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心監護是懷孕晚期重要的産檢項目,在做胎心監護時,可以很直觀的從胎心監護圖上看到胎心率的變化,以确保胎兒的狀态良好,那麼胎心監護具體從孕期什麼時間開始做?怎樣判斷結果的正常與否?胎心監護和胎動之間有怎樣的關系呢?
什麼是胎心監護胎心就是胎兒的心跳。胎心監護檢查是利用超聲波的原理對胎兒在宮内的情況進行監測,是正确評估胎兒宮内的狀況的主要檢測手段。胎兒心率受交感神經和副交感神經調節,通過信号描記瞬間的胎心變化所形成的監護圖形的曲線,可以了解胎動時、宮縮時胎心的反應,以推測宮内胎兒有無缺氧。
胎心監護判斷标準胎監是檢查是否宮内缺氧的:胎心監護通過描繪20分鐘内的胎動次數、每次胎動時胎心率是否加快、大于每分鐘15次、加快時間有否持續15秒以上來判斷胎兒的宮内安危狀況。
但胎動少、胎動時沒有胎心加快的反應就表示有可能宮内缺氧。當胎兒在睡眠狀态或其他原因(服藥、母親疾病、低血糖)時會出現假陽性結果。評分高與低不代表胎兒是否健康聰明或表明此時胎兒在宮内的安危狀況,隻要是有反應、評分大于8分,就比較正常。要看被扣的分,若是胎心率<100次/分或>160次/分,則被扣分,或胎動沒有反應也會被扣分,提示有宮内缺氧可能。此外胎監還檢查宮縮。
胎心監護内容胎心監護上主要是兩條線,上面一條是胎心率,正常情況下波動在120-160之間,一般表現為基礎心率線表現為一條波形直線,出現胎動時心率會上升,出現一個向上突起的曲線,胎動結束後會慢慢下降,胎動計數>30次/24小時為正常,<10次每12小時提示胎兒缺氧。 下面一條表示宮内壓力,隻要在子縮時會增高,随後會保持20mmHg左右。(胎心音正常時每分鐘110~160次,參考人衛第八版)
胎心監護時間一般情況下,妊娠15周前,不可進行自我監護。對于孕15~28周的孕婦,每天測3次,每次1分鐘是安全的。對于孕28周以後的孕婦,胎兒分化完全,可以加長監護的時間和次數。對于孕35周以後的高危孕婦(例如:合并妊高征、甲亢等的孕婦),應住院用胎心監護儀持續監護胎心,如有必要,可長時間(超過1小時)持續監護。
胎心監護異常胎兒正常的心率是在120次/分~160次/分之間,若胎心率持續10分鐘以上都<120/分或>160分,表明胎心率是異常的。
在胎心臨護時,發現有胎心圖形有異常,也常常用來表示胎心異常。胎心異常多數情況下是代表胎兒在宮内有缺氧,胎心異常的程度越嚴重,常意味胎兒缺氧也越重,但并非所有的胎心異常都是缺氧引起。
除上述情況之外,孕婦本身的情況也影響胎心的變化,如孕婦發燒,胎心常常會超過160次/分,孕婦有甲狀腺功能亢進,她本身的心率很快,胎兒的心率也常常超過160次/分,如果孕婦服用某些藥物,如早産保胎時服用的舒喘甯,或用阿托平,都可引起母兒心率加快。另外,在有臍帶纏繞的情況下,由于胎兒的運動,有時會加重纏繞,胎心會持續加快。這種情況若發生在36周以前,由于胎兒較小,胎兒可以在子宮内自由遊動,這種纏繞可以是一過性的;如發生在36周以後,由于胎兒的位置較固定,這種纏繞可以造成胎兒窘迫甚至死亡。
胎心率慢可能由于胎兒缺氧引起,但有時孕婦服用某些藥物,如心得安,藥物通過胎盤作用于胎兒,引起胎兒心率減慢。在有胎心率持續慢時,要注意檢查了解胎兒有無先天性心髒病的可能,此外,妊娠超過40周後,由于胎兒的神經系統的發育問題,胎心有時也可低于120次/分,因此在有胎心異常時,需仔細地分析情況,作出正确的判斷及處理,如确實有胎兒缺氧存在,應及早分娩。
如每分鐘胎心跳動超過160次,或少于120次,或心跳不規則,時快時慢,跳跳停停等,均屬不正常。孕28周的孕婦,每次聽胎心的時間應超過1分鐘,如在10分鐘内發現胎心率總是低于120次/分或高于160次/分,或是在胎心加快後出現胎心變慢,反應性差,胎動減少,請立即就醫,進行檢查。
聽胎心、數胎動胎心:孕齡滿24周時,就該聽胎心、數胎動了。心情平穩的情況下,平躺,胎心聲是如鐘表的“嗒嗒聲”,在腹部同一位置,緩慢持續加壓,如在這一位置沒有聽到,以與這一位置半徑5cm轉移。
6個月時,以與肚臍平齊為基準,左右下各15-20cm轉移。
7.5個月--8個月時,聽胎心的位置先腹部的各左右下方、然後各左右上方、再各左右中。100-120次/分,輕度過緩;160-180次/分,輕度過速。
胎動:8.5個月,胎動很重要。上午8--12點,慢而均勻,如強烈,會有問題。下午2--3最少。晚上最多最活躍,此時胎教效果顯著。數胎動,全身放松,端坐,雙手自然放于小腹,孕晚期3次/天,胎動3--5次/時,一定數滿1小時,衡量1次胎動是這樣的:叽裡咕噜連續動不算,間隔3分鐘以上才算。
一般來說,在正餐後卧床或坐位計數,每日3次,每次1小時。每天将早、中、晚各1小時的胎動次數相加乘以4,就得出12小時的胎動次數。如果12小時胎動數大于30次,說明胎兒狀況良好,如果為20至30次應注意次日計數,如下降至20次要告訴醫生,作進一步檢查,10次以下要立即就醫檢查。當妊娠滿32周後,每次應将胎動數作記錄,産前檢查時請醫生看看,以便及時指導正确記錄及做及時的處理。當胎兒已接近成熟,生後能夠存活時,記數胎動尤為重要。如果1小時胎動次數為4次或超過4次,表示胎兒安适;如果1小時胎動次數少于3次,應再數1小時,如仍少于3次,則應立即去産科看急診以了解胎兒情況,而絕不要再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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