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正在進行中,申報時間從今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您申報了嗎?疫情期間,您仍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手機APP掌上辦理,助您足不出戶做彙算。
小編小編,我在申報過程中有些問題,可以幫我找找答案嗎?
當然可以,個稅年度彙算熱點問答來啦~
熱點問答Q&A
Q
我每個月都是由公司正常代扣代繳個稅的,也需要做年度彙算嗎?
A
納稅人平時取得綜合所得的情形複雜,無論采取怎樣的預扣預繳方法,都不可能使所有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完全一緻,此時兩者之間就會産生“差額”,就需要通過年度彙算進行調整。
首先,我們來看,什麼是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年度彙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後,納稅人彙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内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彙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具體計算公式: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TIPS
年度彙算不涉及财産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通過年度彙算,一是可以更好地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比如,一些扣除項目,像專項附加扣除中的大病醫療支出,隻有年度結束,才能确切地知道全年支出金額,需要在年度彙算來補充享受扣除。
二是通過年度彙算可以更加準确地計算納稅人綜合所得全年應納的個人所得稅。
Q
有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A
一般來講,隻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緻,都需要辦理年度彙算。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及其解讀,無需辦理年度彙算的情形有如下幾方面:
(一)年度彙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年度彙算應納稅額一緻的;
(四)符合年度彙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這幾類納稅人是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的。
Q
為什麼全年一次性獎金有兩種計稅方式?
A
根據《财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财稅[2018]164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可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也可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月度稅率表,确定适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财政部、稅務總局2021年第42号公告,将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TIPS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那麼,具體在個人所得稅手機APP進行年度彙算時如何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式呢?一起來看看吧~↓↓↓
首先登錄個人所得稅手機APP,進入首頁後,查看“2021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專題——點擊“開始申報”,或通過首頁上方“我要辦稅”、首頁下方的“辦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發起申報。
進入申報界面,您可選擇使用預填服務,也可使用空白申報表申報,建議選擇“我需要申報表預填服務”,方便準确又快捷。選擇好後——閱讀并點擊“我已閱讀并知曉”——選擇确認“任職受雇單位”——點擊“下一步”——進入“收入和稅前扣除”确認,如果您在2021年度存在獎金,“收入”-“工資薪金”右側會看到“存在獎金,請在詳情中進行确認”的提示。
點擊提示,您可以看到,全年一次性獎金有兩種計稅方式,可選擇其中一筆作為單獨計稅,也可選擇并入綜合所得。
如您想要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選擇“單獨計稅”——系統會顯示您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信息——勾選後點擊确定——“獎金計稅方式選擇”右上角點擊“确定”,“工資薪金”明細頁面會展示您的工資薪金合計及明細(不包含全年一次性獎金),确認無誤後點擊左上角“返回”,此時您的申報頁面、收入欄“工資薪金”的金額不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金額。
如您想要将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選擇“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按上述步驟依次确認,您的申報頁面、收入欄“工資薪金”的金額已包含全年一次性獎金。
TIPS
這裡要給您劃重點了,獎金的計稅方式選擇,會影響彙算的稅款計算結果,請您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需要進行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内,對每一個納稅人,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辦法隻允許采用一次,也就是說,如果納稅人存在多筆全年一次性獎金,僅可選擇一筆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其餘均需并入當年度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彙算申報。
Q
在2021年度彙算中納稅人可以享受哪些專項附加扣除呢?
A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下列在納稅年度内發生的,且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的稅前扣除項目,納稅人可在年度彙算期間填報扣除或補充扣除:
(一)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二)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上述(一)(二)類為個人所得稅中納稅人可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其中,除大病醫療外,其他5項專項附加扣除,隻要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内符合其中的一項或多項扣除條件時,就可以向工資薪金的扣繳單位填報相關信息,在平時預扣預繳階段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或者納稅人年度内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的其他專項附加扣除,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時向稅務機關填報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享受扣除優惠。
TIPS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複申報減除。
如何填報專項附加扣除呢?下面以子女教育為例,為您介紹。↓↓↓
您可以在年度彙算的“收入和稅前扣除”确認界面,填報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也可直接通過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填報。
選擇“子女教育”,扣除年度選“2021”,确認後系統會提示您在填報前需準備相關信息,點擊“準備完畢,進入填報”——确認“基本信息”——點擊“下一步”——“選擇子女”,您可以在“選擇子女”點擊右上角“管理”修改已有的子女信息,也可點擊下方“添加子女信息”添加新的子女信息。
在添加子女信息時,您需如實填寫,填寫完成後系統會進行信息校驗,無誤後點擊“保存”,點擊“選擇子女”生成的子女信息,系統會自動跳轉到“子女教育信息填寫”,請根據子女的受教育信息如實填寫,填寫完成後,選擇“子女教育”的扣除比例。
TIPS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曆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準定額扣除,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别按扣除标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内不能變更。
選擇好扣除比例後,點擊“下一步”——通過“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享受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選擇完成後點擊“提交”,即可完成填報,填報成功後,可點擊返回年度彙算繼續申報。
如您存在其他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可通過此方式,根據系統提示依次填報,填報成功後,就可以在2021年度彙算中享受相應的稅前扣除啦~
文圖:區稅務局
編輯:崔松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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