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的傳統的核心和基礎是形而上學。形而上學的研究對象Being(希臘文的動詞einai及其動名詞on,拉丁文的esse,英文的動詞不定式to be和動名詞being,德文的Sein,法文的être),是西方哲學的中心範疇。從古到今的西方哲學充滿了Being的意義的辨析和改變。
人們往往以自己熟悉的某一個哲學家或哲學派别的論點為依據,用一個中譯概念固定Being的單一意義,而不了解其他哲學家和哲學派别對Being的意義的規定,也不了解現代西方哲學關于Being意義的多樣性及其聯系的複雜性的讨論。以下用六個例證,說明對Being的片面理解而産生的誤解的廣泛性。
01“思維與存在是同一的”
這句話出自巴門尼德殘篇之三:togarautonoeinestintekaieinai(For the same thing is there both to be thought of and to be).這句話過去被譯為“思想和存在是同一的”,被當做唯心主義的“思維與存在同一性”的最早命題。這裡的關鍵詞組estinti(itis)被譯為“存在”。
但實際上,它的直接意義是“所是的”,這一句的意思是:“所思的與所是的是一回事。”其中,“所是的”指系詞“是”所能連接的一切判斷,“所想的”指思想内容。巴門尼德在這裡不過宣稱了“思想内容與判斷是同一”的道理。他認為,這是知道系詞用法普遍性的人都懂得的自明真理。正是依賴這樣一個“共同的、我将再三強調的出發點”(殘篇之五),他後來關于“是者”的論證才具有某種邏輯必然性。
過去把“是”理解為“存在”,巴門尼德的思想被理解為“思維與存在的同一性”,而且被貼上了“唯心主義”的标簽。似乎他主張想到的東西就是存在的,似乎這一論斷沒有任何理由。他的思想變成了武斷的、荒謬的唯心主義。這是對西方形而上學傳統的漫畫式的解釋。
02 “人是事物存在或不存在的尺度”
這句話出自普羅泰戈拉。柏拉圖的《泰阿泰德篇》的152a轉述和普羅泰戈拉的話,麥克道爾(John McDowell)的英譯本譯作:“Man is themeasure of all things of those which are, that they are, and of those which arenot, that they are not.”由于“是”動詞(to be)以及動名詞複數(those which are)都被譯為“存在”,于是,那句話被翻譯為:“人是萬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
這一翻譯造成了一個誤解,使人覺得普羅泰戈拉在這裡宣揚一個赤裸裸的唯心主義命題:人決定着萬物的存在或不存在。麥克道爾在他的譯本的注釋中說,在後一部分“‘是’動詞的不完全形式出現了四次”。其意義是:“我知道x是(或不是)f”,“x是(或不是)f,全靠我來衡量。”正确的翻譯應該是:“人是萬物的尺度,是所是的東西是什麼的尺度,是不是的東西不是什麼的尺度。”普羅泰戈拉的觀點是,人是認識的主體,隻有人才能知道事物為什麼是這樣而不是那樣的道理。
從以後蘇格拉底的反駁來看,蘇格拉底并不反對“人是尺度”說,他隻是否認普羅泰戈拉的感覺主義,因為後者所說的“尺度”,隻是感覺而已。每個人有不同的感覺,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尺度,相對主義的知識标準必然會取消人類知識。蘇格拉底的潛台詞是:隻有理智才能成為人類衡量一切事物的尺度。
03 上帝是“自有永有的”
據《聖經》,摩西問上帝耶和華的名字,上帝說:I am who am,(《出埃及記》,3:14)。中文《聖經》和合本把這句話譯為“我是永有自有的”;天主教本則譯為“我是自有者”,并在注釋中說:“亦可譯做‘我是永存者,’或‘我是使萬物生存者’”。這些翻譯以“有”或“存在”的譯法為依據,用後來的哲學觀念代替了原文的意義。
《舊約》是以當時的希伯萊的日常語言寫成。耶和華(Jehovah)的希伯萊文的發音是Yahweb,即“雅威”,指YHWH,即“我是”的意思。耶和華說“I am whoam”,不過是說他的名字就是耶和華,并無哲學上深奧的意義。直到後來,基督教早期教父根據希臘哲學的Being的範疇,根據這句話把上帝理解為最高的Being,其意義是最高的本體。
現有的中文《聖經》的翻譯把上帝理解為“有”或“存在”,而掩蓋了其中的“本體”的意義。希臘文關于本體的概念有兩個:hypostasis和 ousia。早期教父用這兩個不同的概念表示上帝的本體,産生了曠日持久的争論。最後才達成了“三位一體”(three personsand one substance)共識,即用hypostasis表示上帝的位格,用ousia表示上帝的本體。如果不知道上帝的“所是”與希臘本體論之間的聯系,就不能看出基督教的“三位一體”說的來曆和根據。
04 “我思故我在”
笛卡爾的第一原則是Cogito,ergo sum(Ithink ,therefore, I am)。這句話中的“是”(sum/am)的意義指實體的本質,這就是“我思”(Cogito)。就是說,“自我”的本質在于思想屬性。現在人們習慣把笛卡爾的第一原則說成是“我思故我在”,這容易産生解,以為笛卡爾通過“我思”肯定我的存在。
實際上,笛卡爾的問題不是:我有什麼樣的存在,而是:我有什麼樣的本質。“我思”不是人的存在,而是人的本質。按照笛卡爾主義,人的存在是靈魂和身體的結合,人的身體和其他事物一樣,都以“廣延”(參考亞裡士多德、西方哲學史中在談及其以及更早時關于“空間”的叙述)為本質,隻有“我思”才是人區别于其他一切事物的本質。
“我思”也把人與上帝區别開來。“我思故我是”之所以有那麼大的威力,就是因為這個命題和中世紀形而上學的基本信條“我是我所是”的根本對立。比較這兩個命題,可以看成它們句式相近,但意義截然不同。“我是我所是”的意思是,“我”(上帝)不需要任何根據;但這同時也意味着不能從上帝自身來認識上帝;而 “我思故我是”的意思卻是,“我”(個人)以“我思”為根據,“我思”不但使一個人認識到自己的本質,并且能為上帝的存在提供依據。正是由于這兩個命題的明顯反差,笛卡爾的“我思故我是”産生了修辭上的效應,成為與經院哲學劃清了界限的新哲學的第一原則。
05 “存在等于被感知”
貝克萊說:“esseistpercipi”(to be is to be perceived)。正确的翻譯應該是:所是的就是被感知的。他的理由是:任何事物都是可感性質的集合,我們隻有通過感覺才能知道事物是什麼。他的理由依賴對事物“是什麼”的判斷與事物“所具有的屬性”(“可感性質的集合”)之間的必然聯系,而沒有把外物存在歸結為感覺的意思。
但是,現在人們習慣把這一命題說成是“存在就是被感知”,把它當做主觀唯心主義的典型。即使是在西方,貝克萊也被人解釋為隻相信自己的感覺才是真實存在的“發瘋的鋼琴”,他的學說被說成是隻要用腳踢一下石頭,或者舉起一隻手就可被輕易打倒的謬論。
實際上,巴克萊并沒有否定感覺以外的事物的真實存在。他明确地說,他和大家一樣承認在個人的心靈以外,有山水河海和動植物,以及其他人的存在,隻不過它們不是獨立于任何心靈的物質存在,而是精神實體上帝的創造物;我們對它們性質的知覺也是上帝銘刻在我們心靈上的印記。他的感覺主義和精神實在論在邏輯上是一緻的。
06 “Being的全部意義為‘是’”
這是最近興起的一種主張,不但希臘哲學中的Being的意義為“是”,全部西方哲學,甚至馬克思主義哲學中的Being的意義也為“是”。按照這種“從古到今,一‘是’到底”的理解,“本體論”應被譯為“是論”,恩格斯所說的哲學基本問題應是“思與是的關系問題”。甚至海德格爾所說的Sein也為“是”,Ontologische Differenz為“是論的區分,這是關于“是”與“是者”(Seiendes)的區分。
馬克思主義哲學中Being的意義暫且不論,海德格爾始終從“存在”(Existenz)入手來分析Sein的意義,他再三說明了Sein的首要的、基本的意義是存在的道理。并且,海德格爾明确地反對把Sein的意義歸結為系詞“是”。他認為,人們在使用邏輯判斷之前已經對存在的意義有了在先的理解。他說:“對‘是’(ist)的解釋,不管它在語言中被表達的自身意思,還是詞最終指示的意思,都導緻我們了解到屬于存在性分析的問題的語境”。又說:“對于浮淺的命題與判斷理論所曲解的作為系詞的‘是’,我們要規定它的存在論的(Ontologische)意義。”
另外,海德格爾在專門讨論判斷理論的著作《邏輯的形而上學基礎》一書中,聯系亞裡士多德和萊布尼茨的邏輯學說,對系詞“是”的意義做了批判性的分析,把它在判斷中的聯系和表述作用歸結為存在性的意義。按照他的解釋,“A是B”中的“是”不僅僅起着聯系事物A及其規定性B的作用,更重要的作用在于指示做判斷的“此在”與A和B的關系。如果把Sein譯做“是”,不僅沒有突出Sein與“存在”的聯系,而且違反了海德格爾對從系詞“是”引申出Sein的形而上學的傳統做法的批判。
來源 | 人民論壇網(rmlt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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