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金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 除個體工商戶外的所有單位、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不同時期會有不同的減免政策,不是一成不變的,需留意相關各地的政策情況)
殘保金由什麼部門征收?
用人單位應向稅務登記所在區域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審核由殘聯審核。稅務機關隻是代征而已。
為什麼要實行用人單位按照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
實行用人單位按照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是國家保障殘疾人合法勞動權益的一項重要規定,目的是确保殘疾人與健全人平等享有合法的勞動權利,保障殘疾人的生存與發展,體現了我國人權保障的真實性,廣泛性和公平性。
相關政策依據
計算方式
殘保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
計算繳納2021年繳納2020年度的殘保金,計算公式如下:
殘保金=(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安置就業比例 — 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具體的在職職工人數可查看企業年報,或者根據每個月總和職工人數除以12可得。
以上就是關于殘保金是什麼意思的詳細介紹,希望本文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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