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不是絕對不能結婚的。但是,要在疾病痊愈或穩定一段時間後,而且婚前應與配偶講清楚,取得對方的理解,婚後可以更好的互相關心,照顧。
隻有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在發病期間才禁止結婚,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在病情穩定期間是允許結婚的。
并非任何的精神失常都能使公民喪失行為能力,很多精神病都是可以醫治痊愈的,當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成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後,自然是可以結婚的,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處于穩定緩解狀态,也可以結婚。
所謂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是從醫學的角度來看,某人患有某種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而這種疾病很可能在結婚以後影響到其配偶及後代的健康。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或建議暫緩結婚,這在我國之前的多部法律法規中都作了規定。
之前,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主要有以下6種:性病、嚴重的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患有其他類型的傳染性、遺傳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應禁止結婚、癱瘓、麻風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編中禁止結婚的情形已删去“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并相應增加規定一方隐瞞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有些婚姻當事人可能在婚後發現對方存在一些隐瞞精神病的現象,這對于雙方的生活影響是相對比較大的,因為精神病對于他人婚姻生活也會造成一定的影響。那麼婚後精神病可以離婚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精神病是可以離婚的,民法典規定婚姻自由,精神病人也不例外,他們的婚姻也是自由的。
結婚,離婚都自由。
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精神病人離婚不能協商,應直接訴訟離婚。如果精神病人結婚之前的監護人同意與之離婚并協商一緻,可以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案件中,是否準予離婚的法定理由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所以,如果配偶一方為精神病人,另一方向法院起訴的,法院是否判決離婚,關鍵是看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在一般的離婚案件中,離婚訴訟必須由本人親自進行。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況,應當區别對待,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應當在其精神正常的時間進行訴訟,如果是無訴訟能力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應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撫養關系的兄弟姐妹代為訴訟。
我老公有精神病,在領結婚證以前他并沒有告訴我,我是否可以離婚?可不可以向他提出賠償?
找法網律師回複:可以申請撤銷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緻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你老公在婚前有精神病的情況不屬于此條款規定的範圍之内,你沒有權利要求索賠。
有需要可以點擊下方小程序咨詢專業律師↓↓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