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捕中華鲟判幾年?重重批示、多次約談都喚不回對中華鲟保護工作的重視,涉事幹部為生态保護不力擔責,一點都不冤,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誤捕中華鲟判幾年?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重重批示、多次約談都喚不回對中華鲟保護工作的重視,涉事幹部為生态保護不力擔責,一點都不冤。
去年11月,媒體曝光了“荊州芈月橋施工震死36尾中華鲟”事件。7月25日,湖北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王立山在談到上半年湖北省對“三大攻堅戰”中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查糾成效時,提到因此查處了15名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幹部,其中廳級幹部2人、縣處級幹部7人。
15名官員因“中華鲟”之死被問責,無論是問責規模還是問責層級,都是先前罕見的。而細究此事,包括2名廳官在内的這15名官員被問責,一點都不冤。畢竟,涉事項目導緻中華鲟死亡達數千條,其中最為珍貴、遺傳多樣性更豐富的子一代中華鲟死了36條。
對這般令人扼腕的結果,這些官員的亂作為或不作為難辭其咎:文旅區開工卻沒履行環評手續;芈月橋工地與中華鲟養殖基地的最大養殖池距離不足5米,僅一牆之隔,“工地一打樁,中華鲟就躍出水面”……這裡面有太多可诟病之處。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過程中,中華鲟死亡沒有給涉事官員太大觸動,當地有關部門上報稱“停工”卻仍在施工;此事驚動了湖北農業廳、湖北省政府、農業部等多部門後,一次次批示、約談和通知,依然擋不住文旅區施工的步伐。上級的處罰通知,荊州有關部門拒不執行,上級的協調處理,荊州有關方面也置若罔聞,最終釀成生态之劫,使得瀕危物種資源遭受重創。
從整個事件的過程看,涉事官員幹部的不作為、亂作為,已觸及生态保護的底線。要知道,環境受到污染可以治理和複原,物種一旦滅絕和消失,基本上沒有再生的可能。
因此,對于涉事官員無視物種安全,重重批示、多次約談都喚不回對中華鲟保護工作應有重視的行為,就該展開最嚴厲的問責。
現實中,類似湖北這樣,把官員在物種保護事件中不作為、亂作為納入官員問責範疇并一查到底的例子,并不多見。2017年發生在某地的穿山甲救助過程中大批死亡事件,當地歸咎于救助技術等方面後,就沒有更多的交代,面對環保組織要求公開救助詳情的申請也置之不理。此事影響非常之大,争議也持續多年,卻以不了了之收場。
毫無疑問,整治這類物種保護乏力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既要體現在“三大攻堅戰”中,更應該充分體現在當地的行政生态治理中。隻有通過問責,嚴厲懲處不作為、亂作為人員,才能以儆效尤,避免這類破壞瀕危物種的問題再次發生。
□于平(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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