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先生在小說《射雕英雄傳》裡,給湘西鐵掌幫幫主取名叫裘千仞,他有個孿生哥哥叫裘千丈,還有個妹妹叫裘千尺。裘家三兄妹排行大小是按長度單位來決定的,很有意思。很明顯丈最長,仞次之,尺最短,那它們具體的換算關系是怎樣的呢?
古代最初的長度計量常常借助于人體某一部分或某種動作來實現。《孔子家語》說:“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肘知尋,斯不遠之則也。”意思是伸開手指就知道寸的長度,伸開手掌就知道尺的長度,舒展肘就知道尋的長度。
《說文解字》裡提到:“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之體為法。”可見,尺是最方便的由人體确定下來的長度單位,也是其它單位的參考。
“一尺”是指中等身材的成年男子大拇指和食指伸開之間的距離,折合現代長度約為16厘米。在當今出土的文物中有相當多的“尺“,标準不一。若以秦漢為例,一尺折合現代長度約為21.35~23.75厘米。“一寸”是指中指一橫紋的長度,十寸為一尺。《說文解字·寸部》裡也提到:“寸,十分也,人手卻一寸動脈謂之寸口。”中醫寸口脈有“寸關尺“之說,”脈取三寸,三部各為一寸“。
有個成語叫“咫尺天涯”,大家很熟悉。咫尺雖近,天涯很遠。咫尺雖然很近,但也有區别,“尺”是以男子的手為标準測量,而“咫”是以女子的手為标準測量的,一般男子的手都比女子的手大,所以“尺“比”咫“要長一些。一般來說,八寸為一咫,十寸為一尺。
“仞“字,《說文解字》解釋:”伸臂一尋,八尺,從人刃聲。”而“尋”字,甲骨文的字形就像一個人伸開雙臂的樣子,《說文解字》裡解釋:“度,人之兩臂為尋,八尺也。”因此,“仞”和”尋“都約為”八尺“,相當于一個成年男子伸開雙臂的長度。
雖然尋和仞長度相似,但古人用法卻很講究。明代張自烈撰《正字通》記載:“古以周尺八尺為仞,中人之身,長八尺,兩臂尋之,亦八尺,兩足步之,亦八尺。度高深以仞,度長短以尋,度地以步。“意思是,量身高用尺,測高低用仞,度長短用尋,丈土地用步。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裡“,這是荀子《勸學篇》裡的名言。所謂“跬步”就是半步,一步等于一尋,一步等于二跬步。關于“步”的長度衡量,曆代也不一樣。
從周代到漢代,按照“步尺法”來計算,一步等于六尺。到了唐宋,一步等于五尺,那麼一裡大概是三百步。
有個成語叫“墨丈尋常”,比喻不太長的距離。出自左丘明《國語·周天下》“夫目之能察也,不過步武尺寸之間;其察色也,不過丈墨尋常之間。”“墨、丈、尋、常”皆是古代長度計量單位。漢代孔鲋所著《小爾雅》記載:“五尺為墨,倍墨為丈。”《儀禮·公食物禮》注:“丈六尺曰常,半常曰尋。”總結起來就是,一丈等于兩墨為十尺,一常等于兩尋為十六尺。《說文解字·十部》記載:“丈,十尺也,從又(手)持(拿着)十。”
關于“丈”還有個趣談。寺廟裡的主持我們尊稱為“方丈“,而”方丈“一詞與度量衡中的”丈“也是頗有淵源,據說方丈身上所辟袈裟的面積正好是”一平方丈“,袈裟甚至可以用來丈量面積,十分方便,并且”一平方丈“在古代即稱”方丈“。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說”尋常之事“,這裡的”尋常“二字皆源自古代長度計量單位,引申為”普通、平常“之意。
有大的度量單位,也就有小的度量單位。成語“毫厘絲忽”,比喻極細微的事物。“毫、厘、絲、忽”都是古代“分”以下的長度單位。《孫子算經》中載“度之所起,起于忽。蠶所吐絲為忽,十忽為一秒,十秒為一毫,十毫為一厘,十厘為一分。” 可見“毫”“厘”“絲”“忽”都是“分"以下的小量值長度單位,皆十進制。到了宋代則把“秒”改成“絲”,清末又把長度的小單位定到“毫”為止。“毫厘絲忽”出自明代馮夢龍《醒世恒言·李道人獨步雲門》,裡面寫道“我來時不知吃了多少苦楚,真個性命是毫厘絲忽上掙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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