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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肖像權糾紛案

娛樂 更新时间:2024-10-01 17:59:21

明星肖像權糾紛案?整理|子爍 園長寫條推文配個圖,突然就被明星、圖片公司或者版權字庫起訴了?做個視頻配段音樂,也要被明星或者音樂版權公司起訴侵權?,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明星肖像權糾紛案?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明星肖像權糾紛案(明星頻頻起訴肖像權)1

明星肖像權糾紛案

整理|子爍 園長

寫條推文配個圖,突然就被明星、圖片公司或者版權字庫起訴了?做個視頻配段音樂,也要被明星或者音樂版權公司起訴侵權?

這可能是最近一段時間以來,不少内容創業者的共同經曆。“用愛發電”的自媒體,該如何應對“版權流氓”們的天價索賠?

2022年8月25日,刺猬公社舉辦了一場微信視頻号直播沙龍,邀請到了上海浦深律師事務所主任 喬良玉律師,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權益合夥人、北京律師協會著作權專委會副主任 趙虎律師,以及娛樂資本論創始人 鄭道森,聊一聊自媒體都遭遇過哪些“奇葩”索賠,以及如何規避各類版權風險。

以下為直播精彩節錄。

焦點1

自媒體遭遇過哪些“奇葩訴訟”?

娛樂資本論創始人鄭道森:之前刺猬公社找我的時候,我就在想,終于有人來說這件事情了。開場的時候主持人講到刺猬公社面臨的一系列的訴訟,我聽了之後,我就覺得原來大家都一樣,就是能感覺到作為自媒體确實最近幾年會面臨比較密集的訴訟,不少都是來自以訴訟為盈利模式的版權公司或代理機構。

可能遇到的訴訟分為幾類,第一類是名譽侵權,第二類是肖像權侵權,第三類也是最多的一類,是著作權侵權,這當中又分為圖片版權和字體版權,行業裡存在批量的訴訟。

不少版權公司是希望通過大量的訴訟,來獲得圖片庫或是字體庫的采買訂單,這種情況下,法務部和銷售部會密切聯動,通常會直接給出解決方案——隻要采買了他們的會員,就可以豁免前面的訴訟問題。在我們經驗裡面,絕大多數的版權官司都是以幫助公司獲得銷售收入為大的方向。

上海浦深律師事務所主任 喬良玉:我們客戶确實也是遇到蠻多類似的情況的,在我們在給他們做顧問之前,他們一般這種案子直接該賠賠該不搭理不搭理,該缺席缺席,什麼樣的結果就等着結果。一般是這樣子一個狀态,但是對他們來說最大的一個困擾就真的好煩,一年好幾十個。我之前跟一家平台的一個法務一起溝通的時候,他說他們一年幾百個,比我們還要煩。

我們當時給到的一個意見是,首先這些明星起訴,就我們有些文章寫的是對明星非常好的,就把他誇得跟花一樣,就說我們整個多少的明星裡面,你穿着最好看最有品位,類似于這樣的文章,别人過來起訴,我們覺得有點匪夷所思,就都把你誇成這樣了。而且我們的媒體本身還是會有一些在行業裡面的影響力,他本來可能之前經紀人都來找過我們說能不能一起合作幫我們發一些宣傳,現在我們都免費幫你發宣傳,還是還說的都是好話,你還來找我們維權。

所以我們覺得這裡面可能是會并不是明星本身他想維權,可能是會有一些商業化的原因在裡面。所以我們就跟當事人就說建議說每一個案子都要去應訴,雖然賠錢是一個最快的方式,但是我們去應訴的時候,我們出于改變這個行業的一個生态,我們是去鼓勵他去應訴。

我們在處理這個過程中,我們就發現明星案件裡面大部分的明星案件是可以被勸退的,直接去跟他溝通,有些案子是到我們手裡的時候,可能還有一個兩個禮拜的開庭時間,我們當時也不覺得是會撤訴,可能是在比方說禮拜五開庭 ,禮拜四晚上就會達成一個協議,跟法官說就撤訴了,都會這樣一些情況。蠻多的,我們溝通下來,這樣的情況之所以會發生,它的根本原因是因為明星就是批量起訴。他就真的不知道他維的是誰,當我們主動找到他的時候,他會想,那這家媒體我不要告了,這篇文章也沒什麼太大的原因,這是我們處理類似的糾紛一種情況。

另外一種是勸不了,就非要起訴不可的。我們的策略:我不停的跟你去訴訟,會寫非常多的一個答辯的意見,基本上這一輪下來之後,可能開庭大概也要一個多小時,這一輪下來之後還是會有很多的争議的,就我們會提出非常多你取證鍊上的問題。這一個完了,再接下去會判比較少的金額,起訴可能10萬塊錢,可能判就幾百、一千,我們還是會就這個幾百、一千的去上訴。

雖然在訴訟效率上可能不高很低,也沒有必要,但是你這麼去做的一個結果就是說我要增加你批量的商式的維權的一個成本,當你覺得成本很高的時候,它可能會減少(起訴)。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權益合夥人、北京律師協會著作權專委會副主任 趙虎:我可能跟喬律師不太一樣,我有時候代表的是代理原告,有時候代理被告,也就是原告被告都代理過。我的一些客戶是影視公司,有些客戶是明星,所以有的時候我是站在明星這邊去幫助他們維權。有的時候也站在被告席上,來抗辯。我的感覺是這樣,就是很中立的去說:

第一,關于剛才講到的,無論是侵犯肖像權,還是侵犯名譽權,有時候是真實存在的,而且人家的權利要承認。人家有肖像權,我們也有,我們長得好看不好看都有肖像權。

第二點,現在商業維權的确很多,但是我們的自媒體沒有法律意識。使用他人照片的時候,不太注意,也不少。我們兩邊都說好吧。甚至還有一些自媒體,為什麼說是侵犯名譽權,因為侵犯名譽權,大概就是要不就侮辱诽謗,要不是侮辱,要不是诽謗。現在從我接的案子來看,可能诽謗的比較多。侮辱就直接開罵的,這少。咱們就有素質。但是編故事不少,誰和誰又談戀愛了,哪個明星又傍上大款了,有的沒有根據,真不少,那就有可能就有人維權。

我曾經代理明星葛某,起訴過一家上市公司。他們為了自己宣傳的需要,把葛某畫成了一個漫畫,他做的還挺好,做成為一個連續劇的感覺。這是不行的。所以有的時候它是有一些利益的需要。

我也曾經幫助一個化妝品公司,有兩個典型的案件:我當時代理,這個原告方賈某某和李某某倆人。先是賈在朝陽起訴,因為一個海報。但是我說:我即使作為你的律師,我也跟你說,我說你這海報上最下面你看完就看完,你去傳播消息就傳播消息吧,為什麼你自己的産品呢?還有鍊接呢。對不對?我們有的時候,看一個事兒,即使我代表代理被告,我有的時候也會提出這些問題,就說你的确是有不規範的地方,你看似又其實在做幫人家做宣傳,後面還拉着自己的産品鍊接,其實你是有商業目的的。我說,在法院的時候比較看這些,因為我們關于侵犯肖像權,在我們民法總則時代是講要求有一個以盈利為目的,我們民法典時代把這點去了,也就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也不行,因為還有一些醜化的之類的,這些都不行。所以我說你在當時這個案件民法典還沒有公布,我說你這肯定會被判斷為盈利為目的。

剛才我記得提到是鄭總還是哪位提到,就說幾年前的網頁上的一些可能圖片之類的被使用,這種情況是有。

最近,我在跟一個雜志社的法律顧問,他們有官網。其實我做法律顧問之後,我第一件事我就告訴他們,咱們需要看一下我們的官網以及官方的微信、官方的微博,尤其是看一下,因為那個社長是剛上台的,我說尤其你之前的再梳理梳理。對于可能侵權,我們還要趕緊删除下架。因為對這種單位來講還是比較敏感,一旦涉訴。

總體來看,像北京這邊,我不在上海,那邊不太清楚。北京這邊那幾支做商業維權的團隊我都挺熟,就這個問題,不但跟他們聊,我跟法官也經常交流。因為大家其實都慢慢越來越熟,北京這邊大部分案件現在都去北互,北京互聯網法院。北互對于商業維權也特别頭疼,目前掌握的一個原則就是最好判的不多,法官一般不往高給判。之前我說的賈某某他們的案件,當時大概一張圖片,或者一個案件大概是兩三萬。現在估計還是還要往下。

就是說現在法院會來判斷你這個究竟是一個商業的維權?還是一個非商業的維權?本質上我跟法官也探讨過,并不是說商業維權一定就矮人一等,不是這個意思,而是商業維權對他們的工作造成很大的負擔。現在北京互聯網法院大部分的時間,百分之七八十都被商業維權所占據了,就好多案子不能好好審。這是法院目前的一個情況。

關于版權,剛才提到了字體字庫的問題。其實是個老問題,還有圖片的版權的問題。

一方面我們說那些是有商業維權的,另外一方面我們也看到好多媒體自媒體,除了自媒體,包括他們的一些有證的媒體,在用圖片的時候的确特别不注意,在百度上搜一個就是了。你這麼用你還不讓人告,上哪說理去。哪能這麼使啊。所以我覺得還是打鐵還要自身硬,我說最關鍵的我們别說發生案件之後怎麼樣,我們最關鍵的就是能不發生案件是最好的,我就先說這麼多。

焦點2

一張圖片,背後有哪些版權風險?

娛樂資本論創始人鄭道森:我們最近遇到的圖片版權的維權,确實不少都是因為2016年、2017年前後的文章。後續我們對圖片使用進行嚴格規範之後,此類訴訟少了很多。我其實想想問一下趙律師,版權的問題是可以規避的,但肖像權的問題我覺得防不勝防,你買了版權,他也可能覺得你侵犯他的肖像權,這種事情怎麼去溝通,或者說它合理使用的邊界是在哪裡?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權益合夥人、北京律師協會著作權專委會副主任 趙虎:即使一張圖片買了版權,它那上面是雙重權,除了著作權還有肖像權,等于其實你沒有得到肖像權的授權。

如果單純的因為我們的文章隻是單純的發一些消息,我覺得倒還好。不敢說百分之百的不侵權,如果裡面沒有一些的商業性的問題,現在法院一般還不是會輕易的談侵權。北京這邊是這樣,我不太清楚上海這邊。

刺猬公社編輯劉一凡:我看喬律在刺猬公社發的稿子,裡邊就提到一個觀點,就是說使用了明星照片的自媒體都處于普遍違法狀态頭上的,那把劍是否落下來,就看明星是否和我們計較了。所以是不是我們自媒體隻要是用了明星或者其他有肖像權的人的照片,是否起訴就掌握在對方手裡了?

上海浦深律師事務所主任 喬良玉:這個就是趙律師說的,不管明星不明星,好看不好看,你用了别人的照片,他就是侵犯肖像權的,人不同意,人家可以告你的。

如果說你給我一個通道,比如說圖片庫,像明星的集體授權庫,我隻要到上面去購買了,我可以用,自媒體也願意做對不對?隻要你給他一個合規的通道,他肯定也願意做。但是你不能我想去獲得授權,我都沒有辦法獲得授權,那你怎麼弄呢?他又不是故意違法。

像我之前也有客戶去舉辦一個商業的會展,就是一個研讨會。他有一個背景音樂,他就跟我說:我想要去用在會場做背景音樂的,能不能拿到授權,其實有些企業他是願意付版權費的,但是他不知道該怎麼去做,你去拿明星的授權就更難了。

我的出發點覺得解決這個問題隻能是提高商業維權的成本,降低它的收益,才能減少這個事情的發生。如果這個是出自明星本身想要維權,他确實想要維權,我覺得很正常,他也願意去付出一些正當的費用,律師費、訴訟費,他也願意付出這個成本去做這個事兒,我覺得我們确實侵權了,我們也确實應該賠償人家。但如果是出于整體打包的商業的,我是更傾向于說還是要給自媒體松綁,需要給他們一些機會。

娛樂資本論創始人鄭道森:我有一些疑惑,其實想提問一下,其實我們媒體實踐當中會碰到幾個問題,第一就是電影海報、電視劇海報,第二就是劇照,第三就是官方微博或者官方網站發布的圖片,或者說官方微博或者官方網站的截圖,這些有侵權風險嗎?

上海浦深律師事務所主任 喬良玉:都不能用,所有的都不能用。一張圖片上面有很多權利。比如說劇照,劇照他有攝制者攝制組的權利。肖像權,是因為你生的那個樣子,他本來就有。除此以外的著作權,都是隻要你有創作、有思想進去,他就有權利。你自己寫個什麼東西,寫一句廣告詞,它都是一個創作啊,它都應該有權利。其實一張劇照上面有很多種權利的,最後可能出來維權的就一個。他明星維權了,其實理論上電影的版權公司也可以維權的。

娛樂資本論創始人鄭道森:海報也好、劇照也好,它不本來就是用于在輿論場的傳播嗎?

上海浦深律師事務所主任 喬良玉:對,他用來自己傳播,他沒有給你傳播。你要傳播就得跟他購買,他制作這個東西他有成本。

刺猬公社編輯劉一凡:所以其實也可以分成低風險行為、中風險行為,還有高風險行為。我們就在刺猬公社的一些實踐中,也是不太敢用帶有明星頭像的海報、劇照。我們另辟蹊徑想了一個辦法,用豆瓣評分的截圖,各位律師覺得這種辦法行嗎?

上海浦深律師事務所主任 喬良玉律師:我覺得是這樣,轉載的、應用的肯定都是構成的,我們甚至遇到過我們轉載了有新聞資質的媒體發布的,結果人家新聞媒體資質發布的平台給删除了,我們被公證取證了。我們再去找說我們确實是轉載的,再去找找不到了,人家就說你不能證明自己是轉載的,如果我能證明自己是轉載的,我可以證明它是一個新聞報道性質。所以轉載肯定也是侵權的,他們侵權我們跟着他侵權。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權益合夥人、北京律師協會著作權專委會副主任 趙虎:截圖我覺得一個關鍵的問題,就是你截成什麼樣子:如果截的海報之類的不大,挺小的,我覺得應該沒事。你其實用截圖,但是你說它放的挺大的,可能有點問題。

刺猬公社編輯劉一凡:所以也跟使用的程度也有關系,它如果說隻是作為像比方說豆瓣截圖的那樣那種,可能會風險小一點。

焦點3

如何防患未然,規避侵權風險?

刺猬公社編輯劉一凡:我看娛樂資本論的頭圖就很做得很有特色,基本上每個圖都是設計師做出來的,是不是在這方面基于版權的考慮,也是出于美觀的考慮?

娛樂資本論創始人鄭道森:我們還是希望頭圖有自己的特色。但其實即便是自己設計,也涉及到圖片版權的問題,所以我們頭圖當中如果用到一些版權圖片,我們也會去采買版權。

同時我們嚴格要求,不允許直接用百度搜來的圖片。所以我們現在用的比較多的是手機截屏,或者說是電腦的截圖。剛剛一凡講那個點我覺得非常認同,用一些豆瓣評分頁面來替代,可能也是風險比較小的。

刺猬公社編輯劉一凡:刺猬公社也是一樣的,也會建議作者在寫稿子的時候就謹慎使用風險比較高的那些劇照或者是圖片。這個就像趙律之前講的那樣,自媒體肯定還是要打鐵還得自身硬。

上海浦深律師事務所主任 喬良玉:我們律師事務所自己的公衆号,我們是不太用圖片的。因為萬一我們律所自己侵權了,這個事情真的(很無語)。所以反正大家看我們的文章基本上都看文字,我們基本上不用圖片,就不用圖片去增加人的東西,甯願枯燥一點,這個是我們從根本上杜絕侵權的可能性。

然後對于我們客戶來說媒體來說,我覺得我其實是沒有覺得有特别好的方法,最好的就是去買一個付費圖片庫,盡量從那裡選。肖像權我覺得沒什麼特别好的方法,就是用完快删,文章熱度過了趕緊删掉,哪怕文章留着圖片删掉,我覺得也是一個辦法。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權益合夥人、北京律師協會著作權專委會副主任 趙虎:有的律師有公衆号,有一個原則就是不發圖片,這跟喬律師說的差不多。我們這個是有的時候要發圖片,所以當時我們團隊又做了個圖片庫,就是我們到處玩,玩這麼多年來圖片庫裡的圖片越來越多,自己是自己的,這是其中一種方式。

第三其實我有些客戶是廣告公司的,大家知道廣告公司其實他們經常會用别人的東西,他們做一些創意,總之在别人的基礎上改來改去。這是他們這行業的特點。後來我一看這樣,我就給了個建議,我說至少你要改這個和原來的看不出來是一樣的,你要把好多這個地方都改掉,既然改就改徹底點,這就給他們的建議。

再一個還是剛才講的,大家也不用太對一些正常的使用,不用太覺得不敢用,我覺得可以對一些真的單純的消息對不對?比如說你也沒侮辱也沒醜化他,而且說這事又說得很客觀,我覺得應該也沒事。還有剛才講到的電影公司在宣發期間劇照海報,我相信不會有電影公司幹蠢事,除非是他就拍完這部電影,再也不拍了。

焦點4

自媒體遭遇版權起訴,要如何應對?

娛樂資本論創始人鄭道森:這也很簡單,我們會咨詢我們的法律顧問,判斷一下是不是真的侵權,如果我們不認為侵權的話,那就應訴嘛。如果确實是我們侵權了,那我們會跟對方溝通協商相應的方案,如果協商不成,那就應訴,交給法院解決。

上海浦深律師事務所主任 喬良玉:我們一般是這樣子的,就是說我們都是談肯定是最主要的,因為大部分還是可以勸退的。第二還是我一直的觀點,我們是會一直應訴,并且會應訴到二審的。因為我們其實類似的案子跟自媒體的收費其實還是不高的。但是我們是至少還有費用可以收,維權律師是你要維權了,有收益了才可以收。

我們對他來說,我們其實還是有這樣一個經濟上的優勢的,所以我們收媒體方可以承受的費用,然後去讓媒體堅持應訴,增加對方的維權成本。至少我要在他的起訴時,他能檢索出來,這家媒體怎麼打都要打到二審,維權成本太高了。如果能夠達到這種效率,我覺得我們就勝了。

我基本上都會給我的客戶灌輸這種思想,咱們不要怕麻煩,咱們也不用怕說在企查查上可以看到我們有一列的被訴的情況,不怕,咱們就往這個路上走,可能走個兩三年之後,人家看到我們也繞着我們走。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權益合夥人、北京律師協會著作權專委會副主任 趙虎:

我的建議第一收到那些所謂的侵權函之後,我一般都建議不要回他,因為他們經常是什麼廣泛撒網,重點培養。他發的多了,誰先搭理他,他就先跟誰談。如果是後頭的可能顧不上,他太多了。所以有的時候如果能判斷出來是什麼的,連拆都不拆,這些都得退回。這個說我們說的是技巧的問題,我不是教侵權。這是論技巧的問題,就是說無論是那些字體庫,還有那些照片圖片肖像權,他們經常是先給你發一些以前發紙質的,現在不知道是不是發電子的,一發發很多,所以沒必要回,這第一點。

第二點我同意喬律師的觀點,一旦要打官司了,打官司去打,就要給他打到底,增加它的成本,讓他知道這家不好惹。我也曾經有那種官司,他一開始的時候對方心氣很高,說他和解也行,和解不高。七八萬多少的,後來給它不斷的增加難度。當時是一個明星叫胡靜,增加了好多難度,包括管轄異議。我說,你是不嫁到馬來西亞了?而且我看新聞了,你大部分時間都在馬來西亞,你到朝陽區來訴什麼訴,對不對?你應該按照這個外籍來走,法院不能管了。打得很熱鬧。最後人家說能不能給1萬塊錢算了。所以增加難度之後,會有好多聊的空間,當然如果是一口氣給他打到底,這也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

就說至少讓大家知道,我們不是那麼好惹,不會輕易的你來找我,我就把錢吐出去。

本文源自刺猬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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