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是北宋名臣,嶽飛是南宋名将,此外兩人還有另外一層身份,都是中國曆史上著名清官,包拯以剛正廉潔聞名,嶽飛以清廉儉樸著稱。那麼問題來了,包拯、嶽飛的年收入到底有多少呢?關于這個問題,網上流傳着許多種說法,編者以史料為依據,抛磚引玉,探讨下這個問題。
人們通常認為,北宋官員的俸祿非常優厚,比如清代學者趙翼曾說“恩逮于百官者惟恐其不足,财取于萬民者不留其有餘”。宋朝的俸祿制度非常複雜,大體可以分為本俸、添給兩類。所謂本俸,包括俸錢、衣賜和祿粟三部分。添給可以理解為“補貼”、“津貼”,種類繁多。
咱們先來看看包拯的年收入情況。1061年,也就是在包拯去世前一年,他達到了仕途的巅峰,擔任朝廷的樞密副使,相當于國防部副部長,與此同時他還有一大堆職銜,比如朝散大夫、給事中、上輕車都尉、東海郡開國侯。雖然職銜很多,但按照俸祿的領取規則,其實沒什麼用。
按照《宋史·職官志》的記載,樞密副使每月的俸錢是300貫,一年也就是3600貫。雖然按照規定一貫為銅錢1000文,但宋朝的銅錢“短陌”,一貫是770文錢。不僅如此,作為樞密副使,包拯還能領取其他福利,比如說“春、冬各绫十匹,春絹十匹,冬二十匹,棉五十兩”。
此外包拯每月還能領取“祿粟”100石,50人的“元随傔人衣糧”錢、“餐飲補助”25貫等。另外,朝廷每月還要供給包拯一定數量的茶、酒、廚料、薪、蒿、炭、鹽、紙張,甚至還有馬刍粟。那麼折算成人民币,包拯的年收入到底有多少呢?有的說年薪過千萬,也有人說是幾十萬。
這個問題很難下結論,不過咱們可以參照一下時人的生活狀況。根據史學家研究,北宋時期一個老百姓一年最低的生活費是20貫。如果從這個情況來看,包拯的年收入還是不低的,但是包拯要養活的是一大家子人,一個樞密副使怎麼着家裡也得有幾十口人吧。
咱們再來看看嶽飛的情況。嶽飛雖然武将,但也做到了非常高的位置,官居節度使,後來升任樞密副使,甚至包拯的标準還要高一些。但南宋的國力畢竟不如北宋,再加上物價上漲等因素,嶽飛的實際工資收入與包拯差不多,不過嶽飛還有其他收入。
根據史料記載,嶽飛被平反時,當地官員向朝廷奏報“嶽飛生前在江州所置田産計:錢三千八百二十三貫、田七頃八十八畝一角一步、地一十一頃九十六畝三角、水磨五所、房廊草瓦屋共一百五十一間”。不過即便如此,嶽飛還是當時最清廉的官員。比如與嶽飛同時的張俊,居然擁有田地一百多萬畝,每年收租米達六十萬石以上。
那麼問題來了,嶽飛、包拯的收入怎麼這麼高呢?這和宋朝的國策有關,當然這也造成宋朝嚴重的“冗費”問題,形成“富而不強”的尴尬局面。
參考資料:1.《宋史》;2.《浔陽跖醢》;3.《宋代的俸祿制度與宋代的滅亡》;4.《中國大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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