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
音頻 / 嚴鼎
臧僖伯谏觀魚
春,公将如棠觀魚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君将納民于軌物者也。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行,所以敗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農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鳥獸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則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皂隸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陳魚而觀之。僖伯稱疾不從。
書曰:“公矢魚于棠。”非禮也,且言遠地也。
解說文稿
注釋
春:指魯隐公五年(前718)春季。
公:指魯隐公。公元前722年至公元前712年在位。按《春秋》和《左傳》的編著體例,凡是魯國國君都稱公,後邊《曹刿論戰》等篇均如是。魯國是姬姓國,其開國君主是周公旦之子伯禽,其地在今山東西南部。如:往。
如:往。
棠:也寫作唐,魯國邑名,在今山東魚台縣東。
魚:通“漁”,動詞,捕魚。
臧僖伯:魯孝公之子、魯惠公之兄、魯隐公之伯父,名彄(又作“驅”“弓區”)(kōu),字子臧,封于臧(今郯城縣),伯為排行,僖是谥号。丗本:孝公生僖伯彄,彄生哀伯達(臧哀伯或臧孫達),達生伯氏缾,缾生文仲辰(臧文仲),辰是臧僖伯曾孫。
講:講習,訓練。
大事:指祭祀和軍事活動等。
材:材料,原料。
器用:指祭祀所用的器具與軍事物資。
舉:指行動。
納:納入。
軌物:法度和準則。
度(duó):計量。
量:軌則,法度。
章:通“彰”,彰明,發揚。
采:物之有華飾者又彩色也,五彩相間曰采。
亟:多次,屢次。
春蒐(sōu):指春天打獵。蒐,搜尋,謂搜尋不産卵、未懷孕的禽獸。
夏苗:指夏天打獵,謂捕獵傷害莊稼的禽獸。
秋狝(xiǎn):指秋天打獵。狝,殺,謂順秋天肅殺之氣,進行捕獵活動。
冬狩(shòu):指冬天打獵。狩,圍守,謂冬天各種禽獸都已長成,可以不加選擇地加以圍獵。按:“春蒐、夏苗、秋狝、冬狩”雲雲,說明我們的先民在狩獵活動中已有生态平衡意識,也同時說明大凡有組織的狩獵活動,都帶有軍事演習的性質,并不單單是為狩獵而狩獵。
治兵:指練兵、比武等軍事演習活動。
振旅:整頓部隊。
飲至:古代的一種禮儀活動。凡盟會、外交和重大軍事行動結束以後,都要告于宗廟,并舉行宴會予以慶賀。
軍實:指軍用車輛、器物和戰鬥中的俘獲等。
昭:表明。文章:服飾、旌旗等的顔色花紋。
登:裝入,陳列。
俎(zǔ):古代舉行祭祀活動時用以盛牛、羊等祭品的禮器。
射:激矢及物曰射。
山林:材木樵薪之類。
川澤:菱芡魚龜之類。
資:材資也。
皂(zào)隸:本指奴隸,這裡指做各種雜務的仆役。
略地:到外地巡視。
陳:陳設,張設也。
稱疾:推說有病。(注意:古代分言“疾”和“病”,輕者為“疾”,重者為“病”。)
書:指《春秋》。
矢:通“施”,實施,陳設。這一句的意思是:隐公在棠陳列漁具。
譯文
春天,隐公準備到棠地觀看漁民捕魚。臧僖伯進谏說:“凡是物品不能用到講習祭祀、軍事等大事上,或者所用材料不能制作禮器和兵器,那麼,國君就不要親自去接觸它。國君是把民衆引向社會規範和行為準則的人。所以,講習大事以法度為準則進行衡量,叫做‘軌’,選取材料制作器物以顯示它的文彩,叫做‘物’。事情不合乎軌、物,叫做亂政。屢屢亂政,這就是所以敗亡的原因了。所以,春、夏、秋、冬四季的狩獵活動,都是在農閑時節進行,并(借這個機會)講習軍事。每三年演練一次,回國都要對軍隊進行休整。并要到宗廟進行祭告,宴飲慶賀,清點軍用器物和獵獲物。(在進行這些活動的時候,)要(使車馬、服飾、旌旗等)文彩鮮豔,貴賤分明,等級井然,少長有序:這都是講習大事的威儀啊!鳥獸的肉不能拿來放到祭祀用的器具裡,皮革、牙齒、骨角和毛羽不能用來制作軍事器物,這樣的鳥獸,君主就不會去射它,這是自古以來的規矩啊!至于山林川澤的物産,一般器物的材料,這都是仆役們去忙活,有關官吏按職分去管理的事,而不是君主所應涉足的事。”隐公說:“我準備到那裡去巡視。”于是就去了(棠地),讓漁民把各種漁具都擺出來捕魚,他在那裡觀賞。僖伯推說有病沒有随同前往。《春秋》上說:“隐公在棠地陳設漁具。”(這是說他棠地觀魚這一行為)不合禮法啊,并且說他去的地方遠離國都。
如今山東省有一個小縣城,叫魚台縣。在該縣的東邊,緊挨着中國北方最大的淡水湖——微山湖。因此這裡的水産、稻米都十分豐富,魚台縣現在也有魚米之鄉的美名。
那這個縣為什麼以“魚台”為名呢?
據《左傳》記載,春秋時期的魯國國君魯隐公曾經到過“棠”這個地方來觀看捕魚,“棠”的大概位置就在現在魚台縣張黃鎮武台村附近。
這個村裡現在還有一塊碑,上書六個大字:魯隐公觀魚處。所以,所謂的“魚台”,就是觀魚台的後世流傳說法,魚台縣也因此得名。
我們今天學習的《臧僖伯谏觀魚》講的就是這段魯隐公觀魚的曆史。篇名當中的“觀魚”二字,就是指魯隐公到棠來觀看捕魚這件事。臧僖伯是一個曆史人物的名字,他是魯隐公時期的魯國大臣。
為什麼一個君王去看魚都能成為值得大書特書的曆史故事呢?一起來看看故事具體說了啥。
魯隐公想到棠地觀看捕魚,因為當時都城一直在傳說棠地的漁人總能夠捕獲最多最大的魚。魯隐公雖然是貴為公侯,但到底也是普通人心性,耐不住好奇心,便想去現場看看。針對魯隐公這一行為,臧僖伯進行了勸谏。
臧僖伯首先指出,一國之君,要關注大事。什麼是大事呢?《左傳·成公十三年》說,“國之大事,在祀與戎。”也就是祭祀和打仗,這是國家大事。堂堂君主,不遠千裡,跑去隻是看别人打漁,是不是也太不把自己當回事兒了?臧僖伯說,“君将納民于軌物也”,意思是國君應該将老百姓納入到正軌中來。當君不成為其君,則民不成為其民,國也将不成其國,就會出現“亂政亟行,所以敗也。”何況打獵,也是有規矩的,都是農閑的時候幹的事,其目的是為了軍事訓練。
臧僖伯認為,如果不是為了祭祀和軍事,是不能射殺鳥獸的,這是古人傳下來的規矩。至于山林水澤之産,因為檔次不高,那是低等人幹的事。你去看捕魚,會降低你的身份,不應該是你的事兒。
“春,公将如棠觀魚者。”在某一年的春天,魯隐公準備到棠地觀看漁民捕魚。
“臧僖伯谏曰”,文章的主角上場了。臧僖伯是誰?
我們知道,魯國也是姬姓國,而這位臧僖伯其實也是王室後代,他的大名叫做姬彄(讀如摳)。這位姬彄也稱公子彄,字子臧,他是魯孝公的兒子,魯惠公的兄弟,因此算起來,他是當時的魯國國君魯隐公的叔父。
至于他為什麼被稱作臧僖伯呢?這主要還是因為根據當時的禮法,沒有繼承國君之位的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的兒子稱公孫,公孫再有後代總不能叫公曾孫吧,聽起來多别扭,那就得有一個姓。
姓什麼呢?
可以姓爺爺的字,也就是以公子的字作為本族的姓氏。所以公子彄的孫子,就用他爺爺子臧的“臧”為姓,而公子彄就是臧氏的祖先,因此後人以“臧僖伯”稱之,伯是他的排行,僖是谥号。
文章接下來的210個字,就是臧僖伯勸谏的内容,分兩部分來分析。
“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君将納民于軌物者也。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行,所以敗也。”
臧僖伯一上來就公開了自己的核心的觀點,“君将納民于軌物者也。”國君是使臣民行為符合法度和禮制的人。
因此,“講大事”就是讓臣民明白什麼是法度,“取材以備器用”就是制作器物使臣民明白等級。
臣民“不軌不物”,就是不遵守法度和禮制,就是“亂政”。多次之後,将導緻政治衰敗。
翻譯過來就是:君主用“禮制”統治臣民,讓他們按法律和禮制行事。一旦他們不守法律和禮制,将動搖隐公您的統治基礎啊,就有亡國的危險啊!
“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農隙以講事也。”
為什麼臧僖伯在這裡突然提到打獵呢?
首先,春秋時期的捕獵,是跟軍事聯系非常緊密的一件大事,是軍事訓練的一種方式。
其次,捕獵這件事跟魯隐公去觀魚,特别是選擇在春天去觀魚有很大的關系。
春蒐的“蒐”,跟搜索、搜集的“搜”意思相同。搜索什麼呢?搜索沒有懷孕的獵物。因為春天是萬物初生的季節,捕獵的時候不應該獵殺那些已經懷孕的獵物。
夏苗又是何意呢?夏天為了保護禾苗,讓它更好地生長,要去獵殺那些破壞莊稼的野獸,為苗除害,這樣的捕獵活動就叫做夏苗。
入秋之後,落葉紛紛,萬物開始凋零,有肅殺之氣,可以順應這個殺氣來捕獵,這叫做秋狝。
進入冬天,在捕獵這件事情上面就沒那麼多限制條件了,可以把獵場圍起來,見到獵物就射,不用顧忌什麼,這叫做圍獵,也叫做冬狩。
另外,臧僖伯強調說,這些捕獵的活動“皆于農隙以講事”。隙,就是空隙的意思。農隙就是農閑。所以,臧僖伯是說,四時捕獵的活動都應該安排在農閑時間。
而且在農閑時間捕獵,主要目的是“以講事”,也就是說捕獵不是為了追求獵殺多少的獵物來滿足食欲,最主要的目的還是為了練兵,訓練軍事。
據我所知,鯉魚的産卵期剛好就在春天。聽說,喜歡釣魚的人在春天很容易釣到鯉魚,因為鯉魚會到岸邊的草叢中産卵,但這樣做其實很沒有生态意識。這一點,古人比我們現在好得多,懂得在春天不獵殺懷孕的動物的道理。
因此,臧僖伯提到春蒐,其實就是在強調魯隐公您大老遠地跑棠去讓大家射魚給你看,這很可能會射死正在産卵的鯉魚,這是不合規矩的,更是不合時宜的。
整段話采用“總—分”的結構說理,圍繞自己的核心觀點展開論證,翻譯過來就是一篇現代的議論文。
在觀點上,這番話也無可挑剔。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說的清清楚楚。并不是那種假大空的大道理,而是實打實的教育。
那結果如何?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陳魚而觀之。”魯隐公還是去了。挂羊頭賣狗肉,假稱“略地”(即巡視土地),實際卻是“陳魚而觀之”。如願“觀魚”了。
因此,《春秋》說:“公矢魚于棠。”意思是魯隐公在棠地陳列了許多的魚,想說明魯隐公不守禮制,而且還跑那麼遠,約等于不務正業的意思。
這裡可以思考兩個問題:
第一,“禮”的作用很大,具有較強的約束作用。魯隐公最後雖然去了,但還是不得不改換理由。因為“觀魚”違反“禮”的要求。
第二,“禮”的作用開始松懈。隐公換個理由就直接去觀魚了。“禮”不過是一塊遮羞布而已。
那臧僖伯勸谏不成,會怎樣呢?“僖伯稱疾不從。”說自己身體不适,不能陪同隐公一同前往。你可以不聽我的,但我有我的堅守。
所以我們看,在這個故事中,魯隐公想“觀魚”,最後如願“觀魚”了,好像充分實現了個人意志,獲得了自由。
但,在現實中卻産生了嚴重後果。魯隐公破壞了禮制,雖然也就這麼一次,但卻産生了“破窗效應”:别人也可以破壞。
後來,魯隐公被其弟魯桓公戮而奪位。
魯桓公也沒有按照國君之禮為之舉行葬禮。
下期内容預告
《曹刿論戰》
(同學們可以先預習哦)
嚴鼎中學語文榮譽出品
文稿 | 嚴鼎
音頻 | 嚴鼎
音樂總監 | 曾力佳
排版 | 張金香
統籌 | 孟滕玲 張金香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