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衆報業·半島記者 王媛
26日,青島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了2019年度化妝品典型案例,涉及無證生産、非法銷售進口化妝品等情形。記者了解到,2019年以來,青島市市場監管局按照“四個最嚴”要求,以确保化妝品安全為第一要務,堅持以問題導向為統領,緊緊圍繞化妝品生産經營安全, 強化風險監管,狠抓源頭治理,深入開展化妝品“線上淨網線下清源”專項整治,加大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化妝品違法行為,查處了一批化妝品典型案例,有效維護了人民群衆的切身利益。全市共檢查化妝品生産、經營企業合計3405家,立案處罰11件,罰沒款計32.23萬元。
案例一:未取得《化妝品生産許可證》違法生産化妝品
2019年6月,接消費者投訴,黃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青島某科技公司進行檢查,發現了“興絲源草本護發素”、“青絲源草本護發套裝”等20種化妝品,還發現包裝膜,塑封機等工具,執法人員立即扣押上述産品,貨值1.98萬元。
經查,标示的生産企業廣州恒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産過其中4種化妝品,标示的生産企業廣州珈芮化妝品有限公司未生産過上述“系列套裝化妝品”和500ml規格的洗發護發等扣押的化妝品。該公司的行為構成經營未取得《化妝品生産許可證》的企業生産的化妝品的違法行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作出沒收違法經營的化妝品、沒收違法所得3.18萬元、并處罰款6.37萬元的行政處罰,罰沒款共計9.55萬元。
案例二:個人網上銷售未經批準進口的化妝品
通過線上淨網行動摸排,黃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發現徐某個人在淘寶網注冊淘寶店鋪銷售化妝品。
經查,其銷售的 “資生堂”品牌“sHIsEIDO(資生堂紅妍精華肌底液)”系列的共計27個品種的化妝品無中文标簽的化妝品,銷售的“eLtama面膜”等19個品種的化妝品,不能提供進口批準證明和進出品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合法證明文件,屬于銷售未經批準進口或者未經檢驗進口的化妝品的行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作出沒收違法銷售的46個品種的進口化妝品、沒收違法所得1.73萬元、并處違法所得3倍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沒款共計6.93萬元。
案例三:企業通過網絡銷售未經批準進口的化妝品
青島某化妝品有限公司在淘寶網注冊店鋪經營化妝品,2019年9月,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通過線上淨網行動摸排,對該公司經營的化妝品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銷售的PRP GIK美容液面膜、JM面膜、大創ER美白化妝水等18種進口化妝品均無中文标識,未經檢驗并提供不出檢驗報告或者檢驗報告複印件。
該公司構成銷售未經檢驗的進口化妝品的違法行為,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作出沒收違法銷售的18個品種的進口化妝品、沒收違法所得7322.1元、并處違法所得4倍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沒款共計3.66萬元。
案例四:實體店銷售未經檢驗的進口化妝品
2019年10月,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市北區某商業中心化妝品店現場檢查發現櫃台銷售的進口化妝品無中文标識,且當事人現場不能提供進口化妝品的相關證明(包括進口貨物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及進口化妝品注冊備案證明等),執法人員當場對涉案進口化妝品實施扣押行政強制措施、責令改正銷售标簽标識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行為并立案進一步調查。
經查,當事人經營的進口化妝品未經出入境檢疫檢驗部門檢驗,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進口的化妝品,必須經國家商檢部門檢驗;檢驗合格的,方準進口。 ”的規定。市市場監管局對該化妝品店作出了1、沒收不符合規定的進口化妝品165件;2、沒收違法所得3716元;3、并處違法所得3倍罰款的處罰決定,罰沒款共計1.48萬元。
購買化妝品友情提示
1、選擇正規途徑購買:比如百貨商場、超市等有合法營業執照的門店或正規電商品平台購買;
2、查詢産品登記信息:通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或化妝品監管APP查詢化妝品的注冊備案情況;
3、查看産品标簽标識:國産化妝品外包裝上應當标注産品名稱、生産企業名稱和地址、成分、生産許可證号、生産日期和保質期(或生産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批準文号(僅特殊用途化妝品)。
經正規渠道進入國内銷售的進口化妝品其包裝上應标有産品名稱、原産國、進口商或經銷商名稱和地址、成分、生産日期和保質期(或生産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批準文号或備案号、必要的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等中文标識。
4、試用産品後再購買:取少量産品塗抹于耳朵後面或前臂屈側處,确定沒有刺激或過敏後才購買。
5.留存購買憑證:購買時索要發票或商場小票,并保留化妝品的包裝留作維權時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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