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閩侯縣司法局上街司法所接到上街鎮怡山派出所發來的一起意外死亡“公調對接”案件,當事人雙方就死亡賠償問題争執不下。
接到案件後,調解員先找到死者家屬耐心安撫情緒,詳細詢問困難和訴求,再召集當事雙方進行第一次調解。調解中,調解員向雙方當事人陳述相關規定,介紹了意外死亡及賠償相關的法律法規;當事雙方各自闡述對賠償的想法,但雙方賠償數額分歧巨大,且互不相讓,矛盾愈演愈烈,調解陷入僵局,調解員隻能暫時中止調解。
雖然當事人情緒激動,争議較大,但調解員并沒有放棄。兩日後,上街司法所聯合派出所再次進行調解。
針對雙方的矛盾焦點,采取“面對面”“背靠背”的調解方式,一方面對餘某的家屬進行疏導勸說,共同尋求合理合法的解決途徑。同時,勸慰死者家屬。這起悲劇的發生,死者本身沒有盡到注意義務,也有一定的責任,完全由方某承擔責任,法律上也站不住腳,即使通過訴訟手段,賠償金額也可能達不到現在的标準,而且耗時耗力耗财。
另一方面給雇主方某做思想工作,通過耐心細緻地講解《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規定,法情結合、換位思考,逐步拉近雙方的距離。
經過多次協商,雙方最終達成一緻,并在現場簽訂調解協議書。
本次糾紛的成功調解既避免了當事人的訴訟煩瑣,節約了司法資源,又達到案結事了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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