說實話,我真的沒想到小紅會反應那麼大。

她先是責怪我為什麼不告訴她,如果早知道我得過乙肝,根本就不會和我在一起。

我小時候遭受過乙肝歧視,有點敏感,但我還是耐着性子解釋說我已經好了,确定不會傳染才出的院,這麼多年也沒有複發過,更沒有傳染過誰。

小紅仍然不依不饒,說我這是毀了她跟小凡,不光我,我父母也是幫兇,他們居然會隐瞞這麼重要的事情,這是對她不負責任。無論我怎麼解釋,拿出什麼證據說自己已經康複不會傳染,她都聽不進去。

跟我吵完以後,小紅直接撥通了母親的電話,質問她為什麼把我放出來毒害社會,在她們這裡得過乙肝的人都會被孤立,而且乙肝患者基因有缺陷,會大概率傳染下一代,這還怎麼再要孩子。

母親跟我說辭差不太多,但她明顯對生病和醫治更有經驗,說出的話也更有說服力。小紅聽完安心不少,但是依然說出了:這樣的話,生孩子的事情我需要考慮考慮,不能孩子一出生就有缺陷。

說實話,這番話是有一定的侮辱性的,尤其對一個母親說他的孩子有基因缺陷,相信大部分人情感上都接受不了。總之因為這事小紅折騰了好幾天,當然最終也沒有不和我過,隻是要求我定期體檢,她和小凡定期接種疫苗,隻是生孩子的事情沒有再提。母親也因為這個事情很不高興,但又說不出什麼,畢竟我的确得過乙肝,而且社會上很多地方依然會談乙肝色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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