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記得考駕照時,燈光的使用就是必考項目,可見其在駕駛中的重要性。今天,小編就為各位車主簡單介紹汽車上各個車燈的正确使用方法。
車内各燈光按鍵簡介
通常,德系和美系車型的汽車燈光控制調節都設置在方向盤的左下方,标識也較好理解,上圖是以奧迪車型為例。沒有大燈自動調節的車型就會設有手動調節旋鈕,而打開近光燈後配合轉向燈撥杆前推就可以變換為遠光燈,往後拉則遠光燈閃一下,也就是俗稱的閃燈,許多車主在會車時常常用到。
轉向燈大家應該都知道,向下為左,向上為右。左邊的按鈕則是行車電腦調節,可以選擇顯示油耗或續航裡程等。有些高配車型的轉向燈撥杆上還設有車道輔助系統,可以監控前方道路,當車輛偏離航道時通過方向盤震動提示駕駛者。
與德系美系不同,日韓車型和我們的自主車,都習慣于将燈光控制集中在方向盤後的轉向燈撥杆上,但功能和标識都大同小異,沒有多少區别,在此就不重複介紹了。
車頂燈的标識和操作都較為簡單,其中車内照明燈按鍵處于中間位置時,打開車門車内就會自動亮起,也可以通過左右兩邊的按鍵手動操作。
各車燈的正确使用
示寬燈的使用:
示寬燈的顔色為前白後紅,示寬燈用于在傍晚行駛時,讓别的車輛看見。當你從後視鏡看不清楚後邊的時候,就該點亮小燈,特别是下雨天。但是很多司機會用示寬燈代替近光燈在黑暗中行車,這是很危險的,因為示寬燈并無法照亮前方道路。
近光燈的使用:
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必須打開近光燈:在天黑沒有路燈的地段開車以及在傍晚天色較暗或黎明曙光初現時開車,都必須打開近光燈;如果趕上大霧、下雪或大雨天氣,視線受阻,那麼即使在白天也必須打開近光燈;在一些路段雖然有照明設備,但亮度不夠,這時也應該打開近光燈。
要注意的是,在傍晚判斷自己是否應該打開近光燈時,可以看看自己的後視鏡。如果你從後視鏡中看後車已經開始模糊,那麼就意味着應該及時打開近光燈了。
遠光燈的使用:
隻有在路上沒有其它照明設備,而且對面沒有車輛行駛的情況下,才能使用遠光燈。否則會嚴重幹擾對方視線,甚至造成交通事故。一定要小心不要誤将遠光燈當近光
燈用。碰到以下幾種情況必須立即将遠光燈換成近光燈:一是對面有車開來,二是離前面同方向的車距離較近,三是當路上已經有足夠的照明度,還有就是在過鐵路
交叉道口和回到交通繁忙的街道上的時候。一些司機朋友也許遇到過這種情況:對面車的司機很不友好地開了遠光燈,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麼做呢?别急,專家教你兩招:一是不看它的大燈,将視線移到車的右側;二是放慢車速,适當鳴笛,實在不行就停車。
霧燈的使用:
遇到霧、雨、雪天氣,視線不清的時候,就必須打開前霧燈,白天也不能例外。許多車型都将霧燈設計成跟位置燈或近光燈共同使用。有的司機在大霧天氣隻使用遠光
燈,這是很危險的。因為遠光燈的設計是大面積照射,容易在霧裡造成散射,在駕駛人眼前造成散射光團、一片雪白,看不清前方。
有的司機認為夜晚視線不好,會将霧燈和大燈一并打開,還有些司機将後霧燈當位置燈用,這樣也是不正确的。實際上如果不是在有霧或者風沙天氣,是不應該開霧燈的,而隻有當可視距離小于50米時才能使用後霧燈。因為無論是對于對面車輛還是後車的司機,霧燈看着都很刺眼。
日間行車燈的使用:
當汽車發動機一啟動,日間行車燈則自動開啟,并不斷增加亮度以引起路上其他機動車、非機動車以及行人的注意。當夜晚降臨,駕駛者手動打開近光燈後,日間行車燈則自動熄滅。
雙閃燈的使用:
在車輛的儀表盤上有一個帶有紅色三角形的按鈕,按下去即可開啟雙閃。雙閃燈的作用是當車輛發生意外情況後,引起其他車輛警惕,防止發生追尾燈事故。除了在車輛發生故障、臨時停車等情況下,當遇到霧、雨、雪、沙塵等能見度小于100米的氣象條件時,同樣應當使用。
制動燈的使用:
制動燈是和制動踏闆相關聯,當駕車人踩下制動踏闆時,制動燈即亮起,并發出紅色光,提醒後面的車輛注意,不要追尾。當駕車人松開制動踏闆時制動燈即熄滅。
牌照燈的使用:
汽車牌照燈是夜間或者天色比較暗的時候和行車位置燈(位置燈,即一般所說的小燈,即示寬燈,它主要是表明車輛存在和寬度的燈)一起打開的燈,一般用于配合警方在夜間跟蹤和監視工作。牌照燈沒有獨立的開關,它和小燈是同一個開關控制。
倒車燈的使用:
倒車燈同樣沒有獨立的開關,倒車燈都是與倒檔相關聯的,不用單獨操作。
轉向燈的使用:
轉向燈是表示汽車動态信息的最主要裝置,安裝在車身前後,在汽車轉彎時開啟,它為行車安全提供了保障,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按規定使用轉向燈,使人們提前知道汽車的動向,做出正确的判斷。
另外,我們日常行車時應注意:
汽車行至一般平面交叉路口,應根據路面寬度、交通流量的大小以及當時的行駛速
在
距離路口30—10米的地方,按轉彎方向開啟轉向燈,如向右轉彎和向右變更車道須開啟右轉向燈,如向左轉彎或向左變更車道須開啟左轉向燈。轉入設有導向車
道的路口,應在進入導向車道前開啟轉向燈。開得過早會給後車“忘關轉向燈”的錯覺,開得過晚則造成後車或行人因反應不及而發生事故。
汽車駛入或駛出環形交叉路口時,應根據行駛方向,開啟相應的轉向燈。
在車輛行駛中,當本車道交通不暢,需要變更車道時,應通過後視鏡,觀察相鄰車道是否空閑,在不妨礙其他車道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應事先開啟相應的轉向燈,然後再變更車道。
汽車掉頭時,應開啟左轉向燈,并注意觀察汽車前、後有無來車,然後再行掉頭。
在沒有标記道路中心實線的路段,需要超車時,應開啟左轉向燈并鳴喇叭(在禁鳴路段除外)。如果是被超車,應靠右讓行。
當行駛中需要靠邊停車時,應事先開啟右轉向燈,并注意觀察汽車右後方交通動态,再行靠邊。
當駛離停車地點時,應事先開啟左轉向燈,并注意觀察汽車左後方的交通動态,再駛向行車道。
總結:正确使用燈光是安全駕駛的保障
正确使用燈光能夠在路上和其他車主進行無聲的交流,這無疑給我們的行車安全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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