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将持續超過6周的瘙癢定義為慢性瘙癢。依據瘙癢的發病機制和皮損表現,可對瘙癢進行以下分類:
①皮膚源性瘙癢:由皮膚病特别是炎症性皮膚病引起的瘙癢;
②系統性瘙癢:由系統疾病如肝腎疾病、感染或腫瘤等引起的瘙癢;
③神經源性瘙癢:由中樞或外周神經病變引起的瘙癢;
④精神障礙性瘙癢:由神經功能障礙引起的瘙癢;
⑤混合性瘙癢:即存在上述2種或2種以上類型的瘙癢。
許多系統性疾病可發生瘙癢
常見的疾病有:
①原發或繼發代謝性或内分泌疾病,如慢性腎衰、糖尿病、甲狀旁腺功能亢進、甲狀腺功能亢進或減退等;
②血液系統疾病,如紅細胞增多症、多發性骨髓瘤、淋巴瘤、缺鐵性貧血等;
③消化系統疾病,如原發性膽汁性肝硬化等;
④系統性感染,如艾滋病感染或寄生蟲感染,特别是蠕蟲病等;
⑤神經系統性疾病,包括多發性硬化症、顱内腫瘤、感覺異常性背痛、臂桡側瘙癢、帶狀疱疹後瘙癢等;
⑥精神障礙性或身心疾病,如抑郁、幻覺、強迫症、情感性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症等。
藥物性瘙癢
藥物同樣可引起瘙癢。可能誘發瘙癢的藥物包括:抗高血壓藥、抗心律失常藥、抗生素、抗抑郁藥、降糖藥、非甾體抗炎藥、利尿劑、免疫抑制劑、降脂藥、精神類藥物、鎮靜劑、降尿酸藥、抗腫瘤靶向藥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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