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800賺1040是不是傳銷? 69800什麼意思?這個是衆所周知的傳銷,參與者可能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建議及早抽身,并積極舉報,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69800賺1040是不是傳銷?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69800什麼意思?這個是衆所周知的傳銷,參與者可能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建議及早抽身,并積極舉報!
新刑法224條的具體内容69800是怎麼回事?意思是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傳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财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組織領導傳銷罪認定标準:一、關于組織、領導傳銷行為主體的界定傳銷組織是一種“金字塔”型的銷售模式,因而對犯罪嫌疑人的組織、領導行為的确定較困難。通常意義上,在傳銷組織中除了最底層的銷售人員,其他層級的傳銷人員都存在組織領導行為,但是刑法的立法本意并不是要打擊所有的傳銷人員,因此正确理解傳銷組織中的組織、領導行為尤其重要。根據最新的司法解釋,所謂傳銷活動的組織者、領導者,是指在傳銷活動中起組織、領導作用的發起人、決策人、操縱人,以及在傳銷活動中擔負策劃、指揮、布置、協調等重要職責,或者在傳銷活動中起到關鍵作用的人員。筆者認為,結合司法解釋規定,實踐中對于組織領導行為可作如下理解:1.在傳銷啟動時,實施了确定傳銷形式、采購商品、制定規則、發展下線和組織分工等宣傳行為的;在傳銷實施中,積極參與傳銷各方面的管理工作,例如講課、鼓動、威逼利誘,脅迫他人加入等,均屬于組織、領導者。2.“組織”行為應當作限制解釋,即指該組織具有自己的産品或服務,有獨立的組織體系,有獨立的成本核算。因此,在一個傳銷組織中,所謂組織者隻包括合夥人或公司股東,除此之外的人不應當作為組織者加以處理。3.領導者是指在組織中實施策劃、指揮、布置、協調傳銷組織行為的人。不僅限定于最初的發起人,在傳銷組織中起骨幹作用的高級管理人員也應當認定為領導者,對領導者身份的認定,應從負責管理的範圍、在營銷網絡中的層級、涉案金額等三個方面進行考慮,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二、是關于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區分1.罪與非罪。應區分拉人頭傳銷與直銷活動中的多層次計酬。雖然二者都采用多層次計酬的方式,但是仍有很大的不同:一是從是否繳納入門費上看,多層次計酬的銷售人員在獲取從業資格證時沒有被要求交納高額入門費,而拉人頭傳銷需要繳納高額入門費,或者購買與高額入門費等價的“道具商品”,否則不能得到入門資格;二是從經營對象看,多層次計酬是以銷售産品為導向,商品定價基本合理,而且還有退貨保障。而拉人頭傳銷根本沒有銷售,或者隻是以價格與價值嚴重背離的“道具商品”為幌子,且不許退貨,主要是以發展“下線”人數為主要目的;三是從人員的收入來源上,多層次計酬主要根據從業人員的銷售業績和獎金,而拉人頭傳銷主要取決于發展的“下線”人數多少和新成員的高額入門費;四是從組織存在和維系的條件看,多層次計酬直銷公司的生存與發展取決于産品銷售業績和利潤。而拉人頭傳銷組織則直接取決于是否有新會員以一定倍率不斷加入。2.此罪與彼罪。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财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30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對組織者、領導者,應予立案追訴。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的規定,對傳銷活動的組織者、領導者,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一般違法人員,本着教育、挽救大多數的原則,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當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中的參與人員未達到人數、級别的标準但又侵犯市場秩序,或者違反了許可證制度時,則應根據其在傳銷活動中的地位、作用區别對待,作出不同的處理。
謊言一:行業謊言:這個連鎖經營69800“行業”不違法?根據國家2005年頒布實施的【禁止傳銷條例】,隻要具備單個特征就是傳銷行為:
第一,繳納入門費取得加入資格,第二,發展下線組成層級關系, 第三,按照上下線的層級關系計算報酬分成。
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明确傳銷入罪,所有參與傳銷不僅違法,還涉嫌犯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傳銷騙術也在升級換代,傳銷人員編造傳銷是限制人身自由的,“隻有賣産品的才是傳銷”,而他們的行業不限制自由,不傳實物,是做“虛拟經濟”“69800元不是傳銷”從精神上控制他人,這就是拉人頭的傳銷騙局。
謊言二:“資本運作”傳銷高額納稅的,國家支持,地方政府暗中保護的。
國家在商業上是沒有任何保密的行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假若所做的是法律嚴厲禁止的傳銷,國家,地方怎麼回暗中保護支持呢?傳銷組織利用歪解北部灣建設,西部大開發等國家重點項目,編造“國家給予北海的融資政策” “北海政府暗中保護”的謊言,其目的是為了拉攏更多的人加入傳銷組織,交更多的入門費,從中獲取暴利,所謂的高額納稅更是不值一駁,傳銷資金打入了個人的賬戶上,沒有實體,沒有實質的經營行為,就是一個分錢的有戲而已,
所謂的E教給國家,實際上就是被傳銷頭目瓜分了而已。
謊言三:揭秘69800傳銷:“資本運作”是不是李岚清引進的。
“資本運作”的前身“連鎖銷售”是先以銷售産品為幌子,後來演變為無産品,無實物的升級版傳銷騙局。五級三階制的模式是典型的傳銷行為,所謂的國家引進都是編造的謊言,所以傳銷組織套用前國家領導人李岚清副總理的講話,就是為了欺騙下線,從而達到獲利。
謊言四:手機撥打免費
銀行轉賬沒人管謊稱國家行為
第一:手機解密
傳銷行業内部撥打免費的套餐,是通訊部門為所有集團用戶開通的,不是為行業特意開通的,不懂的人可以咨詢通訊公司。
首先行業内部,說聯通公司是國有企業,抵制外貨那我們聯通公司為何會和蘋果公司合作,中國的資金源源不斷的外流。這是國家的本意嗎?
貪婪的人相信的是可以獲得暴利,好吃懶做,其實隻是套餐,撥打也需要付費的,謊稱免費的原理是因為很多人不知道他用的是套餐。如果聯通企業可以監聽我們,
為何使用聯通的搶劫
貪官沒有被監聽了。實際上我國是不會監聽任何人,隻有你觸犯法律才會的。中國有“隐私法”。任何個人機構企業不可能大于國家的“法律”。
第二:銀行解密
對于個人的儲蓄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查詢 凍結
扣劃,意味着隻要涉嫌犯罪立案後公安部門才去查,傳銷資金是通過銀行打入的個人賬号,開始執法機關不去查不代表不違法,隻是還沒有掌握到傳銷證據而已,傳銷申購款跟反洗錢也不沾邊,關于銀監會的隻能隻是監督管理銀行業的而不是監督管理個人賬戶的。
謊言五:揭秘69800傳銷:國家對行業都是“宏觀調控”
對于公安,工商等執法部門對于傳銷的打擊行動,傳銷組織歪曲說:這是政府的調控手段,目的是“既要有人來,又不要太多的人來”人來了多了不好使亂套,因此政府經常表面高一些打擊行動,“正面打擊,側面扶持”目的是把膽小的,低素質的的人吓跑,讓聰明的人進來,【實際上什麼素質不素質的隻要交錢就是聰明人】這是傳銷團夥自圓其說的一種說法,是掩蓋自己犯罪事實的說辭,
加入傳銷組織以後傳銷人員會讓你學習【經管20條】裡邊條條款款都是讓你如何不影響當地的市民當地的治安,怕引起公安的注意,打草驚蛇,被打擊公安打擊,傳銷人員随便開個會,門口都有放哨的。新人來了以後屋裡所有的傳銷資料都會被藏起來,都是在逃避國家的打擊,你的申購單會被沒收,一樣是在隐藏證據,彙款單被沒收,一樣是怕你報案。可是你們卻傻傻的相信一群瘋子說的話。
謊言六:北海市的“北部灣一号”建築外觀是“1040”幾個數字,北部灣廣場“烏龜,海魚,海馬”等各種雕塑都是“行業”象征。
“北部灣一号”的外觀是依照【桂林象鼻山】的外形建造的,北部灣廣場早在1986年建成,【而傳銷所謂的洗腦引進是1998年】雕塑建設方案是由中國著名雕塑家葉毓山教授設計,
北部灣建設的時候,設計師怎麼可能預知傳銷組織編造的騙人把戲,這都是傳銷組織歪曲解讀北部灣的外觀,欺騙下線的傳銷騙局
謊言大總結:揭秘69800傳銷:北海市公安局門口現象的荒唐解釋
謊言: 北海市公安局辦公樓等建築及門口獅子寓意“留下7萬塊錢”“出局相當于省長的地位”“傳銷真的是幹淨的錢”“國家保護傳銷等”
現北海市公安局大樓原是北海通發實業有限公司,公司于1993年11月28日成立并在同年立項建造公司辦公大樓。該公司與1998年9月30日改名為廣西北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北生藥業破産重組後,該公司辦公大樓等建築【北環大道168好】被市政府收回,市政府本着資源合理再分配利用的原則,2010年将北海市公安局從擁堵的中山東路213好遷至現址辦公,這些建築及門口的獅子既不是公安局所造也不是北海市人民政府所建造,而是民營企業遺留下來的,國家支持暗中保護從何而來,“尚方寶劍”“保護傘”等說法更是無稽之談。款且建築建成時,傳銷都還沒有流入北海,傳銷組織憑空捏造的謊言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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