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批評學生教育局處理老師?本報記者 孟慶偉 北京報道2021年12月31日,一條長達3分24秒的小學一年級老師責罵學生的視頻,在網絡上流傳,并讓不少家長氣憤不已,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教師批評學生教育局處理老師?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本報記者 孟慶偉 北京報道
2021年12月31日,一條長達3分24秒的小學一年級老師責罵學生的視頻,在網絡上流傳,并讓不少家長氣憤不已。
因在班級拍攝元旦聯歡視頻時,在觀看一位男同學詩朗誦過程中,坐于第一排的一位女孩出現捂耳朵、回頭等舉動,被正、副班主任當着全班同學的面同時責罵,并在言語中出現了“讨厭”“滾”等字眼。期間,老師疑似鼓動班級其他同學對該女孩進行集體指責,被網友認為是“校園霸淩”。
31日晚,北京市朝陽區第二實驗小學的官方微信通報證實,該校雙橋校區低部教師劉某某和梁某違反師德,“經核實,視頻屬實,教師的行為給孩子和家長造成嚴重傷害,學校向涉事孩子和家長深表歉意”。據了解,朝陽區第二實驗小學是朝陽區直屬小學,是一所處在朝陽區城鄉結合部中的辦學集團。
目前,朝陽區教委已第一時間進駐學校開展調查,兩位涉事老師也已被停職。截至《中國經營報》記者發稿,涉事學校和朝陽區教委均沒有進一步通報。
在教育人士看來,朝陽區教委“反應迅速,處理果斷”,但該事件的發生也起到了警示作用,即“學校師德教育不能松懈”。
“十四五”時期,我國教育事業将聚焦“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教師的質量就是教育的質量,教師的職業道德、行為準則如何與高質量教育體系相匹配,是民生“大計”。
“本應是一次進行尊重教育、欣賞教育的契機”
“這本應該是一次很好的教育契機,教會學生如何去接納别人、欣賞别人,但是老師卻選擇了一個不适合這個年齡段的方法。”2022年1月1日,北京市教育系統一位高年資教師向記者表示。
該教師稱,從教育規律看,小學一年級的孩子年齡很小,性格還未養成,需要老師來正确引導和培養。
從視頻看,當一位男同學站在講台面對大家朗誦的時候,距離這個男孩最近的第一排的一位女孩先是捂起了耳朵,後來甚至側半身倒下又起來,後回頭望。記者注意到,在朗誦一開始,第一排也有其他學生捂起耳朵。
有網友在觀看視頻後評論,視頻中,這個班級有捂耳朵動作的孩子先後有5個人,并不隻上述女孩一個,“或許是孩子們覺得這個男孩的朗誦聲音過大”。
前述受訪教師認為,男孩應該是為這次朗誦做了認真準備,但是在朗誦過程中,可能因為音量大讓前排學生感受到不舒服,因此有學生出于應激反應或因為不懂得如何欣賞和尊重,所以出現了捂耳朵等動作。
“如果老師精心準備了這樣一場表演,單從對表演者的尊重角度說,捂耳朵的行為确實有不妥,沒有對别人的付出表示尊重,也可能會給朗誦者造成傷害。對此,老師可以進行批評教育。”該受訪教師告訴記者,從家長在微信群中的發言也可以看出,捂耳朵女孩家長首先也認為孩子的舉動有不妥之處,但是家長關注的點在于,老師的教育方式方法不合适,不能用群衆的力量來排擠自己的孩子,這會給孩子造成傷害。
在受訪老師看來,從視頻中,很難界定涉事學校兩位教師此前是否也有類似行為,但是他們本該抓住這次契機,對孩子們進行尊重教育、欣賞教育,讓孩子學會如何表達自己的好惡,如何表達自己的不喜歡。
“沒有絕對的對與錯,但是老師可以告訴孩子,這個行為美不美。”該教師稱。
視頻顯示,老師在指責批評的過程中,涉事女孩基本沒有言語和動作的回應,當老師讓女孩到後面坐時,女孩也沒有聽從老師,而是依然原地不動。
“這個時候,老師可能會很生氣了,因為孩子不聽話,比較倔強,那麼怎麼辦?這個時候,其實就涉及教育藝術的問題了,就是面對孩子不恰當的行為時,老師應該采取什麼樣的教育方式,以及如何使用教育語言。”該受訪教師告訴記者,學校會對老師進行師德培訓, “讨厭”“滾”這些字眼是決不能出現在對孩子的教育和交流過程中的,不管是多大的孩子。
記者注意到,視頻在網絡傳播後,不少網友認為兩位老師的行為嚴重有違師德。
該受訪教師也表示,所謂師德,其實就是老師應該有職業精神。隻要言語傷害到孩子,就是有違師德。“教師可以表達不高興,也可以當着班級同學的面批評孩子,但是批評要講究方式方法,不能辱罵、傷害孩子,這是教師的底線。正因為每一個孩子都是不完美的,所以才需要老師來教育,培養。”
在她看來,此次教師辱罵孩子的事件,會給整個教育系統提個醒,要更加注重教師的師德培訓和日常監管。“教育集團在擴張的過程中,教師數量會在短時間内迅速增長,如何實現對集團内教師的師德監管,如何監管到位,是需要思考的。”
“老師要認識到自己職業所肩負的責任。”該教師說,教師從事的是黨的教育事業,對國家的未來是負有責任的。
違反師德嚴重的學校有“一票否決”權
視頻傳播後引發熱議,有不少家長認為,兩位老師的行為不僅違反師德,還疑似鼓動其他學生集體對捂耳朵女孩進行指責、排擠,這是校園霸淩,會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不利。
事件發生後,昨日晚間,朝陽區第二實驗小學官方微信發布通報,稱“經核實,視頻屬實”,朝陽區教委第一時間派工作組進駐學校,并責成學校迅速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工作專班,立即停止涉事教師的工作,同步安排心理教師對涉事班級和孩子進行心理安撫和輔導。學校将“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
據了解,朝陽區第二實驗小學是朝陽區直屬小學,是一所處在朝陽區城鄉結合部中的辦學集團,也是首批素質教育示範校。
官方信息顯示,目前,學校八校址辦學,共有198個教學班、7000名學生、444名教師,其中,雙橋校區分高部和低部。
而此次涉事學校為朝陽區第二實驗小學的雙橋校區低部,于2015年4月由原雙橋第一小學合并到朝陽區第二實驗小學,2015年6月進行了校區新的功能定位,負責雙橋校區一、二年級學生的教育教學工作。
北京市教委的公開信息顯示,雙橋第一小學創辦于1985年,性質為公辦。
北京一所學校的管理層人士向記者表示,朝陽區教委的反應速度很快,已經入校介入調查,會詳細了解情況,在輿情關注下,相信很快就會有調查結果,也會争取家長的諒解。對出現的問題,教委和學校應該都不會姑息。
該人士還告訴記者,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門對教師師德的監管還是非常嚴格的,每年都會要求學校對教師師德師風進行考核。
“在日常教學和管理中,幹部會對老師的師德師風進行巡視,學校還會每學期收集學生對老師的教育教學評價。對違反師德程度輕的,學校會對教師進行誡勉談話。”該人士稱,如果情況嚴重的,學校也有“一票否決”權,即便合同沒到期,也會解除聘任。而觸犯法律的,學校絕不姑息,交由相應部門來處理。
但該人士也坦言,在日常管理中,學校遇到相對多的情況是,教師的言行确實不符合教師規範,但是又沒有觸碰到“紅線”。
此外,學校也會在教師招聘時對師德進行把關。“對有工作經曆的教師,招聘時學校一般會向其此前工作的單位進行詢問了解,如果老師此前受到過處罰,也會記錄在教師檔案中。相對來說,學曆高的教師,日後工作中師德會相對更好。”該人士稱。
據了解,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教師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日前公布并公開征求意見,從教師和資格準入看,學曆門檻普遍提高。
該人士認為,教師門檻的提高,不僅僅是學曆要求的提高,還是整個教師隊伍綜合素質的提高,也包括師德。
據了解,教師在入職前,學校都會就師德師風進行入職前教育和培訓。“培訓就是幫助老師更好地處理應急情況,因為往往是在緊急情況下老師會出現處理不當的情況。”該人士稱,相信區教育部門和學校都會對教師進行相關培訓,但是培訓是需要深入持久的。
與監管對應的,是教師的師德情況已被納入職業考核,并且在一定範圍内向教育主管部門開放。
2017年,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全面啟用,該系統為全國1500多萬教師建立了電子檔案,曆史上首次實現各級各類教師信息全面入庫。
據記者了解,教育部建立國家級教師系統,在此平台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建立各自的省級教師系統,兩級系統互聯互通,形成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服務國家、省、市、縣、校五級用戶。
該平台可以實現各級各類教師信息的“伴随式收集”,高效采集,這其中,也包含教師的師德信息。
記者查詢北京市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平台中2020年版本的操作手冊了解到,教師信息中也包括師德考核信息,由學校管理員将年度師德考核結果錄入系統,教師本人無權錄入。
《教師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規定,教師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應當對教師的師德師風進行重點考評,存在嚴重問題的,應當認定為考核不合格。
應該如何把握懲戒的度?
記者注意到,目前公衆對此事件關注的焦點之一在于,視頻中教師的言行是否得當?是否超出了訓導或懲戒的範疇,進而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權益?
教師是有教育懲戒職權的。2021年3月開始實施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以下簡稱《懲戒規則》)明确,教育懲戒,是指學校、教師基于教育目的,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
《懲戒規則》稱,學校、教師應當遵循教育規律,依法履行職責,通過積極管教和教育懲戒的實施,及時糾正學生錯誤言行,培養學生的規則意識、責任意識。
對可以實施教育懲戒的情形,《懲戒規則》明确:(一)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要求或者不服從教育、管理的;(二)擾亂課堂秩序、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三)吸煙、飲酒,或者言行失範違反學生守則的;(四)實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險行為的;(五)打罵同學、老師,欺淩同學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六)其他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
但懲戒是有邊界的。《懲戒規則》第十二條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管理、實施教育懲戒的過程中,不得有8種情形,其中包括:(三)辱罵或者以歧視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學生人格尊嚴;(七)指派學生對其他學生實施教育懲戒。
目前,關于涉事教師的調查結論和進一步的處理措施,還有待于官方通報。不過,需要關注的是,我國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準則等方面的約束,在法治化的道路上,将越來越完善。
不久前發布的《教師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也明确提出,教師有違反法定義務和教師職業道德、行為準則等行為的,所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及時制止、責令改正并進行批評教育,并視情節,按照法律法規、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分别給予調整崗位、暫停教學工作、降低職務等級、限制評獎評優、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或者依據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也提出了終身禁止從業的“黑名單”制度,規定教師若有七種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開除處分或者予以解聘,并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内不得申請教師資格。其中,這七種情形就包括(三)品行不良,嚴重損害教師形象的;(五)嚴重侵害學生合法權益,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人身傷害等嚴重後果的;(七)其他嚴重違反教師職業行為準則等師德規範情形的。
此外,《征求意見稿》也提出,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撤銷教師資格,終身不得申請教師資格,禁止從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郝成 校對:燕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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