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規範辦學行為五項?近日,合肥市教育局下發《關于公布合肥市中小學辦學行為“十不得”的通知》,“十不得”行為涉及公布考試成績和排名、以考試成績為依據分班和排座位、占用體藝等課程、超規超量布置作業、不尊重家長以及讓家長批改作業等方面該通知規定,對于違反“十不得”行為的學校、校長、教師等将分别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理,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教育局規範辦學行為五項?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近日,合肥市教育局下發《關于公布合肥市中小學辦學行為“十不得”的通知》,“十不得”行為涉及公布考試成績和排名、以考試成績為依據分班和排座位、占用體藝等課程、超規超量布置作業、不尊重家長以及讓家長批改作業等方面。該通知規定,對于違反“十不得”行為的學校、校長、教師等将分别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理。
在筆者看來,這“十條紅線”涵蓋了當前社會反響較大的各種違背教育常識與師德規範的行為等方面問題,比較具體全面地給中小學校以及教職人員開列了一份具有可操作性的“負面清單”,當然也圍繞中小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的頑疾重點施策,切實為學生包括家長減負減壓,其做法也很值得肯定。
中小學生減負可以說是一個老大難問題,與辦學行為不規範也有着密切的聯系。既然減負是個老大難問題,顯然不可能下個文件、提幾條措施就能立馬奏效,而是需要審時度勢、精準施策,建立長效機制,敢于較真、狠抓落實,保證制度能夠正常運行并始終發揮預期的、應有的功能。
中小學校要充分認清過重課業負擔對學生身心健康造成的危害性、減負必要性,增強實施“十不得”、規範辦學行為的自覺性。防止和避免隻表态不落實,或者單純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教育行政部門出台減負措施不是為了單純回應一下社會的呼聲或上級的要求,更不是為了獲得上級領導的點贊,而是要從不忘教育初心、對黨和人民負責的高度,對每一個學生和家庭負責的态度,自覺按教育規律辦事。
抓落實,要在政策措施的完善與可操作性上較真。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持程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細化、量化各項規定,增強政策制度的可操作性;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分别屬于哪一量級、将适用怎樣的懲戒與處罰,一目了然,不要模棱兩可、似是而非;政策規定在實施過程中,針對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加以微調,堵住制度執行過程中發現的漏洞;要擺出“減負永遠在路上”姿态,做好與各種違反“十不得”的行為長期鬥争的準備。
抓落實,要在尋求落實制度規定的動力源上較真。隻有處于切身利益的組織、團體與個人才會積極推動并持久不懈地去推動相關制度的實施。“十不得”反映的是誰的要求和呼聲,誰受益?顯然是學生和家長。所以,要立足于學生立場,建立暢通、安全、有效的方便中小學生、家長投訴與反映問題的渠道,包括舉報電話、電子郵箱等。
抓落實,要在依法依規處理違規行為上較真。對違反“十不得”、教學行為不規範的種種行為不僅要嚴查嚴督,還要在“秋後算賬”過程中排除幹擾,不能親疏有别或将懲戒的利劍高高舉起,輕輕落下。要發揮好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黨員教師要站立于執行“十不得”的最前頭,黨員教師違反“十不得”的要從嚴查處。
我們注意到,合肥市教育局就實施“十不得”規定了5年的“有效期”,基本處在地方教育部門主要領導的任期之内。有主要領導的一抓到底,通過5年時間的一以貫之,我們有理由相信這一舉措會有較為滿意的效果。我們也欣喜地看到,該市教育部門已經就落實和推行“十不得”做出了官方的“權威解釋”。我們期待這次出台的“十不得”規定經過5年時間的“較真”實施,将會在規範該市辦學行為、保護中小學生身心健康方面起到看得見的效果,讓學生與家長感受到按教育規律辦事所帶來的真切獲得感。
(作者系浙江省義烏市教育研修院教師)
《中國教育報》2020年10月30日第2版
作者:金佩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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