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辦理居住證需要些什麼資料?羊城晚報訊 記者唐波、實習生紀笑雨報道:在東莞,以前業務量不大時可當場領取的居住證,如今至少需要190天才能拿到日前,東莞市公安機關對轄區内居住證的辦理流程作出相應調整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後,不能當場申領居住證,而需居住滿半年并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三種條件之一,才可以申辦居住證記者留意到,登記滿半年,再加上辦證需要10個工作日,這意味着想要拿到東莞居住證,時間至少需要190天,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東莞辦理居住證需要些什麼資料?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羊城晚報訊 記者唐波、實習生紀笑雨報道:在東莞,以前業務量不大時可當場領取的居住證,如今至少需要190天才能拿到。日前,東莞市公安機關對轄區内居住證的辦理流程作出相應調整。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後,不能當場申領居住證,而需居住滿半年并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三種條件之一,才可以申辦居住證。記者留意到,登記滿半年,再加上辦證需要10個工作日,這意味着想要拿到東莞居住證,時間至少需要190天。
按照國條例相應調整
據了解,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國條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國條例明确要求辦理居住證,需要在當地居住半年以上。由于《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省條例)與國條例有不相适應的地方,廣東省公安廳先前并未要求各地統一執行。佛山等地已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國條例,東莞将從下周起開始執行,珠海等地則仍按照原來的政策進行。
據悉,兩個條例在居住證發放範圍、申請條件等方面均有不同。按照國條例第二條規定,居住證發放範圍為全部流動人口。而按照省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個人需要申領外,可以不發給居住證:一是未滿十六周歲或已滿六十周歲的;二是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遊、出差的;三是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的;四是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這意味着,國條例的發放範圍更寬。
每年需延期簽注1次
按照國條例第二條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以前辦理居住證,隻要向公安機關遞交相關資料,公安戶政部門會當場受理,如果業務量不大,甚至可以當場領到居住證。而辦理流程調整後,居民需在居住登記滿半年後再申領居住證,有關部門對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内發給居住證。也就是說,東莞居民要申領到居住證,至少需要190天。
此外,辦理流程調整後,居住證有效期限統一為一年,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在居住每滿一年之日前一個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警務室辦理延期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直到補辦簽注手續後再恢複。此前辦理的居住證,應在證件有效期截止之日前一個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警務室辦理延期簽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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