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住建日前發布通知開始征集2022年武漢市新型建築材料市場價格信息,起止時間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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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重點範圍
(一)裝配式建築工程材料。包含裝配式部品部件、裝配式鋼結構、木結構構件及部品等。
(二)綠色建築工程材料。包含新型牆材、隔熱保溫材料、節能門窗及其他。
(三)海綿城市工程材料。涉及海綿技術滲、滞、蓄、淨、用、排等功能的建築材料。
(四)綜合管廊工程材料。包含耐火阻燃管材、支架、配件及其他。
(五)其他新型節能環保材料。包含新型防水、防火材料、智慧建設及新基建材料等。
原文:
為進一步提升綠色、節能、環保等新型建築材料價格信息服務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的批複》(國函〔2020〕111号)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辦标〔2020〕38号)等文件“搭建市場價格信息服務平台”精神,市标準定額管理站拟組織編制2022年《武漢市新型建築材料市場參考價格彙編》(以下簡稱“新型材料價格彙編”)。現向社會公開征集新型建築材料市場價格信息,起止時間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點範圍
(一)裝配式建築工程材料。包含裝配式部品部件、裝配式鋼結構、木結構構件及部品等。
(二)綠色建築工程材料。包含新型牆材、隔熱保溫材料、節能門窗及其他。
(三)海綿城市工程材料。涉及海綿技術滲、滞、蓄、淨、用、排等功能的建築材料。
(四)綜合管廊工程材料。包含耐火阻燃管材、支架、配件及其他。
(五)其他新型節能環保材料。包含新型防水、防火材料、智慧建設及新基建材料等。
二、征集要求
(一)新型建築材料應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促進綠色建材生産和應用行動方案>的通知》提出的“節能、減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環”要求,符合《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09号)等文件新技術推廣要求。
(二)新型建築材料必須具備并滿足國家、行業、地方相關技術标準和規範要求。
(三)新型建築材料必須滿足生産許可資格和質量合格等要求。
三、征集原則
(一)企業自願報送,免費刊登。
(二)具備綠色建材評價标識、建設行業科技成果推廣證明或推廣文件的産品優先刊登。
(三)按企業申報時間的先後,順序在前、經審核合格的優先刊登。
(四)除政府部門明确推廣的材料外,已發布綜合信息價的建築産品原則上不予刊登。
四、申報要求
(一)報送材料
1.武漢市材料價格信息刊登受理單。
2、企業資質證明:營業執照、代理銷售授權委托書(代理商需提供)。
3.材料價格資料(加蓋單位公章):價格申報單位誠信報價承諾書、拟刊登材料價格信息表、其他地市發布過的相同産品價格信息,報價廠家為該材料在武漢市的唯一廠家的,必須提供該材料的單價組成分析表。
4.産品質量證明資料:國家、行業以及地方行政管理部門發布的産品标準、産品許可證(3C認證、衛生許可、特種管道生産許可等)、有效的産品質量檢測報告、商标注冊證書、綠色建材評價标識、建設行業科技成果推廣證明或推廣文件。
5.業績證明資料:刊登報價所涉及到的每類産品需分别提供近2年在武漢市内的5個工程供貨業績合同、合同對應含産品單價的增值稅發票。
6.其他資料:企業宣傳手冊、産品名目表等。
(二)報送及審核要求
1.報送人應報送真實有效的價格信息及資料。
2.報送價格原則上應為到武漢工地的含稅參考價;若報價不含運費,應在備注欄說明材料到武漢工地的運費計取方式。報送價格随市場波動較大的,要求在備注欄注明報價時間、報價時主要原材料的價格。
3.産品價格資料需提供紙質版和Excel電子文檔各一份。
4.證明資料一般提供複印件,必要時要提供原件複核,複核後原件退還、複印件留存。
5.企業對報送的所有資料的真實性負責,經查真實性不合要求的,從報送年份起2年内,該企業報送的任何信息,不予在市标準定額管理站的任一平台刊登。
6.企業自願接受市标準定額管理站(或授權委托方)對産品報價及資料的審核,一般情況下審核流程為:初審—複審—專家審查—價格确認。審核過程中将抽選部分企業進行現場核實。審核不合格的,不予刊登。
7.不符合《武漢市新型建築材料價格信息發布辦法(試行)》要求的,不予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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