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記者于海霞文/攝
“我就想把房子留給姑娘,不想給兒子,趁我現在頭腦還清醒趕緊把事交代清楚了。”剛剛過70周歲的周蕙大娘擠在人群中,提高嗓門,向來社區進行公益講座的工作人員發問。
“現在立遺囑也講專業了,過去那種随便一寫不行了吧?給我張表。”
“是,現在麻煩點兒,以後孩子方便。”
……
不大的社區活動室裡,人聲嘈雜,公益課堂幾乎變成了咨詢台,幫我預約個好号,給我填張表,我要立遺囑……大家不再諱言生死,争相咨詢自己的“身後事”。
這是哈市道裡區經緯街道霁虹橋社區一個上午的場景。來這兒的絕大多數是60歲以上的老人,他們排隊領表、仔細咨詢,想給自己辦一份遺囑。
公益項目落戶哈市為百位失獨老人立遺囑
近日,一項旨在“守護失獨老人那份愛”的公益項目落戶哈市,華夏遺囑庫的工作人員将走進哈市一百個社區,開展“遺囑與繼承公益普法講座”,為哈市100位失獨老人提供訂立公益遺囑服務。
據負責人甘田霖介紹,在中國人的傳統思想裡,一直避諱談論生死,人還活着,你就不能先安排後事,更不能先把家産分了,緻使很多家庭在老人突然離世後糾紛不斷,親人最後成為陌路,我們在社區開展的公益項目其實就是教會居民立一份有效合法的遺囑,從根本上解決财産糾紛問題,規劃财富傳承,促進家庭和諧。
66歲的王明(化名)和老伴聽完遺囑繼承普法課激動地說:“今天的遺囑繼承這一課太好了!這真是我們失獨家庭需要的!”王明夫婦孩子去世後留下了11歲的孫女,老兩口省吃儉用想把一生的财産留給孫女。在他們上完遺囑繼承課後他們才知道:死後的遺産并不一定都是孫女的!如果沒有一份科學、有效的遺囑,他們的合法權益是無法得到保障的。
除了遺囑,老人還通過遺囑庫給孫女留下一張幸福留言卡,寫下自己對孫女的叮咛和囑托。甘田霖說,如今,人們不再像過去印象中那些傳統、簡單的立遺囑方式——比如口頭告知家人自己的身後安排、寫一張過世後留待子女發現的字據、彌留之際以“遺言”的方式留下囑托,如今,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用更嚴肅的态度提早規劃自己的身後事。他們走進公證處、律師事務所或者第三方遺囑服務機構,在專業機構的見證下訂立遺囑,減少繼承糾紛的發生。
老人突然去世沒留遺囑子女為争家産大打出手
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現在很多人因為遺産問題,一家人感情破裂。
小劉有兄弟姐妹三人,哥哥最早結婚,父親給了一套房子。父親因公去世,姐姐繼承父親公司職位,成為正式員工。小劉一直和母親生活在一起,後來結婚生子,他們也一起住在父親名下的一套房子裡,小兩口自然承擔起照顧母親的責任,而哥哥、姐姐也口頭承諾,等到母親去世後,這套房子就給小劉了,因為是親兄弟之間,所以小劉也就沒有要求哥哥、姐姐立下字據。
後來母親因病去世,小劉想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本想事情會很容易,但是房子現在市場價值近100萬,哥嫂強烈反對,要求房子按照法定繼承分配,在利益的驅動下,親兄弟就這樣因為财産的分割問題大打出手,形同陌路。
此時的小劉夫妻很悲憤,後悔當初沒有讓父母留下一份遺囑。如果當初父母留有一份遺囑,把财産問題安排妥當,就不會出現親兄弟之間的财産糾紛問題。
多子女家庭遺産繼承尚如此,那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遺産就理所當然會全部屬于其子女嗎?很多人發現事實未必如此。
根據繼承法規定,繼承開始後,有遺囑的,遺産按照遺囑辦理;沒有遺囑的,則按法定繼承辦理。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小王是80後獨生子女,他和小麗打工相識,婚後第三年有了可愛的小寶寶,但是孩子的出生也徹底打破了原本生活的平靜。因為小麗還有一個弟弟,所以自己父母無法幫助他們照顧孩子,而小王的父母身體不好,隻好勉為其難地幫忙,後來因操勞過重,小王父母在孩子三歲時相繼去世了,這使小王對小麗及其父母怨恨很深,最終鬧到了離婚的地步。小王父母遺留下一套價值80多萬的房産,因為房産屬于二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财産,而小王父母也沒有留下任何遺囑文書,最終法院判決: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财産,每人各占一半。
“以後小麗還會改嫁呀,我父母的财産要别人去享受。”小王越想越氣,但又無可奈何,隻因父母生前沒有留下任何房産隻屬于他個人的字據。
70%以上老人想立遺囑怕子女婚變财産被瓜分
霁虹橋社區已經是公益講座服務的第十個社區,通過這十個社區的活動,講座受益500餘人,在調研中發現:老年人中99.93%的隻想把财産留給自己的子女,不想給兒媳或女婿;90%以上不了解繼承法;70%以上有訂立遺囑的意願,但沒有渠道和方法;40%以上現場報名咨詢訂立遺囑事項;25%以上身體狀況已經達不到立遺囑的要求。
“老人其實不是防兒媳、女婿,而是防子女婚變,保護自己孩子的利益,處置自己的财産無可非議。”遺囑庫工作人員劉莉解釋,現在老人的遺産主要是房子,大城市一套房子幾十萬、甚至上百萬,是父母一輩子積攢的财富,如果離婚就分出去一半,老人肯定不甘心。
在遺囑講座中,另一個顯著的變化,是人們談及“死亡”“遺産”時的态度。劉莉說,記得剛開始跟老人說話,她也不敢使用“去世”“百年”等詞語,“死”字肯定不能用,都說“以後”,您以後怎麼怎麼樣。後來發現哈爾濱的老人很開通,也不避諱,有的直接就說自己死了以後要怎樣。所以走了十個社區,已經有上百人預約了訂立遺囑的服務,咨詢者更是絡繹不絕。
未來立遺囑可能像買保險一樣普遍
甘田霖介紹說,在國外很多人在年輕時就立過遺囑,并在必要時更新遺囑。他認為,随着社會條件的成熟,中國人對遺囑的需求将發生很大變化:過去幾十年來,國人個人财富由少到多急速增長,房價也今非昔比,繼承需求随之增長;另一方面,人口遷徙流動、離婚率不斷攀升等,讓家庭利益格局日趨複雜,人口老齡化趨勢加劇又使未來将有更多人産生遺囑需求。
遺囑繼承又稱“指定繼承”,是按照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而承受其遺産的繼承方式。“我們也管遺囑叫‘幸福留言’,有人說,對于子女,遺囑就是最後一次聽父母的話,立遺囑是件專業性很強的事。過去很多老百姓随便一寫就完,表述不清晰,缺少必要的法律要件,真正實施遺囑分配時很容易受到質疑,産生争議。從這個意義上,在專業人員幫助下訂立遺囑,有助于減少财産繼承糾紛的發生。”甘田霖認真地說。
2018年3月21日,中華遺囑庫向社會發布《中華遺囑庫白皮書》顯示,從2013年到2017年,立遺囑人的平均年齡從77.43歲降到了72.09歲。甘田霖說,有一天,遺囑在中國會像保險一樣,從無到有、從罕見到普遍,真正走進普通人家庭,現在,可能很多人還是會覺得家裡沒有矛盾,自己不需要立遺囑,但你能保證不遇到這種情況嗎?遺囑和買保險是一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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