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四川成都街頭的普通交警,到深受觀衆和市民喜愛的“譚Sir”,譚喬主持《譚談交通》13年,卸任後重新在視頻網站上傳節目視頻,卻發現自己面臨着著作權侵權指控。
在成都市廣播電視台委托律師發布公開聲明之後,7月12日,譚喬接受南都、N視頻記者訪問,表示與對方在法律上“正面過招,有點沒底”,希望自己的案例能激發人們對于知識産權的關注,更好地維護創作者的合法利益,“我覺得(即便)被起訴了,也相當有意義,并且坦然接受勝訴或者敗訴。”
【對話譚喬】
南都:目前,成都市廣播電視台有人出面跟你聯系、協調此事嗎?
譚喬:昨天晚上(指7月11日),電視台終于有工作人員跟我電話聯系,說找個時間坐下來溝通一下。不過,因為我還在外地,為當地警方拍攝安全視頻,剛剛完成拍攝,所以暫時還沒有機會(跟成都市廣播電視台)面對面地協商。
南都:《譚談交通》2005年開播,2018年完結。這13年裡,每一期節目,你需要做哪些工作?
譚喬:首先是前期策劃。我會在每個月的重要時間節點,比如說端午、中秋等節日和紀念日之前,提前想好主題内容。在現場的時候,也是提前準備和即興發揮相結合。最後,節目後期剪輯時,我會酌情提一點自己的看法,比如語序的調整、快慢鏡、配樂等。最後的成片我會“過”一遍,保證節目的水準。
南都:你知道成都市廣播電視台在2016年曾經把“譚談交通”注冊成商标麼?
譚喬:我知道這事兒。當時我和電視台的合作處于“蜜月期”,他們使用我個人的名義和《譚談交通》品牌的社會美譽度,進行了多年的招商和項目運作。一次偶然的機會,電視台得知有一家公司搶注了“譚談交通”的商标,當時我們都很氣憤。這種氣憤最初不是因為商業利益可能受到侵犯,而是基于一種樸素的、“自己的孩子養大了變成跟别人姓了”這種簡單的想法。所以電視台趕緊去把這個商标要了回來。我掌握的情況就是這樣。
《譚談交通》資料畫面截圖。
南都:《譚談交通》完結之後,你在b站等視頻平台重新上傳了往期節目的一些經典片段,初衷是怎樣的?
譚喬:其實我很早就應粉絲的要求入駐b站了,但是當時我對新媒體不怎麼玩得來,所以基本就是發了幾個入站視頻,或者生活vlog。2020年底、2021年初的時候,很多粉絲私信我說,“你在b站很火啊,二仙橋大爺簡直都炸裂了,但是我們看到的都是不清楚的戰損版,希望你能上傳高清視頻”。看到年輕一代對我拍攝的古早安全宣傳視頻這麼喜歡,我也相當高興。正好我手裡有從2005年開始保存的、最完整的、比較經典的節目視頻,可能有2000多期,我就應粉絲的要求,開始分享清晰版的《譚談交通》。其實初衷就是這麼簡單,就是應大家的要求無償分享。
南都:對于這次受到侵權指控,你有什麼想表達的?打算怎樣應對?
譚喬:因為《譚談交通》十幾年來就是“具有新聞屬性的公益安全普法宣傳視頻”,我認為它存在的意義,就是無障礙、盡可能廣泛地向受衆傳播交通安全意識和知識。轉發、“二創”、剪輯、評論,讓更多人無償看到,無需多說。
我質疑的是,其一,在著作權存在糾紛、各種問題都沒有理清的情況下,一個疑似皮包公司拿了所謂的授權文件,就可以撬動全網價值數千萬的一個區間,這合理嗎?
其二,無數自媒體人對一個傳播了十幾年的公益節目的視頻,無償地進行再次創作,讓古早的安全宣傳視頻重新充滿活力,讓“Z世代”的年輕人也能在潛移默化中增長安全知識,寓教于樂。而今,這些“二創”視頻卻在沒有任何協商溝通的情況下,被粗暴地一刀切、通通下架,這合情嗎?
其三,一個沒有劇本、靠譚喬本人的即興表演以及對采訪對象的引導,再通過簡單的後期剪輯形成的節目,作為創作者的我卻沒有任何權益。我想探讨一下,這合法嗎?
至于打算怎麼應對,我想,還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很多法律界的朋友說,這個案子很有可能是新《著作權法》實施以來,第一起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作為個人,和具有強大法務團隊的成都遊術公司正面過招,我還是有點沒底,希望有興趣的法律人士可以一起來分析這個事件。畢竟我們普通人的知識産權意識還是比較淺薄的,如果能引起更多人對這方面的關注,更好地維護創作者的合法利益,我覺得(即便)被起訴了,也相當有意義,并且坦然接受勝訴或者敗訴。
采寫:南都記者 侯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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