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6月2日訊(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周波) 5月31日上午,南京高速一大隊交警在滬甯高速馬群公安檢查站執勤時,發現一輛保時捷未懸挂号牌,執勤的杜警官上前按規定對車輛進行核查。
經過檢查,車輛前後均未懸挂号牌,在車輛前擋風玻璃右上角張貼着一張臨時号牌。杜警官注意到,這張号牌有效期至5月27日,已經失效。經過對車輛的檢查,并沒有發現有拆卸的号牌。“臨牌過期了為什麼不去申請一張新的臨牌,或者領取正式牌照?”面對杜警官詢問,駕駛人李某稱,這車是在安徽買的,牌照辦下來以後直接寄回家了,之前,車放在裝潢店做了美容,耽誤了幾天才導緻臨牌過期。
杜警官告訴李某,車輛上道路行駛必須懸挂号牌,如果沒有正式号牌,有效期内的臨牌也是可以的。現在這種情況要扣留機動車,處罰200元并記12分。得知處罰這麼嚴厲,李某追悔莫及。交警提醒,在購買新車及二手車時,如采用自駕的方式将車輛開回當地,除了核查車輛有無過檢,還需要檢查車輛的号牌和保險的有效性,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校對 蘇雲
來源:紫牛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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