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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歌版權在誰手裡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6-27 10:10:00

中文歌版權在誰手裡(十年泡沫均中招)1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钛媒體注:本文來源于創業邦,作者:風間海色,钛媒體經授權轉載

11月5日,一項熱搜出現在邦哥的微博首頁,并且排名一路蹿升至第一,挂在榜首直至今日淩晨:6000多首歌從KTV下架。被下架歌曲中,《十年》、《泡沫》《死了都要愛》《聽海》《K歌之王》等等大熱歌曲赫然在列。許多媒體的标題用的是:你拿手的還能點麼?

而邦哥腦中也冒出了另一個問号:這些歌曲為什麼被下架?誰主導了這次下架風波?

一個民間組織,為何有權下架全國KTV的6000多首歌?

這次下架風波毫無疑問是版權問題引起的: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下稱“音集協”)發出公告,要求KTV終端生産管理商和卡拉OK經營者在今年10月31日前,删除或者不向消費者提供6000多部音樂電視作品。

乍一看這是一件好事,畢竟版權保護理應得到支持,即便6000多首歌的下架在短期内會給普通消費者帶來一些麻煩,但依然有利于産業的良性發展。然而意外的是,邦哥就此與一位業内音樂創作者進行了解時,對方卻對此次發出公告的“音集協”并不買賬:這個協會其實不是國家的版權保護機構,之前還被央視曝光過收取高額版權費後,并沒有給歌手支付費用,我對于之後錢的去向保留意見。

業内人這樣的評論,引起了邦哥的注意,我們随即找到了音集協官方微博,查看其回應此次事件的公告。

中文歌版權在誰手裡(十年泡沫均中招)2

衆所周知,KTV使用他人音樂作品,需要依法取得授權。但全國KTV可以說是海量的,KTV所需要使用的作品也是海量的。實際經營中,要經營者自己去一對一地取得授權,說句實話,并不現實。

音集協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成立的。我們查看了其官網資料,根據資料顯示,該協會是會員制,注冊會員後,協會可以幫助你進行統一的版權管理,對全國的KTV進行作品授權,或者進行相應的維權措施。但讓邦哥十分驚詫的是,這次被下架的6609首歌,背後的版權所有者,沒有一家是音集協的會員。

換言之,音集協的權利範圍本應是幫自己的會員授權和維權,這次卻是向6609首他們本應管不着的歌,發放了“下架通知”……

在音集協官方微博的回應公告中,這一消息得到了證實:

中文歌版權在誰手裡(十年泡沫均中招)3

這讓邦哥不禁産生了一個疑問:不是音集協的會員,我的歌曲就不能在KTV裡播放了麼?音集協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組織,怎麼會有這麼大的權利,對非會員的作品也能進行下架處理?

就此我們在其官網查找到了音集協的《協會章程》,章程總則中清晰地寫明了音集協的性質:本團體是由依法享有音像節目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自願結成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一個自願結成的會員制民間組織,從法理上講,應當并不具有行政執法權,按照常理本應無權對“非會員”的作品進行下架處理。而在音集協此次回應的公告中,對這一問題的描述如下:

對此,邦哥咨詢了法律方面的專家,對方表示:6000多首歌的權利人或其委托的代理公司對KTV經營者提起的單獨訴訟,就法律關系上講與音集協相互獨立,并無關系。但公告中并未提到音集協與這6000多首歌的權利人或代理公司是否有委托關系,因此音集協此次的“下架通知”背後,是否有可能是接受了歌曲權利人本身的授權或委托,我們也不得而知。

曾被衆多媒體質疑、央視曝光高額版權費流向哪裡?

2006年,國家版權局規定,開始收取卡拉OK每包間一小時12元的歌曲版權費。我們日常去KTV的費用中,就包括了這部分版權費。那麼這部分版權費收取後流向了哪裡呢?根據文章開頭從業者的說法,邦哥查閱了很多資料,發現這已經不是音集協第一次處于輿論中心。

2009年,中央電視台連續多個欄目對音集協收取卡拉OK版權費的情況進行了報道;中央二套的《今日觀察》欄目還播出了一期新聞專題節目《版權費還是保護費》,邀請兩位專家,圍繞卡拉OK版權收費及其分配問題。

根據當時的報道,音集協自2007年開始收取KTV及卡拉OK版權費,至2009年,收取的版權費已達8000萬元,但這筆錢的使用分配卻很不透明,相當多歌手表示并未拿到應得的報酬,但作為集體管理組織的音集協卻要收取高達50%的天價管理費。

在當時的采訪中,音集協不願詳細說明收費方式以及對著作權人的返還方式。不過一位業内人士向央視記者透露,收費是通過一家叫做“天合文化”的公司進行的。根據公開資料,該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受音集協委托代收卡拉OK版權使用費。音集協負責授權,天合文化負責收費,二者形成一套KTV歌曲版權收費系統。

而那時的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王自強司長則認為音集協的做法有欠妥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集體管理組織是一個非營利性機構,不能以組織企業來進行收費,隻能建立自身的收費隊伍。收費本體是你本身,你不能有一個第三者出來。”

那是音集協引起争議聲浪最大的一次,此後也曾有過多家媒體跟蹤報道過音集協收取版權費的相關内容。早在2008年就有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董正偉律師向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發改委舉報,請求對音集協向KTV行業收取著作權使用費開展反壟斷執法。

而近兩年,音集協受到的質疑更加密集了起來,2017年、2018年都有KTV聯合狀告天合公司(音集協的授權收費單位)進行行業和價格壟斷,但最終都以天合的勝訴告終。

有趣的是,音集協與天合文化的合作自2007年至2018年,11年間從未停止。但就在邦哥發稿前不久,音集協官網上出現了一份最新公告,終止了與天合文化的委托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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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下架歌曲并非不能唱了,版權保護,路漫漫其修遠兮

對于一個行業的健康發展來說,6609首無授權歌曲自KTV下架,理應得到支持。但版權收費的規範性、透明性,同樣是應該得到重視領域。

在此次風波中,被認證為音集協副理事長的周亞平的微博發言,同樣引發了相當多網友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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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亞平表示:希望權利人加入,而不加入的後果是“作品被摒棄在卡拉OK渠道之外”

在撰文的過程中,邦哥将此次下架的6609首歌曲完整名單下載了下來,發現實際上遭到下架的,隻是該首歌曲的某些版本。例如周傑倫遭到下架的《告白氣球》等歌,就僅限《中國新歌聲》第一季播出版本被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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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樣的版本限制讓很多小夥伴産生了“虛驚一場”的感覺,但邦哥要提醒的是,版權制度的目的,以及所要保護的對象,是創作者和版權所有者的利益。權利人們的利益,決定了他們的生存環境。如果從業者無法生存,音樂産業的發展從何談起?

中國音樂版權保護之路,依然路漫漫其修遠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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