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員目标考核細則?管理制度及規範第321篇,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管理人員目标考核細則?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管理制度及規範
第321篇
管理、技術人員月度考核管理規定
一、目的:
通過公平合理、及時有效的考核,獎勵表現良好、對公司做出貢獻的員工,提醒表現欠佳的員工改進工作,激勵員工奮進的熱情;在公司内部适當引入競争機制,促進和幫助員工不斷提高和發展自我。
二、适用範圍:
公司全體管理人員。
三、月度業績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分為:業績(定量)考核和工作表現(定性)考核,其中定量考核占80%,定性考核占20%。
2、一般管理人員的定量考核由直屬主管制定、被考核人确認、部門經理核準;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的定量考核由直屬主管制定、被考核人确認、總經理核準。
3、定性考核根據不同崗位設置分為“主管及以上人員定性考核表”、“工程技術人員定性考核表”、“辦公室人員定性考核表”、“線長定性考核表”。定性考核表評分結果記入“月度工作任務書暨考核表”中定性評分欄内。
4、根據公司質量目标的分解結果,相關部門負責人增加質量目标完成情況考核,占20分,作為減分項。
5、設立工作失誤考核項目,作為減分項。工作失誤分為三類:
(1)嚴重失誤(扣20分):當月因個人工作失誤給部門或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造成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
(2)中等失誤(扣10分):當月因個人工作失誤給部門或公司造成不良影響或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上。
(3)一般失誤(扣5分):當月因個人工作失誤影響部門整體業績的(因質量問題引起的工作失誤不累計扣分)。
四、績效考核結果的分檔:
1、績效考核評分滿分為100分。
2、績效考核得分 <75分(即任務達成率低于75%),為當月績效考核不合格。
3、績效考核得分分為三檔,其中:100-75分為 A;74-60分 為B;60分以下為C;
五、工作程序:
1、每月25日由直屬領導下達下月工作任務,考評雙方簽字後一式兩份:被考評人、人事行政部各一份。
2、每月28日前,人事行政部會同直屬主管考核完畢後,将考核結果反饋給員工。
3、人事行政部将考核得分最後結果交總經理核準。
六、月度績效工資計算方法:
1、月績效工資标準為:月工資總額(加班工資除外)的20%,具體發放比例按月績效考核系數确定。
(1)月考核得分為A者,月績效考核系數為100%,全額發放當月績效工資;
(2)月考核得分為B者,月績效考核系數為50%,發放當月績效工資的50%;
(3)月考核得分為C者,當月績效工資不予發放。
2、扣發的績效工資的返還:
(1)各部門每月被扣發的績效工資由人事行政部備案,記存于部門績效工資賬戶。
(2)公司每季度對部門及員工進行考核,部門或員工連續三個月平均分數≥80分的,返還季度内暫扣的績效工資。
(3)部門或員工年終考核合格的,返還年度内暫扣的績效工資。
3、績效工資與員工休假情況:
(1)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的50%;無故曠工一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績效工資;
(2)事假期間不享有績效工資;
(3)病假期間不享有績效工資;
(4)其他國家法定帶薪假期間(國定假期除外)不享有績效工資。
4、績效工資的計算: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加班工資除外)*20%*(21-假期天數)/21]*考核系數
六、績效考核結果的處理:
1、連續6個月考核為A及以上的員工,作為晉級、升職、加薪的依據;
2、連續3個月或連續兩個季度考核不合格(為C及以下者)的員工,給予變崗、降薪或辭退處理;
3、特别處理:由于特殊原因,屬于以上2情況者,經總經理批準,可給予1-3個月的留崗察看期。
七、附則:
1、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2、本規定的解釋權及修改權在人事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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