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的各個城市,似乎總是會有這樣的住宅區。從外觀上來看,它們似乎都已經建得差不多了,可走進住宅區内部,才發現它們尚處于未正式完工的狀态,這樣的住宅樓,被我們稱為爛尾樓。
住宅樓尚未建設完成,開發商便選擇攜款跑路,最終利益受損的就隻有那些提前購入這些房屋的居民。既然如此,爛尾樓究竟是怎麼形成的?開發商是否會承擔法律責任?購房者還有還銀行貸款的義務嗎?
一、 爛尾樓的産生爛尾樓的出現,源自于期房概念的産生。所謂期房,即房地産開發商預售的房産項目,它們或是處于建造途中、或是尚未正式動工,購買者往往需要很多年後,才能夠住進自己當初購買的期房當中。
那麼,相較于市面上已經建成的商品房,期房的主要優勢是什麼呢?答案很簡單,期房的價格要更為便宜。我們都知道,如今中國的購房者,購買房産時大多都會選擇首付加月供這一購買模式。
同樣的面積、區位、環境,期房的價格往往要比商品房的價格便宜數十萬,這對于部分囊中羞澀的居民而言,無疑要更為合适一些。而且,等到房屋交付的這幾年,居民還可以賺錢來攢房屋内部的裝修費用。
由此可見,期房本身的好處有很多,但唯一的弊端就在于房地産開發商,是否能夠按照合同規定如約将期房項目做好。萬一開發商卷款跑路,居民就隻能白白承受損失。
因此,居民在購買期房的時候,通常會選擇那些有實力、有背景的老牌房企,例如爆雷事件尚未出現時的恒大。可是期房是否能夠如約交付,主動權掌握在開發商的手中,消費者在這一交易環節中,從始至終都處于弱勢地位。
因此,一旦開發商沒有足夠的能力将項目完成,又或者無法實現盈利的目的,就有出現攜款跑路的可能。就算是恒大這樣備受信任的老牌房企,不也是留下了許多無法交付的爛尾樓嗎?
既然如此,開發商在這一環節當中,是否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呢?
首先,開發商未完成預售商品房項目,必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是毋庸置疑的。可是,主要的問題在于,房地産開發企業通常實行有限責任制,這意味着開發商通常都留有後路。
如果能夠賺到錢,這個項目自然會如約而至地進行下去,可如果賺不到錢,又或者手中持有的現金不足。房企完全可以直接選擇申請破産清算,通過公司财産清償債務。
很顯然,公司财産不可能抵扣全部債務,可有限責任人在申請破産之前,大概率都已經做好了财産轉移。因此,隻要申請破産的環節完成,他們既不需要還債,同時也不用被拘留,畢竟國家法律允許公司因經營不善而申請破産。
由此可見,在期房交易的整個流程中,消費者從始至終都處于弱勢地位。他們不僅要提前付期房的一部分款項,後續也要按照合同規定償還貸款。
有些人可能會好奇,既然房子已經爛尾,那我不還銀行貸款可不可以呢?
首先,我們要知道個人向銀行申請房貸,并在後續的過程中購買期房,這筆貸款與開發商并無關系。也就是說,無論開發商是否跑路,個人欠的都是銀行的錢。
2020年,國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這樣一條細則:當商品房買賣合同确認無效,購房者可以申請解除商品房貸款合同。這句話的含義是指,當你購買的期房爛尾後,你可以申請取消這筆商品房買賣合同。
可關鍵問題在于,爛尾樓就一定會永遠處于無人管理的狀态嗎?當地政府、其他房地産開發商,均有接手爛尾樓,并将其重新開發的可能。
購房者如果為了省幾個月房貸,就申請解除當初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這不僅意味着以前購房時花的錢被浪費,後續爛尾樓被其他開發商接手,這個房子也不會再屬于你了。
正是因為存在這樣一項顧慮,即便居民買到了爛尾的房子,也很少有人會拒絕償還銀行的貸款。由此可見,面對國内的爛尾樓問題,如何保證有人接盤,才是當下的重中之重。
結語期房既然存在,就必然有它存在的合理性。作為消費者,我們要做的就是在購買房屋時擦亮雙眼,如果打算購買期房,就一定要提前對開發商進行背調,以避免自己的利益出現損失。
在最後,你是否也有過購買期房的經曆呢?你生活的城市,是否也有這樣的爛尾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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