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某天陪同政府朋友的同事出差,坐車被堵在了路上。
擁堵1
擁堵2
擁堵3
朋友的同事是外籍華人,做城市規劃和設計出身,在外國待了很多年,我怕他有點不習慣中國式的堵車。便問他:
“由于車很多,給城市造成了擁堵。很不方便。對于這個問題的解決。我國的北京和上海選了兩條路:北京是采取搖号的方式,大家抽簽決定;上海則拍賣牌照,将牌照炒到6萬多一個。出得起錢的人就可以得,用市場調節供求。你更傾向于哪一個?”
他告訴我:“多數城市的交通擁堵,80%以上其實是由于司機不遵守交通規或出了車禍而造成的。”
城市規劃界有一句名言:“路寬了,車自然就多了。”
因為你修了一條很寬的路,所以人們自然會按照這麼寬的路所能容納的最大限度來使用道路;同理,就算是搖号或拍賣牌照真的限制了車的數量,那麼已有的車也自然會按照車少了以後的路況所能容納的最大限度來使用道路……
問題并不隻是車的數量有多少,還有路上的車以什麼樣的方式在行進。
香港這個彈丸的城市,道路狹窄,車也多的城市,交通卻井井有條,這是為什麼?
所以,如果一定要這位國際友人選的話,兩種方式他都不喜歡,哪一種都是對老百姓利益的損害,問題卻沒有得到解決,這就成了社會利益的淨損失。
邏輯學中有一個常見錯叫POST-HOC,就是将兩個事物間的時間先後順序當做了因果關系。當我們還在讨論哪種方式更能有效地治理擁堵時,其實問題本身并不是一個資源配置公平或效率的問題。有許多我們看似因果關系的問題,細想起來也根本不是這回事。例如:房價有所下降,就認為房市調控初見成效;房價重新上揚,就要加強所謂的“調控”。
其實,以我看來,政府的調控政策僅僅是限制了交易量,卻沒有改變供求曲線本身,所以,調控之初下降的不是房價,而是政府可以獲取用以統計的成交房價。而重新有了交易以後,可發布
山鄉之路
都市之路
平野闊路
沙漠之路
的用以統計的價格就上升了。
我們總希望路寬了以後,人們還是按路窄時的樣子行駛。但作為理性經濟人,很多假設出來的因果關系。改變不了我們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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