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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曆史簡介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25 05:15:47

神的曆史簡介?作者:浙江師範大學教授,博導,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張法,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神的曆史簡介?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神的曆史簡介(神起源演進)1

神的曆史簡介

作者:浙江師範大學教授,博導,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張法

中國的神在遠古起源之時,不像其他文化的神那樣為實體(如印度的devas、希臘的theos、希伯來的Yahweh),而是虛體的(申)。

《周易·系辭》說:“神無方而易無體。”正是對原始時代無方的虛體之神的理性化描述。神在遠古之初,與靈相同。《廣韻》曰:“神,靈也。”但靈字突出的隻是上下四方的虛體,而神強調了天上地下四方這一虛體運行的規律。神這一方面的特點,不但體現在彩陶和青銅的圖案之中,更在理性化之後演進為太極圖中的S形。當神以S形出現,内蘊了對天地互動規律的體察和體悟,成為中國思想在遠古起源時的重要特點。

當遠古文化從虛體之靈演進到實體之神的時候,神也由虛體的(申)提升到具有實體外貌的“”。,即由“鬼”的實體外形和“申”的虛體内容合為一體構成,在先秦文獻中稱為鬼神,簡化一點可以隻稱鬼。《墨子》中的“明鬼”之篇、《莊子·達生》中的“有鬼”之論、《九歌》中呈現的“山鬼”等,都指的是這種“”。

在實體之神的時代,鬼的外形多種多樣,當時日月星辰山水動植之“”,多以動物的面貌出現,比如,太陽為鳥、月亮為蟾。而有鬼旁為實體之,曾為一個普遍現象:天上北鬥為鬿,是一個帶着斧钺之斤的鬼;天上雲氣而成鬽;山為鬼的,則有、、魑等;字,若從土應為土之鬼,若從草,為草之鬼;石之美者曰玉,玉之鬼曰瑰;木石為鬼的有磈、;水之鬼曰魍魉,禽鳥為鬼的有魋,動物為鬼的有、、、。

《莊子·達生》講了山、水、丘、澤、污泥、竈、戶的各種鬼,都沒有鬼旁但有實體怪形。可見,在虛體之靈升為實體之神的相當一段時間,實體之神是以鬼申合一的觀念存在的。中國思想在實體之神階段,實體之神内蘊着虛體之(申),應為一大特點。在一定程度上,這一特點決定了遠古時代,神的世界向理性時代氣的世界的演進。

實體之形的“鬼”和虛體之靈的“申”合一的,進一步演進,在大類上分化出:天神、地祇、人鬼、物鬽。

天上的神靈,特别是風雲雷雨,虛體特征甚為明顯,因此,用本具有虛體的“申”來代表,天神在儀式之中,往往會以想象出來的形象出現,遠古的儀式,以中杆之示為核心,在中杆之示下的儀式中,虛體之申,有了兩個方面的演進,一是有了實體的形象,二是以抽象的牌位來概括神的内容。

中國天神的演進,從結構上講,形成了以北極-極星-北鬥為中心的天神體系。從形象來講,成為既有分别又有關聯、還可互換的三個方面:一是自然形象,日月即是日月,風雲即是風雲;二是實體形象,在動物為主的神形時代為動物,如東方七宿為青龍,西方七宿為白虎,在人物為主的神形時代為人物,如《離騷》中的“望舒”和“飛廉”;三是抽象形象,即儀式中的牌位。

如果按文字的演進來對之強為區分,“申”可用來指自然之象,“”可用來指實體形象,“神”可用來指抽象牌位。中杆之示在遠古儀式的演進中,後來成為了牌位之“示”,正好與“申”加“示”為神的主流觀念相合。因此,申定形在神上。

地上神靈,包含着兩個特征:一是地上神靈靠與天的互動而産生神性靈性,因此,以儀式中天地互動的中杆之“示”來命名,《周禮·春官·大宗伯》稱為“地示”;二是地上神靈與地域特點相關,從而以特定地域人群的“氏”來命名,中杆之“示”加上氏族之“氏”為“祇”,稱為“地祇”。

曆史學家丁山說,示、氏、是三字相通。“示”(地上儀式中心的中杆)和“是”(儀式中心之示下的舞蹈和咒語),都講的是由天地互動而來的相通性和正确性,“氏”則是具有地域性的族群特點。在遠古,“姓”是血緣族群聚合體,“氏”是以地域為中心的多姓族的族群聚合體。不同姓族的聚合,其觀念根據就在有共同的地神。

地祇作為神靈,其外形特征,最初應是由此族群想象出來的符合自身特點的形象,這形象即被塑形在中杆(示)之上,又體現在巫王的體飾之上和儀式中的器物之上。地祇作為地上神靈,在遠古的演進中,成為“社”(再後來有社稷合一),外形隻成為五色地壇上的一個牌位(示)。本來的外形之鬼已經被抽象化和理性化了,在這一演進中,地之(鬼之外形和神靈内質合一的),就演變成了以牌位來象征、沒有外形隻有内質(神靈)的地祇。

祖先神靈,在遠古觀念的演進中,原來以非人的動物或植物或氣象的外形為主(《詩經·商頌》講“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後來,人的形象成為主流,在天神-地示-人祖的演進中,族群祖先的作用越來越大。在祖廟的儀式中,原來以動物植物為祖先的外形逐漸消失,以抽象牌位和代表血緣親情、由自己後輩扮演的“屍”成了主流。

《禮記·郊特牲》:“屍,神像也。”《通典》:“自周以前,天地宗廟社稷一切享祭,凡皆立屍。秦漢以降,中華則無矣。”屍在《山海經》中是具有動物或植物等非人形象活顯出來:如《中山經》中的“帝女死正,其名曰女屍,化為瑤草”,《大荒東經》的“奢比之屍”。

夏商周以來,祖先神占了主流地位,屍都是人的形象,已逝祖先本有人形,屍的形象也為人形,祖鬼外形以人形為主。何休注《春秋公羊傳·宣公八年》曰:“祭必有屍者,節神也。禮,天子以卿為屍,諸侯以大夫為屍,卿大夫以下以孫為屍。”當天神地示都抽象化之後,本為祖外形之鬼,還以在世的形象留在記憶之中,并以屍的形象出現在儀式之中。

鄭玄注《儀禮·士虞禮》曰:“屍,主也。孝子之祭,不見親之形象,心無所系,立屍而主意焉。”外形之鬼主要在祖中存在,因此,鬼成為祖先之神的專稱,成為人死為鬼的專名,并從天地神靈中退卻出來。從而,鬼神一詞的内容變成了以人之祖先神為鬼、非人的天地之神為神的複合詞。

物之神靈,在鬼-神-靈進行天、地、人、物的分類演進,在《周禮·春官》裡被命名為“鬽”。鄭玄注曰:“百物之神曰鬽。”《說文》釋“鬽”曰:“老精物也。從鬼、彡。彡,鬼毛。”

這對“鬽”進行了兩個方面的定義:一是在内在之質上,《爾雅·釋诂上》中“老,壽也”,是物因老而修煉成精,從而具有了神性;二是從外在之形上,《說文》釋“彡”曰:“毛飾畫文也。” 把具有美麗之義的“彡”加在“鬼”之上而成“鬽”,是對鬽之外形的正面贊美。南唐文字訓诂學家徐锴講得更精确:“古多以羽旄為飾,象彡。”即用毛皮鳥羽而組織成美的圖案。更深一層的是,彡為遠古儀式中,毛皮鳥羽之巫在鼓的節奏中起舞時,顯出的飛動光耀狀态。

在這一語境中,彡主要有兩種含義。首先是美善,有彡的字多與美善相連,獸類中虎的美麗外皮為彪,飛禽中雕的美麗外羽為彫,蛇類中螭有美麗外形為彨,古禮儀式中人飾皮羽而有美麗外形曰彣。

随着人鬼在鬼-神-靈體系中地位日益重要,天神地示人鬼物鬽的區别日益分明,鬽的地位和性質發生了變化。在字形上,“鬽”變成“魅”,屬于妖怪一類。孫诒讓《周禮正義》說魅,“即物之老而能為精怪者”。“精”成了“精怪”,《說文》曰:“怪,異也。”魅成了異于日常的奇異之物。服虔注《左傳·宣公三年》雲:“魅,怪物。”不從“精”的角度,而從“怪”的角度去講魅了。段玉裁注《說文》雲:“魅,人面獸身而四足,好惑人。”已成異于正常理性世界中的怪物了。

天神地示人鬼在理性化的演進中,進入朝廷的宗教體系,本來與其一體的物之鬽,就從正面形象轉變為具有負面意義的物之魅。

先秦在理性化的進程中,定型為理性化和宗教化合一的文化。在人的認識能力和實踐能力能夠解決的範疇内,用理性思考,在此之外則用神性思考,二者以理性為主而相互為用。

體現在朝廷建築上,理性化的宮殿是中心,左祖廟,右社壇,四郊為天地日月壇。在思想觀念上,神也有兩方面的演進:在理性方面,神,與其起源上的虛體相一緻,一方面在主體上,成為與形相對之神,即《荀子·天論》的“形具而神生”。

在這一意義上,神即為人心之主,所謂“心之寶也”(《淮南子·精神》)、“心之用也”(揚雄《太玄·中》)、“智之淵也”(《淮南子·俶真訓》)……似等于理性的運用。由之而有一系列詞彙:神氣、精神、神采、神色、神志、神韻等。

由于神有宗教性的一面,又可釋為“知人之所不知謂之神”(《淮南子·兵略》)、“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孟子·盡心下》)。由之而有一系列詞彙:神通、神妙、神機、神會等。

在客體方面,神展開為天地運動中既有規律又不可見的一面。正如《荀子·天論》講的:“列星随旋,日月遞炤,四時代禦,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不見其事而見其功夫是之謂神。”

神在宗教方面,提升為實體之神,具體而言,分為三個方面。

在朝廷的理性和宗教合一内容中,其宗教性形成了三大宗教體系:一是以中央朝廷為主體的主流宗教體系,以天壇地社祖廟為核心,用牌位方式将天神地示祖鬼組成虛靈化的祭祀體系;二是由漢至唐形成對朝廷具有輔助作用、在民間很普遍的佛教道教,一種有具體神像體系、典籍體系、儀式體系的宗教體系;三是在以上兩種體系之外,面對各類神奇怪異現象,形成主要由曆史名人而來的神靈形象(如關公),和主要由民間靈異現象而來的新的精怪形象(如白蛇),前者往往進入到國家祭祀體系之中,後者則根據具體情況,有的進入已有體系,有的則外在于已有體系,成為所謂的淫祠。禁止淫祠和改造淫祠,是古代社會的常見現象。

理解了神、靈、鬼、怪這些概念在中國文化中的出現、演進、定型,對于中國文化會有更深的理解。中國的神、靈、鬼、怪,何以如此出現、演進、定型,又是理解中國文化整體的一個不可或缺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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