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雨使人愁,
你問我答解心憂。
雨季來臨,
安小居為您梳理房屋漏雨的那些事兒~
不同的房屋類型,
漏雨維修歸不同的部門管,
您先對照看看,
您家房子屬于哪一類?
再看看,
咱這房子要漏雨了,
到底應該找誰修。
一、 房屋都包含哪幾種類型?
根據房屋所有權人和實際管理人的不同分為四種類型:直管公房、單位自管公房、實施物業服務管理房和城鎮私有平房。
1、直管公房
直管公房是指通過接管、收購、新建等方式,在市、區兩級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或經政府授權的單位名下的公有房屋。直管公房按性質分類,分為可售公房(售後公房、未售公房)和不可售公房。
2、單位自管公房
單位自管公房是由機關、團體、學校、國有企業等單位自行管理使用的全民所有的公有房屋,以及集體所有制單位自建自購、自行管理的公有房屋。自管公房按性質分類,同樣有可售公房(售後公房、未售公房)和不可售公房。
3、實施物業服務管理房
由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發展轉變,由物業企業根據簽訂的服務協議,對住宅小區進行管理,負責房屋保修期後的臨修和達到大修标準的,組織申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維修。大修标準就是雙三分之二,房屋三分之二面積出現漏雨等問題,業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臨修就是大修前的維護。
4、城鎮私有平房
産權歸私人所有,管理和維修維護由産權人負責。“困難戶、五保戶”的住宅維修,由屬地民政部門确認,維修費用由屬地政府協調解決。
二、房屋需要維修的部位,責任如何劃分?
房屋的維修部位,分“專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兩個部分。
個人房屋内的專有部分均應由個人承擔維修責任,房屋共有部分按照住宅維修責任的類别劃分維修責任。
根據維修部位的不同,建設單位,物業,業主都有明确的責任劃分。
三、什麼是房屋專有部分?
指建築區劃内的特定空間,比如房屋、車位、攤位等,并且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1、具有構造上的獨立性,能夠明确區分;
2、具有利用上的獨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3、能夠登記在特定業主名下;
另外規劃上專屬于特定房屋,且建設單位銷售時已經根據規劃列入該特定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露台等,也被認定為專有部分。
四、什麼是房屋共有部分?房屋共有部分的特點是什麼?
包括“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主要有兩個标準:
1、不屬于業主專有部分;
2、不屬于市政公用部分,如城鎮公共道路、城鎮公共綠地等。
全體業主共同使用、共同擁有,但實物不能分割。比如:建築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牆、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電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小區内的道路、綠地等部分。
五、為什麼要區分共用部位呢?
因為不同的部位發生滲漏,維修責任都是不一樣的呢,誰的孩子誰抱走,誰的責任誰承擔哈。咱們通過下面這張責任清單,一起來看看,共有部分有哪些特點,到底小區裡,都有哪些部分屬于共用部分,共用部分壞了由誰負責維修。
圖片來自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印發<城鎮國有土地上依法建造住宅漏雨維修場景化責任清單(試行)>的通知》(京建發〔2022〕9号)
清單中明确指出,質量保修期内,屋面、外牆,共用門窗、共用地下室及原專有外窗、專有陽台、專有地下室,維修責任是建設單位;業主或使用人改動外窗、改動陽台、改動地下室,維修責任人是業主或使用人。
質量保修期滿後,已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屋面、外牆,共用門窗、共用地下室及原專有外窗、專有陽台、專有地下室,物業合同内,由物業服務人負責;物業合同外的,由業主負責。業主或使用人改動外窗、改動陽台、改動地下室,業主負責維修。未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維修責任人是業主。
那麼問題來了,
圖片中提到的質量保修期是怎麼計算的呢?
我家的房子還在保修期内麼?
咱們下期會給您詳細講解~
記得準時來學習哦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