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天氣漸漸涼了,消費者孫先生考慮給家中的老人買一台油汀。适逢“雙11”大促,孫先生在某購物平台看到一款原價469元的美的油汀,促銷後隻需279元。于是孫先生就下了單。
第三天,孫先生收到快遞員的短信,稱他的購買的油汀已經放進了快遞櫃,請他務必盡快提取,否則超時将會收費。孫先生說:“按照相關規定,快遞員如果要将快遞放進快遞櫃,必須事先征得消費者本人同意才行。可是,快遞員卻不提前打招呼,就将快遞投進快遞櫃也太自作主張了。”
孫先生告訴消協工作人員,家中沒有人接收快遞,快遞員把快遞投進快遞櫃也就算了。可其父母明明都在家裡,快遞員也不投遞上門,就說不過去了。一個油汀重量也不輕,自己搬起來也很費時費力的。
鎮江市消協工作人員近日走訪多個小區看到,消費者到菜鳥驿站、快遞代收點或者到快遞櫃自取已成為常态。“都說快遞應該送貨上門的,可現在的狀況是不管家裡有沒有人,也沒有電話通知,就隻有一條微信推送,包裹就直接給我放到快遞櫃了。”家住鎮江丹徒新城的李先生抱怨說,“雙十一”之後的幾天,他基本每天都要自取快遞。
“設立菜鳥驿站或者快遞櫃是好事不錯,比放在超市自己随便取要安全很多,但是設立菜鳥驿站或者快遞櫃,并不代表要降低服務标準吧?”家住鎮江江南頤和家園的消費者周先生認為,快遞員這樣沒有經過貨主的允許,就把快遞放到了某個地方,貨主的權益實際上受到了侵犯。“最起碼要打個電話問下,我們不在家,需要放在菜鳥驿站或者快遞櫃再放吧?”
“我倒不擔心快遞會出什麼問題,隻是感覺現在雖然有了菜鳥驿站、快遞代收點或者快遞櫃,但還沒有以前方便。”正在拿快遞的消費者郭女士表示,快遞員用發短信代替打電話的方式通知貨主,這一做法看似說得通,實際上并不能保證有效通知。而且她家住在小區南門,過去快遞員打電話她下樓就可以取到,現在還要走一大圈到菜鳥驿站取,非常不方便。此外,一個菜鳥驿站代收那麼多家快遞公司的快遞,大家基本都是集中在下班時間過來取件,每次拿快遞都要排隊。
圖片來自網絡
投遞到菜鳥驿站的快遞,有時候也不“保險”
消費者陳先生反映說,11月3日,他在淘寶網購買了10雙316不鏽鋼的筷子,原價69.9元,各種優惠後62元。
11月6日下午,快遞員沒有事先打電話征得陳先生的同意,就擅自把快遞放在了小區附近的菜鳥驿站。随後菜鳥驿站的系統短信提醒陳先生憑收到的取件碼,在當晚20:30之前提取快遞。
陳先生下班回家,吃完晚飯大概19:00左右,他到快遞驿站取快遞。可是讓陳先生沒有想到的是,他用手機打開淘寶網裡面“我的快遞”,卻發現無法“一鍵取件”了,顯示快遞已經被取走了。
陳先生詢問菜鳥驿站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答複是下午17:02已完成取件。陳先生說,下午17:02的時候,我人還在單位上班,不可能來取快遞的。驿站工作人員又稱,也可能是你家裡人取走的。陳先生說,平時家裡也就我一個人在家,即使是我家裡人來取的,他沒有取件碼也不可能取走快遞吧。驿站工作人員說,這個我就不清楚了,反正顯示快遞已經取走了。
在陳先生的一再堅持下,菜鳥驿站的工作人員才很不情願地再次查看了陳先生的取件碼,随後在貨架上找到了陳先生的快遞。
陳先生說,好在是“虛驚一場”,要是菜鳥驿站工作人員找不到的話,我的快遞是不是就“不翼而飛”了?
鎮江消協工作人員調查發現,時下全面鋪開的菜鳥驿站,在保管快遞過程中同樣也存在漏洞。雖然能通過核對客戶姓名、手機尾号和掃碼完成取件,但憑取件碼取件是大多數客戶的首選。不過,取件碼也會被驿站工作人員寫在對應的快遞上。取件時,隻需報出取件碼,兩相吻合就能取走。這看似安全,可其間沒有查驗客戶手機短信的步驟。
鎮江消協相關負責人說:“如果是别有用心的人,隻要看到了貨架上快遞盒上的取件碼,直接報給驿站工作人員,就能順利取走快件。這說明菜鳥驿站在取件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還有些消費者表示,一些貨物是需要本人當面驗證簽收的,比如易碎品、貴重物品等,否則快遞拿回家拆開後出現問題,究竟是誰的責任很難分得清。
調查中,他們認為菜鳥驿站“代簽收”并不符合規定。
消協提醒:快遞違規簽收“小事”不小
鎮江消協調查發現,這種收件人還沒有收到商品,隻是将快遞投到菜鳥驿站、快遞代收點或者快遞櫃快遞公司,卻發短信說通知已簽收或者已妥投的情況屢見不鮮。
近年來,随着網絡購物的飛速發展,快遞數量的激增,快遞行業的一些不為人知的不規範行為也越來越多。
由于快遞櫃和代收點、菜鳥驿站的出現,快遞員在客戶不知情的狀況下,方便起見擅自決定不送貨上門的事件普遍發生。
一些快遞送到收件人單位的門衛室後,收件人不在找人随手代簽,甚至快遞員自己簽收的情況越來越多,且已經成了約定俗成的處理辦法。
特别是“雙11”期間,快遞員業務量極大,而快遞公司必須考核快遞員當天派送的比例,送不完就會有罰款考核。很多情況是快遞員怕超時罰款,所以提前簽收。
消協工作人員介紹,2018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快遞暫行條例》規定,快遞企業應當将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去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則規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征得收件人同意。
然而即便如此,大量快遞企業依然我行我素。
鎮江市市場監管局“智慧315”消費維權平台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對于線上購物,隻有當商品送達消費者手中時,買賣合同才算真正成立,風險才随之轉移。“因此簽收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關于投遞或者簽收的規則也需要認真研究。”
市消協副會長兼秘書長鎖勇認為,每年的“雙11”網購大戰,快遞服務都将經受一次嚴峻的“大考”。快遞公司應該提高管理水平,對于快遞員的考核不應該僅僅依靠超時處罰等簡單手段。互聯網時代,不論是網絡交易還是快遞物流,都會留下相應的痕迹,快遞公司可以通過技術手段,确保貨物安全及時地送達消費者手中。
同時,消費者也應多了解下《快遞暫行條例》、《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知悉自身的權利,以便在出現問題時能夠更好的維權。“如果消費者如對快遞員的投遞服務行為存有異議,可以直接向快遞網點、企業進行投訴;如仍未得到解決,或對解決結果不滿意的,可撥打鎮江市郵政管理部門的申訴電話進行申訴”,鎖勇說。
圖片來自網絡。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标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将及時更正、删除,謝謝。
來源: 北青網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