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有部名為《請回答1988》的韓國電視劇,讓無數同學勾起童年回憶。時至今日,《請回答1988》中的一些細節,還是會引發大家深思。
譬如,這部電視劇中的女主角成德善,有個姐姐成寶拉。成寶拉和一個叫做成善宇的鄰家弟弟産生情愫,繼而結婚生子。
可成寶拉和成善宇剛剛向家長公布戀情時,均遭到反對。善宇媽媽當時說了這麼一句話:“你們二人同屬一個姓,不可以結婚!”
電視劇畢竟是影視作品,成寶拉和善宇最終還是有情人終成眷屬。
然而,透過《請回答1988》中的這個橋段,便能得出一個問題,作為韓國文化起源地的中國,是否也有這樣的習俗呢?
答案是肯定的!中韓兩國都有着“同姓不成婚”的硬性規定。中國古代典籍《左傳》有這麼一段話:“晉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将建諸!君其禮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所謂“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意思是說,春秋時期,同姓男女不能結婚,這種習俗一直延續到戰國末期。
再将時間往前回看,“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規定,大概率來源于原始社會(除母系氏族社會)。為了搶奪食物和地盤,每個部落經常會發生大規模争鬥。勝利的一方,可以侵占敗者的土地、糧食,包括部落中的女性。
女人在當時不僅是戰利品,更是奴婢、生兒育女的工具。由于女性生理結構與男性有很大的不同,這就導緻原始社會後期,女性往往屬于“陪襯品”。既無法從事重體力勞動,也不能扛着武器上戰場。
說得難聽點,那時候的女性,與牛、羊、馬等牲畜地位相當。到了封建時期,女性地位更是跌落到了最低點。
然而,每個部落内部有時也會因為争搶女人而大打出手。因為搶奪女人而大打出手,必将導緻自身元氣大傷,繼而削弱部落的整體力量。所以原始社會中,頭領就禁止本族男性以武力搶奪女人。
慢慢到了西周與春秋時期,演化成禁止同姓同宗結婚的習俗。有史可考,不僅《左傳》曾記載過“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禮記》、《晉語》都有過類似記載。
《晉語》:同姓則同德,同德則同心,同心則同志,同志雖遠,男女不相及;畏黩故也。黩則生怨,怨亂毓災,災毓滅姓。是故娶妻避同姓,畏亂災也”。
據社會科學院的專家們研究發現,至少在5000年前的原始部落社會,便誕生出同姓不婚的規定。直至夏、商、周、春秋、戰國時期,同宗同族的男女,絕對不能通婚。即便是各個諸侯國的王君,也不能破了先例。
說到這裡,問題也随之而來,古人為何要刻意強調“同姓不娶”呢?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規定,主要是因為古代人口基本很少流通,相同姓氏的人們通常生活在一片區域。
夏朝時期,黃河中部流域被大禹占據,這個部落:“故而以姒為姓,以有夏為氏;而當時的四嶽分居各處,命為候伯,故而賜姓曰姜、賜氏曰呂。”
西周時出現了君王集權制,周武王姬發大肆分封叔伯兄弟與有功之臣,普通平民跟随王侯貴族遷徙到了各個地方。
即使是這樣,當時的人們還是會嚴格遵守同姓不通婚的習俗。主要就是因為古代運輸條件不發達,一個聚集地的常住居民,大部分都是出自同一個家族。倘若同姓同族的人結婚,勢必會影響血緣和基因,強行生下後代也難以存活,無法開枝散葉。
到了戰國初年,諸如鄭國、晉國這些老牌諸侯國,都規定不準同姓結婚。周王室的子女,更不能與晉國、吳國、衛國、魯國這些國家的人結婚,隻能迎娶齊國、楚國、宋國、燕國等異姓諸侯國的女子。
另外還有一點,根據清代文史大家顧炎武的探究,他認為:“是知禮不娶同姓者,非但防嫌,亦以戒獨也。”
這句話的意思是,同姓之人結婚,會因為大家都是同宗同族,關系親密導緻固步自封,整個大家族會喪失進取之心,慢慢地就會被其他勢力蠶食。
異性通婚,則能與各個勢力打好關系,取長補短,互通有無,才能實現共赢;顧炎武先生的這個看法非常準确。
除了這些,古人還羅列了一套“五行相生,故同姓不婚”的迷信學說。
諸如《周易》、《說卦傳》這些命理書籍都有這樣的論調:“五帝之首乃伏羲氏,伏羲以木德繼天而王天下,故而伏羲姓風。接替伏羲的是嘗百草的神農氏,神農屬于火德,又稱之為炎帝,神農之後是黃帝、少昊、颛顼。”
因此古人覺得,五帝之說與五行相生相克産生聯系。所謂五行相克,便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同姓結婚會導緻家族内五行陰陽颠倒,不符合相生相克之法,有違天理,更失了祖宗禮節。
當然,這隻是迷信學說,沒有任何科學依據。
介紹完了古人為何規定同姓同宗不結婚,再來和同學們聊聊,到了什麼時候,同姓之人可以結婚呢?
戰國末年,秦國一統天下,秦始皇建立帝制。随着時代發展,從周朝遺存的小諸侯國,在多年戰亂中早已不複存在。華夏之外的北方地區,又有不少胡人遷徙至南方生活。
秦漢時期,因為生産發展需要,包括北方部族南下,還有各個諸侯國被吞并,血統不同的人也有了相同的姓氏。
舉個例子,秦始皇嬴政,可以稱之為趙政,秦國皇族是以赢為姓,以趙為氏。按理來說,秦國宗室與趙國宗室是不能通婚,秦始皇嬴政的父親嬴子楚娶了趙國女性趙姬,便是失了禮數。
可戰國末年,各種姓氏早已混為一談,不作具體區别。《史記》記載秦始皇姓趙氏,漢高祖劉邦姓劉氏。
從血緣關系來看,秦始皇應該姓嬴。由此可見,到了西漢初年,老祖宗們開始用“氏”來作為“姓”。既然連姓氏都能颠倒使用,那同姓不婚的規定便早被抛之腦後了。
另外,封建時期等級森嚴,不同身份的男女無法結婚,如何區分等級制度?便是通過姓氏劃分每個人的出身階層。
同學們應該清楚,西周姬姓王氏便是正統,西北邊陲的嬴姓趙氏(秦國)包括芈姓熊氏(楚國)都是低人一等。姬姓王氏不屑一顧,就不可能與這兩個國家的人通婚。
因此,古代不同身份階層的人不能夠結婚,而姓氏則是判斷各個階層的重要标志。秦漢時期人口銳減,又因為生産和各方面需要,自然就打破了這一桎梏。
時至今日,我國《婚姻法》早已明确規定,同姓男女可以結婚,而某些地方還是有同姓不婚的習俗,這也屬于老封建、老傳統。
隻要兩個同姓的男女,不屬一個家族,出了五服,自然就沒有這樣的硬性規定。現在社會強調婚姻自由,更不提倡父母包辦,适齡男女隻要有感情、雙方基因正常,那就沒必要顧忌這些條條框框。
很多時候路是自己走的,日子也是自己過過的,父母的建議不可不聽,但也不用全盤采納。隻有去蕪存菁,中華民族才能更好地發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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