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州公安交警溫馨提示作為交通參與者
拒絕騎乘違規電動車
杜絕拼裝車、非法改裝車上路
自覺養成學法守法
文明出行的良好習慣
基本行車規範
佩戴安全頭盔
駕駛電動車上路行駛需規範佩戴安全頭盔,發生意外時,頭盔可有效保護自身安全。
遵守交通規則
不闖紅燈;不騎快車;在非機動車道行駛;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非機動車應靠右側行駛,不可逆行;超越前車時,不要妨礙被超車輛的行駛;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
搭載12周歲以下人員
非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駕駛自行車、電動車僅限搭載1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
搭載學齡前兒童須安裝安全座椅
非機動車搭載學齡前兒童,應加裝兒童專用安全座椅。
有序停放
在道路上停放非機動車,應當使用非機動車專用停車泊位。非機動車未規範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可以會同城管執法部門對現場予以清理。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
新國标規定,電動車需具備腳踏騎行能力,整車質量禁超55kg,最高時速不超過25km/h。
駕駛自行車須年滿12周歲
駕駛電動車須年滿16周歲
禁止事項
加裝遮陽蓬
電動車安裝遮陽棚不僅違反法律法規,還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電動車加裝遮陽棚導緻車體面積擴大,駕駛人部分視線受阻,并且影響電動車轉彎的機動靈活性,不利于駕駛人快速避險。
電動車加裝遮陽棚改變了其原有結構、風阻系數,如遇大風天氣,遮陽棚兜風會導緻方向難以把控,駕駛人可能因難以控制行車平衡而發生側翻等事故。
超員超載
電動自行車按照一人駕駛設計,搭載成人會增加車身重量,使車輛操控性能降低,遇上緊急情況慣性加大,極易因刹車不及造成事故。
由于電動車自身硬件條件的局限性,若是超員超載,會出現制動不良、車身失衡等現象。要是出現緊急情況,電動車刹車制動不及時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違法載物
電動車作為代步工具,不允許搭載貨物,尤其電動車涉及到從事營運運輸的,更是明令禁止。
超速
使用手機
駕駛機動車使用手機是違法行為,但很多人卻忽視了騎自行車或電動車時使用手機,同樣存在較大安全隐患。
使用手機會轉移駕駛人注意力,反應延遲,單手握把也會使控制能力和緊急處理能力下降。因此,行駛途中應放下手機,集中注意力,時刻關注前方路況,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平安。如果必須要接打電話,可以靠邊選擇安全地帶停穩後再進行操作。
戴耳機聽音樂
雖然相關法律并未規定騎車不可戴耳機,但是騎車戴耳機,确實具有較大的安全隐患。
耳機線勒住脖子有緻命風險;戴耳機聽音樂,可能無法聽到“鳴笛”聲,還會導緻專注度下降,增加交通安全風險。
追逐打鬧
騎車時不要雙手離把,不互相攀扶、追逐打鬧,不在馬路上争道搶行,更不能占用機動車道 。
違法上路
按照相關規定,電動滑闆車、平衡車、獨輪車等,和旱冰鞋一樣,屬于滑行工具,是一種體育休閑娛樂工具,并非交通工具,不允許上道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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