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增值稅,大家一定是很了解的,外賬會計每個月要繳納稅款,其中最多的就是增值稅,會計做賬,不僅要記得增值稅的稅率是多少,也要知道計算公式是什麼。今天會計網就來給大家介紹有關增值稅的計算公式。
增值稅稅率
就是增值稅稅額占貨物或應稅勞務銷售額的比率,是計算貨物或應稅勞務增值稅稅額的尺度。我國現行增值稅屬于比例稅率,根據應稅行為一共分為13%,9%,6%三檔稅率及5%,3%兩檔征收率。
增值稅一般計稅依據
銷售額為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2017修訂版)》(國務院令691号)第六條)
有關增值稅的計算公式
1、銷售額=含稅銷售收入/(1 17%)
2、含稅銷售收入=銷售額*(1 17%)
=銷售額 銷售額*17%
=銷售額 銷項稅(或進項稅)
3、銷項稅額(或進項稅額)=含稅銷售收入/(1 17%)*17%=銷售額*17%
征收範圍和納稅人
(1)征收範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銷售貨物或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以及進口的貨物。
(2)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
增值稅的稅率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有特殊規定外,稅率為17%。
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稅率為17%。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①糧食、食用植物油;
②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③圖書、報紙、雜志;
④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⑤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來源于會計網,責編:hzcq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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