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雲南省發布《麗江市旅遊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于3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明确指出,旅遊者不遵守景區(點)規定,擅自進入未開發、未開放區域陷入困境或危險狀态需要救援的,相關組織和機構完成救援後,由旅遊活動組織者及被救助人承擔相應的救援費用。
消息一出,引發社會熱議。之前,安徽黃山景區、四川稻城亞丁景區等均開始設立“有償救援”機制。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實施有償救援的根本目的還是保障旅遊者安全。
專業人員在北京房山進行野外救援 中國旅遊報記者 陳晨攝
山嶽型景區安全管理難度大
2019年10月28日,一名遊客在遊覽途中私自進入玉龍雪山雲杉坪原始森林被困;2020年6月29日,兩名遊客被困玉龍雪山腹地;2022年1月16日淩晨,一名遊客在玉龍雪山藍月谷西北方向5公裡處迷路,情況十分危急……
“每年因不遵守景區(點)規定,擅自進入未開發、未開放區域旅遊者陷入困境或危險狀态後求救的事件有3到4起。”麗江玉龍雪山景區管委會副主任和繼光說。玉龍雪山景區面積415平方公裡,山峰連綿,地貌豐富,海拔落差懸殊,氣候垂直差異巨大。景區面積太大,進入路徑多,不可能實行封閉式管理,這也是衆多山嶽型景區管理的痛點所在。
據了解,目前玉龍雪山景區遊覽範圍(甘海子、藍月谷、冰川公園、雲杉坪、牦牛坪)均有戶外救援設施、安全警戒紅外感應探頭,也有巡邏隊員進行安全巡邏。
周界報警系統為玉龍雪山景區建立了一道安全防護牆,而部署在景區遊客聚集地的緊急救助報警柱,則為需要求助的遊客提供了一條便捷的可視化應急報警通道。當緊急情況發生時,遊客可按下“緊急求助”按鈕一鍵聯通景區遊客中心,與遊客中心實現可視化對講,方便遊客中心盡快複核确認現場情況、定位,聯系景區相關部門對求助者予以遠程支援或提供服務。
然而,景區景點中未開發、未開放區域,往往安全保障設施不完善,甚至無安全保障設施。在和繼光看來,《條例》的正式實施,要求“擅自進入的旅遊者”承擔一定的責任,能引導旅遊者自覺遵守相關規定。
在玉龍雪山景區,當旅遊者不遵守景區(點)規定,擅自進入未開發、未開放區域陷入困境或危險狀态時,此前都是由景區安全巡邏隊、玉龍縣消防大隊、麗江藍天救援隊等及時救援,無償服務。
據和繼光介紹,玉龍雪山景區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突發事件應急機制,設立了景區旅遊安全綜合救助金,依法依規保障遊客生命财産安全。這部分救助金主要是用于景區内的一些突發情況,相對于情況複雜的戶外救援,杯水車薪。
“玉龍雪山面積太大,遊客一旦遇險,搜救範圍大。而且,很多地方都是懸崖、暗冰,給救援帶來很大困難。”雲南藍天救援總隊助理任玉波說。
旅遊者應為“任性”買單
此次麗江出台《條例》并非“有償救援”首例。2018年7月1日,《黃山風景名勝區有償救援實施辦法》正式實施,這是國内首部建立有償救援制度的規範性文件。據媒體報道,2019年,遊客王某某未購票直接進入了黃山風景區未開發、未開放的朱砂峰區域後,因山勢過于險要被困。緊急救援發生的費用為15227元,其中有償救援費用3206元,由遊客本人承擔。費用核算方面,有償救援費用包含救援過程中産生的勞務、院前救治、交通、意外保險、後勤保障、引入第三方救援力量等支出。
2021年6月,黃山市拟定了《黃山市山嶽型景區有償救援指導意見》,拟将有償救援的施行範圍從黃山景區擴大到全市山嶽型景區,并細化了有償救援的費用項目、審議流程及法律責任等。
近年來,随着戶外探險運動興起,“驢友”擅自進入禁區遇險的事件頻發,給當地帶來巨大安全風險和經濟負擔。2020年8月,兩名驢友擅闖峨眉山後山未開發的原始森林區域探險被困,當地救援人員曆時數天才成功将兩人救出。因違反了《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保護條例》,擅自進入峨眉山景區未開放區域,兩名驢友共承擔了2萬餘元的搜救費用。
“《條例》的出台,是在《麗江市旅遊管理辦法》實施多年來的基礎上,對很多獨具麗江特色的做法、經驗、制度總結提升出的法律規範,是對麗江旅遊管理中突出的問題加以補充規定,是一種法律層面的細化和延伸,更加符合麗江實際,有利于麗江持續健康發展。”知名律師張起淮認為,從規範旅遊管理的角度看,《條例》的出台,讓法治的燈塔引航麗江旅遊業高質量發展,旅遊者應當為“任性”買單。
“有償救援”的出發點是保障安全
任玉波2014年在麗江加入藍天救援隊,參與過多次玉龍雪山戶外救援。在他看來,“最怕的就是單兵作戰的‘驢友’,自認為戶外經驗豐富,為了追求刺激,在裝備不足、應急物資不足、專業知識匮乏的情況下貿然進山,不知道敬畏自然”。
“我們救援的費用都是隊員AA制承擔。”任玉波說,這也是隊員加入藍天救援隊時認同的公益原則。“生命至上,我們希望可以為他人、為社會做點貢獻。”藍天救援隊隊員平時都有自己的本職工作,每次發生險情時,當地以及周邊地區的隊員會依據個人情況參與救援。
在輿論對于有償救援的呼聲日益高漲的背景下,公衆對于其是否合理、是否能夠保障生命至上等問題的思考也在深入。
“我們參與救援不是為了報酬。”任玉波說,藍天救援隊隊員經常冒着生命危險去救人,隊員受傷也是經常的事情。
如果從純粹的救援層面看,有償救援違背了人道主義救援精神。對被困人員追究有償救援費用更多是景區管理行為。
和繼光認為,有償救援應當遵循“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堅持先救援後追償原則、有償救援與公共救援相結合原則、教育與警示相結合原則。張起淮認為,是否收取救援費在實施過程中應當注意區分,比如,明知有風險并且是法律禁止進入的區域,但旅遊者仍冒險闖入導緻遇險,與遭遇意外災難以及從事正常職業活動遭遇意外傷害,性質是不一樣的。
《條例》的出台,是讓有償救援有法可依。張起淮建議,要從法律法規的層面上給有償救援規定一些實施細則。比如,在哪種情況下,“野遊”的旅遊者必須賠償多少金額;相關救助組織或者救助機構開出的“罰單”,必須要有詳盡的财務支出賬單作為依據;萬一在“罰單”問題上,“野遊”的旅遊者與相關救助組織或者救助機構發生糾紛,應由哪個部門仲裁。實施細則一旦制定,必須照此辦理,不許随意更改。最重要的是,“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是有償救援的根本出發點。(曹燕)
來源: 中國旅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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